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无忧公文网 >范文大全 > 征文 > 国外新农村建设的特点、经验及启示

国外新农村建设的特点、经验及启示

时间:2022-05-10 10:00:06 浏览次数:

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吸收和借鉴国外新农村建设的有益经验,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在对国外新农村建设的特点和经验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遵循的原则和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点;经验;措施;原则;启示;国外

1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缘起

20世纪50年代,我国曾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和要求,由于当时历史的种种原因,未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几十年过去了,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中央审时度势,抓住发展的有利机遇,又重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布[1]。一号文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

2007年,中央在发布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

从上述不难看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极为重视,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具体要求,以及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等都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方针,这为全国各地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近两年,各地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实践及其取得的成效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为使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新农村建设工作进一步向前推进,我们必须更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农业的国际化,要求我们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应当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学习其成熟成型的方式方法和措施,做到“洋为中用”,进而为更加理智、清醒和有效地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2国外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特点

建设新型农村(或简称新农村)是世界上所有国家或地区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同时也是建设现代化国家必须实施的重要战略之一。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已经踏上或经历了这个历史阶段的实践告诉我们,发展中国家也必须经历这一过程并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东亚的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实施了世界闻名的“新村运动”,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造村运动”。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如法国、德国、英国及美国等也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进行农村改革和建设[2]。这些国家通过农村改革和建设,既提高了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缩小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又基本解决了农村与城市发展不协调的问题,积累了一些农村建设的经验。考察世界有关国家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有以下一些共同特点。

2.1决策的科学性

政府对新农村建设必须有一个长远而系统的规划,明确所要达到的目标,并一以贯之,坚持在推动过程中对新农村建设运动进行规范,在规范的过程中完善和升级,这里就必然涉及到一个决策科学化的问题。在这方面韩国的做法具有代表性。韩国所实施的“新村运动”项目都是由专家经过周密研究后设计的,是用现代科学和理念决策的产物。韩国的“新村运动”发展到今天已经历了4个阶段(详见后述),政府对每一个阶段都有明确的决策要求和规划目标。四个阶段由易到难,由浅入深,政府有通盘规划,并在新村建设过程中进行推动和规范。这是韩国“新村运动”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的重要经验。

2.2发展的阶段性

从世界各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过程来看,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日本新农村建设经历了2个阶段:第一阶段,1961~1998年,以农业现代化带动农村发展;第二阶段,1999年以后,新农村建设与农业发展并行。欧盟新农村建设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1962~1991年,以农业结构调整促农村发展;第二阶段,1992~1999年,从以农业生产为中心向关注农村发展过渡;第三阶段,2000年以后,农村与农业共同发展。韩国新村运动经历了30年历程,第一阶段,1974~1976年,“新村运动”迅速向城市扩大;第二阶段,1977~1979年,建设工农基地及新农村工厂等,推进城乡一体化;第三阶段,1980~1989年,从政府主导方式转变为民间主导方式;第四阶段,1990年至今,掌握了农村发展的空间,提高了农业及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3模式的多样性

从韩国、欧盟和日本的经验来看,找不到适用于各地区的标准化新农村建设模式。每种新农村建设模式都决定于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经济水平、制度环境、人文历史、发展机遇等多种要素。欧盟、日本以立法为主要手段,采取温和的渐进方式,促进农村发展;韩国则以行政运动为主要手段,采取迅猛的激进方式,推进农村发展。尽管各国农村发展道路不同,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的扶持功能、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等内容是基本一致的。显然,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不同,适宜各地的新农村建设模式也应是多种多样的。

2.4环境的友好性

环境的友好性就是对环境的倍加珍惜和保护,或者说亲环境。这是世界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趋势。

韩国的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我国颇有启示。除著名的新村建设之外,其亲环境农业的发展也值得我们关注和借鉴。根据2004年的数据,韩国人口4 800多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4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1%,农户数为124万户。全国耕地面积为184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400m2。韩国农业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农户小规模经营。20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加快工业化发展步伐,导致农业发展落后,农村出现了“空心化”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韩国采取了包括发展亲环境农业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就是在农作物种植时,不使用或尽量少使用农药和化肥,以此谋求人与大自然的亲和。韩国亲环境农业发展的直接动因主要是:农药、化肥的过多施用,导致土壤性能恶化,可持续生产能力降低,农业污染严重,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削弱。与此同时,消费者却对农产品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韩国亲环境农业的内容主要有三项:第一,亲环境农业是以农业与环境的协调来实现可持续农业生产、提高农家收入、保全环境,同时追求农产品安全性;第二,亲环境农业是通过生态系的物质环境系统来实现农业安全管理、作物养分综合管理、生物学预防技术的利用、轮作等,并持续保全农业环境;第三,亲环境农业分为有机农业和低投入可持续农业两个部分。

