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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旅游业发展政策成效及改进对策

时间:2022-05-12 19:35:04 浏览次数:

纲要(2013-2020年)》(国办发[2013]10号)发布,我国首部旅游行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出台,旅游业发展进入新的导向阶段。当年,宿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宿政发[2013]15号),设立市级旅游发展资金500万元/年,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旅游景区的,对新评为四星、五星级旅游饭店的,给予10万元~100万元分档次奖励。

2.执行成效

截至2016年底,4年内宿州市新增五星级旅游饭店1家、四星级旅游饭店1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2处、国家3A级旅游景区5处。兑现相关旅发资金约500万元,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宣传促销、旅游招商推介等安排旅发资金900万元,以上总计1 400万元,市级旅发资金预算使用率达70%;基本构建了宿州市旅游产品体系,5项主要旅游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十二五”期间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目标。

(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2016-2017年)

1.相关政策

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国家旅游局等12个部门制订并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八大行动方案》,安徽省出台实施《关于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作为产业扶贫十大子工程之一,受到社会各界热切关注,亟待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效用。

2016年,宿州市出台《关于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6]25号),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市44个省级以上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通过乡村旅游带动脱贫;对镇、村、示范点、农家乐等分类给予奖励5万元~50万元,对依照国家标准修建(AAA、AA)旅游厕所的给予奖补;旅游业发展资金增加至1 000万元/年。

2.执行成效

截至2017年底,2年内宿州市新增省级优秀旅游乡镇11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29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3星级以上农家乐36家,新建2A级以上旅游厕所近100座;还创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灵璧县)、安徽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砀山县)。兑现相关旅发资金约800万元,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宣传促销、旅游招商推介等安排旅发资金1 000万元,以上总计1 800万元,市级旅发资金预算使用率达90%;圆满完成了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各项工作,为“十三五”期间全市旅游业发展开了个好头。

(三)努力培育旅游产业,实施“5个一批”系列工程(2017-2018年)

1.相关政策

2017年,安徽省旅游业发展大会隆重召开,省委书记李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李国英主持大會并做总结讲话;明确提出,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全力推进旅游强省建设,奋力开创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皖发[2017]9号)印发实施,《安徽省促进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的若干政策》(皖旅改[2017]6号)配套执行。

2017年,宿州市出台《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宿发[2017]33号),提出培育1~2个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以实施旅游强市“五个一批”建设工程为总抓手,积极构建全域旅游格局,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重要支柱产业。对重要的国家级、省级县域旅游品牌创建成功后,给予补助60万元;对体育、研学、工业、水利、中医药、特色街区等业态,打造省级品牌后,给予补助30万元;对本市旅游商品企业在国家级、省级旅游商品评奖活动中获奖的,给予奖补支持;2018年市级旅游业发展资金增加至1 300万元。

2.执行成效

截至2018年底,2年内宿州市新增国家4A级旅游景区2处、3A级旅游景区3处,四星级旅游饭店1家;安徽省研学旅行基地6处,旅游特色街区2处;荣获旅游商品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3项,省级奖励11项。2018年兑现相关旅发资金约1 200万元,市级旅发资金预算使用率达92.3%;在“十三五”省市旅游业发展中期评估中获得好评,2018年度省政府对宿州市旅游业发展目标考核(排名全省第4)。

二、宿州市旅游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大产业,小格局

全市上下系统谋划、统筹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不到位,相关部门对旅游业发展参与积极性弱,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力度不足,产品布局碎片化,旅游线路及新业态开发滞后,旅游市场营销与形象宣传活动较少,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没有完全形成。特别是县区和市直联动的“大合唱”未有效形成,“小马拉大车”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二)大市场,小规模

宿州拥有巨大的旅游市场和人口红利,萧县皇藏峪、灵璧虞姬园、现代农博园、野生动物园等景点不输周边地市。但全市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培育不够,带动性、规模性的旅游企业几乎没有,与庞大旅游市场需求还不相适应。市内旅游景区多数停留在“门票经济”阶段,没有支撑旅游业发展的品牌产品和企业,目前仍未有景区创建为国家5A级景区。

