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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地位与作用

时间:2022-03-04 08:09:50 浏览次数:

中图分类号:C322.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4)11-000-02

摘 要 科技类社会组织是最具有创新力的组织形态之一,北京在打造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过程中要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活动开展、创新成果转化以及创新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对于推动首都产业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都有着非常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要统一社会各界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认识,不断营造环境,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 科技类社会组织 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作用

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央对北京城市战略的新定位和新要求。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是指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产生大量的创新成果、拥有先进的制度机制、形成优良的创新环境和文化氛围,原始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在全球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全国科技创新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国内来看,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在我国科技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引领国家创新发展的进程;从国际来看,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积极参加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在国际科技竞争中有话语权、有主导权,对全球科技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北京将着重打造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在更高起点上加强科技创新和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格局。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将扮演重要角色。

一、北京科技类社会组织的概况

科技类社会组织的概念是基于社会组织概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社会组织,是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相并列的三大组织形态之一。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多种不同的称谓,常见的有: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公民社会、第三部门或独立部门、免税组织等。在我国,社会组织是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新概念,之前基本上是用“社会团体”或“民间组织”来称谓这种类型的组织。社会组织大致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三种类型的组织。其中,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试行)等文件分别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进行了基本的概念界定。科技类社会组织,原先人们习惯性叫科技社团,主要指科协所属的各类社会团体,包括学会、协会和研究会。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包括以协会形式注册的科技产业联盟、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的新兴科研机构等一大批新新兴社会组织不断兴起,不断丰富了科技型社会组织的内涵。可以说,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内涵与主要内容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逐步的完善过程。

既然科技类社会组织是一个新提法,学界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笔者基于对社会组织的认识,将其定义为:科技类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由个人或团体基于自由、平等、互动机制自愿组成的,从事与科技发展相关的工作或活动,并发挥公共服务职能的非盈利性组织。首先,科技类社会组织是非盈利组织。尽管有些科技类社会组织会通过承接项目、收取会费等方法筹集资金,但这些费用全是用于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自身发展,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其次,科技类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一般是在民政局登记注册,有的需要有业务主管单位如北京市科协作为指导。再次,科技类社会组织是由个人会员或者企业会员组成,都是在自由、平等、互动机制的基础上自愿组成。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中的学会、研究会、从事科学研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产业联盟等。最后,科技类社会组织一定是从事与科技发展相关的工作与活动的。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各类科技团体(学会、协会、研究会)共159个,专业领域涉及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以及科普与交叉科学等众多领域;理事会理事1余万人,学会专门工作委员会562个,个人会员22.9万人,团体会员7692个;北京市共有各类产业联盟193家,成员单位约7000家,其中企业成员约占65%,科研院所及大学约占23%,其他机构约占12%。按照所从事领域划分,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有58家、生物领域有44家、节能环保领域有33家、新材料领域有19家、新能源领域有11家、航空航天领域有3家、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有13家、新能源汽车领域有2家;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约140家,从事领域涉及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农业生态以及科技政策研究等各个方面,从业人员约为2000人。

二、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作用

(一)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创新资源整合

科技类社会组织利用其跨部门、跨学科、跨行业和跨地区的组织体系,将不同部门、行业和区域创新资源加以整合,广泛吸纳国内外创新资源,通过搭建公共研发平台、组建重点实验室、集聚人才等最大程度地发挥科技资源配置效能,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实现了产业的高效、开放、集约式发展,为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中关村下一代互联网产业技术联盟组织成员单位承建IPv6评测认证中心,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华为、中兴等170多家国内外企业和3000多家网站提供测试服务。首都新能源产业技术联盟搭建行业科技条件平台,开放500台科研仪器设备,自成立以来,共向30家企业提供了价值2.3亿元的技术服务。北京市石景山区常青藤创业研究中心协助区政府吸引6位优秀的留学人员回国、并引进的多家高端人才企业成功入选中关村金种子工程。