(三)大环境,小治理

旅游景区服务、配套公共设施、综合卫生环境等治理不够,部分景区、星级酒店名不符实,服务水平低,游客投诉不断,严重制约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旅游管理部门人手匮乏,对全市旅游行业的综合指导力度不够;旅游人才总量不足,既缺乏行政管理人员,也缺少企业运营人才。

三、宿州市旅游业发展政策改进建议

(一)借势而动,整合碎片化政策措施

2019年,安徽省政府再次召开全省旅游业发展大会,出台发布《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和《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皖政办[2019]17号)。宿州市应结合相关会议、政策等贯彻落实的要求,对即将废止、措施落后的内容予以整合修订。设置“支持旅游传统品牌创评”篇章,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三大传统板块予以支持;设置“支持文旅重要荣誉创建”篇章,从全域旅游视角、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对各类示范区、示范县、度假区、休闲区等予以支持;设置“支持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篇章,对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扶贫村、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等予以支持。以上篇章,能较好地继承宿州市已出台的旅游业发展政策,并适当增设创新、提高补助额度。

(二)规划引领,推进产业标准化提升

建议宿州市,启动编制旅游强市3年行动计划、“十四五”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等工作,以科学完善的规划体系引领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突出板块一盘棋,对市委、市政府认可的文化旅游规划编制费用进行补贴,包括县域文旅发展规划、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规划、助力旅游招商的重点概念性规划等。在质量强市与优质旅游发展目标的引领下,贯彻落实旅游业国标和安徽省地标,邀请高水平的专家和机构来指导,全面提升宿州市旅游业发展质量,对主导、参与制定相关标准,旅游服务质量标杆示范效应强的企业均给予补助。

(三)抓主抓重,夯实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

参照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设置“创新产业发展融资方式”“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落实旅游项目用地政策”等篇章,对旅游项目和资源开发,分类指导、按需施策,重点关注谋划招商资源和在建推进项目,协调解决发展定位、立项、可研、选址、用地、规划、环评等系列问题;建议对固定资产投资5 000万元以上的文旅项目,安排资金奖补支持。

(四)业态创新,实施旅游强市“五个一批”工程

宿州市应抓住发展机遇,围绕业态创新,打造一批精品路线,推进宿州古城、符离古镇、闵祠孝文化、五柳风景区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大景點注重分层次管理,小景点突出多样化运营,努力打造出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吸引力强的高品质复合型旅游线路。做亮一批精品景区,重点推进皇藏峪、新汴河争创5A级景区,促进灵璧钟馗文化园、泗县运河人家、萧县蔡洼、砀山梨树王等创建4A级景区,打造一批能够“白天看景、晚上看戏”的综合性景区和文旅综合体。提升一批旅游产品,注重引入趣味性、知识性、时尚性、互动性等元素,促进符离集烧鸡、砀山酥梨、萧县葡萄、灵璧奇石、泗县粉丝等优质产品,朝着品牌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还要培育一批旅游企业,挖掘领军企业,持续进行标准化提升、与国内外竞争规则接轨,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全面展示宿州旅游新形象。

通过设置“支持旅游领军企业发展”“支持培育文创旅游商品”“支持文旅融合及新业态开发”“支持拓展文化旅游宣传促销方式”等篇章,对取得发展成就的领军企业、获得重要奖项的旅游商品,对特色街区、民宿改造、旅游演艺、非遗传承等工作,对旅游宣传促销与客源市场开发等均予以补助支持。

四、结语

宿州旅游前景广阔,通过出台新的《旅游业发展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精准定位宿州全域、重点区域、重要景点的发展方向,推动各县区特色发展、错位互补、协调联动,打造具有宿州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体系;实现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康养、度假复合型转变,旅游品牌由区域知名向国内外知名转变,旅游业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建设的贡献大幅度提高,基本建成苏鲁豫皖省际重要的区域性文化旅游目的地。上述工作是深化改革文旅融合发展的重点工作,是当地政府应持之以恒的努力方向。

(作者单位: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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