(二)组织重大技术攻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科技类社会组织是产学研用等各类主体的联合体,是国家产学研创新体系中有机的组成部分,在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是协同创新的推动者和组织者。有效解决产业内企业规模小、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如长风联盟的成员清华大学与海鑫科金、航天信息等企业联合开展大规模视频监控人脸识别技术的攻关和应用推广,突破了监控复杂场景下的人脸识别技术,识别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中关村数字电视产业技术联盟组织成员开拓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标准(DTMB)海外市场,目前已在8个国家实现应用推广。中关村华康基因研究院通过科研攻关,成功研发出1500种单基因疾病的检测,为在基因水平上攻克各类疾病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从根本上颠覆传统的医疗理念,大大推动中国医学科技的发展。

(三)加强学术交流、营造创新氛围

科技类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推动学科建设加强学术交流。2013年北京科协所属学会共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1000余次,参加人数突破15万人次。如北京光学学会常年组织北京激光技术前沿论坛,今年为第九届,为国内外激光界重要会议。北京老年痴呆防治协会每年组织一次国际合作项目会议,参加全球阿尔茨海默科学家年会项目讨论,并且在国际会议上发表报告,组织外国科学家来京展开科技活动。北京食品学会已经连续五年举办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得到学界的强烈反响。

科技类社会组织在营造创新创业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北京海淀中科计算技术转移中心举办了创业初期的法律实务、CEO必须知道的财务知识等公益类创业沙龙活动,为创业者沟通交流和资源互补机制。中关村创业讲坛,由承办协会邀请来自某一行业的企业家代表,针对一个特定主题发表演讲在每次演讲嘉宾发言后,都能引发与会者的讨论。创业者、投资人、企业经理人、技术专家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深入交流,扩大了各自的社会交际网络,为他们的业务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发挥市场配置作用,推进机制体制改革

科技类社会组织不同于传统的“官办”社会组织,大都由社会成员自发成立,相对独立地运行于政府体制之外、运营经费的主要来源为会员缴纳的会费、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所获收入、举办活动取得的费用等、这些科技类社会组织一般都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理事会制度,拥有独立的人事管理权力。科技类社会组织立足市场需求、创新体制机制,为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探索。科技类社会组织大胆打破束缚创新活动的旧机制,按照企业化管理方式运作,在人员聘用和晋升上,不以年龄年限论资格,不以学位职称论英雄,不以地域、肤色、门派论亲疏。如中关村华康基因研究院的25名研究人员,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大部分都是欧美发达国家留学、工作多年归国的科研、管理人员,在人员经费分配上,也采用非常灵活的激励机制。相比较自上而下的政府管理,治理理论更加强调多元主体发挥作用下的利益协调机制,强调政府、市场、社会三种资源配置方式的相互补充能够充分调动推动创新的第三方力量,对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五)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形象地位

科技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13年北京市科协有33家学会开展了国际科技合作,如北京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等单位举办的“第二届吴宪吴瑞国际学术研讨会”,2位诺贝尔奖得主及多位中国两院院士、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出席并作报告。北京食品学会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北京食品安全高峰论坛”,近千位业内人士和日立、岛津、安捷伦等55家知名企业参会,此项活动已成为国内食品安全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学术活动之一。中关村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承担国际合作计划项目,2013年举办中俄技术交流会,并同俄罗斯达成技术合作协议。

三、对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思考

(一)加强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认识

北京科技类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它们在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活动开展、创新成果转化以及创新环境营造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最具有创新力的组织形态之一,对于推动首都产业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都起着非常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是激发市场活力的现实需要,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部门、学界以及全社会要统一思想,形成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高度认识。

(二)不断营造环境,推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

由于北京市科技类社会组织还存在一些先天的问题,如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工作方式、运行机制仍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自身造血功能有待加强,以及缺乏内部监督机制等。由此造成科技类社会组织在数量、类型和质量方面发展不均衡,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今后要逐步营造适合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规范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加快推进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三)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作用

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的作用,编制发展规划,加强和拓展宣传渠道,推进产学研各要素的互动联系,逐步形成社会化、网络化、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服务体系,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研,梁洪力.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建设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J].中国科技论坛,2014(2).

[2] 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R].2009.09.

[3] 袁燕军.北京市新兴科研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J].科协论坛,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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