韩国发展亲环境农业的力度之大,可见一斑。同时,其效果也开始显现,亲环境农产品从1998年以后,产量以每年30%的速度增加。

2.5生产的高效性

由于采取现代先进农业科学技术,世界各国的农业生产效率日益提高。如荷兰的气候条件并不优越,却是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其重要原因就是发展农业高效种植技术,将生物技术、电脑控制技术、精准水肥管理技术等应用于农业生产全过程,实行温室种植、智能化管理,这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时间、空间和光、热、水、气、肥等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日本是一个人地关系十分紧张的国家。1880年每个男性农场工人的平均农业土地面积只有美国的1/36,到1960年则只有美国的1/97,可耕地是美国的1/47。日本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以生物技术为农业技术创新的重点,以缓解土地资源不足,提高单产,增加农产品供给,生产的高效性十分明显。这一高效生产模式,使日本一跃成为世界上出口农产品的重要国家之一。

3国外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经验与做法

3.1加强法制建设

世界上凡是新农村建设搞得成功的国家,都十分重视法制建设。日本新农村建设从1961年开始,至今40多年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日本政府特别重视法制建设,以法制确保新农村建设正常进行。从1961年开始,日本政府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农业现代化资金筹措法》等一系列法律,并修订了《农地法》和《农振法》等法律;从1999年起,日本又出台了《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山区振兴法》等配套法律,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之后,日本政府又制定了《农村地区引入工业促进法》《新事业创新促进法》《地区中心小城镇建设及产业设施重新布局促进法》等等,使新农村建设有序进行。1960年,法国颁布了《农业教育指导法案》,建立农业教育培训体系,以法律确保了法国推行农业教育,培训了农村人才,有效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2006年2月2日,印度《全国农村就业保障法案》正式实施。该法案规定,印度政府每年要为农村每个家庭提供100d的就业机会,工作是非技术性的手工劳动,如修路、架桥、平整土地、开凿运河、兴修水利等。工资每天不低于60卢比(1美元约合45卢比)。该法案首次赋予农民就业的权利,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法律保障。

3.2强化农村教育

建设新农村,人才是关键。而决定人才成功与否的关键又在于人才的思想文化素质。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农村改革与建设中十分重视对农民的教育,注重对农民科技文化的培训和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水平。韩国在短短30年的时间里走完西方发达国家近百年的农业现代化道路,韩国人自己认为原因就在于他们高度重视教育。新村教育是韩国“新村运动”的核心。日本通过政府、学校和民间力量,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法国农业部在全国建立了一批农业研究机构和农业学校,从事农业人才的培养。另外,法国政府还确立了以公立私立共同办农业教育的体系,逐步实现了农业教育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国家对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在安置、农业经营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农村建设要取得长效,根本上要靠农业本身的发展。而农业发展需要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推广和运用,科技是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美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对农业技术的推广都非常重视。韩国为了使新科技在农村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政府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开办培训班,举行农业科技知识讲座,指导农民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业。美国、法国、日本等国注重为农业发展提供需要的耕作、收获等机械,设法提高生产率。

这些国家对农业教育和培训的重视,不但使农民具有了操作现代化设备的技术,掌握了现代农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而且使农民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革新了观念,才使东亚和欧美一些国家与地区的农村改革及新农村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3.3 缩小城乡差距

加强农业和农村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农村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和手段,巴西的情况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巴西是南美洲的一个小国家,但其农业却是世界闻名的,它是世界上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其中咖啡、蔗糖、酒精和橙汁的产量和出口量都居世界第一位。

应该说,巴西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较迅速的国家,然而,在城市迅速发展和城市人口迅速增加的同时,城乡差距日益拉大,二元经济十分突出。与此同时,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农村面貌却没有什么变化。在机械化大农场的影响下,土地规模较小的农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破产,不得不变卖土地,流落他乡,成为无地农民,并在大城市形成了贫民窟,给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农村教育落后,医疗卫生缺乏,缺水、缺电现象十分普遍,农民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恶化。

面对这种情况,巴西政府意识到,在加快现代化进程中,如果忽视了农民问题和农村建设,将会给国家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20世纪90年代以后,巴西重新审视农业和农村发展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土地改革为核心,重点解决农村贫困问题。

一是扶持“无地农民”。为了留住农村人口,在土地方面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给无地的农民重新分配土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鼓励农业发达地区农民到边远地区开垦荒地,扩大“农业疆界”。政府通过法律对大农场兼并土地进行限制,对他们的闲置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然后分配给无地的农民。无地农民不仅可以得到土地,还可以得到安家费和基本的食品补贴。

二是优惠“家庭农户”。1996年,巴西政府出台了“强化家庭农业计划”,旨在帮助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家庭农户,对他们进行资金和技术支持,比如,提供低息贷款、减免土地税、鼓励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等。根据这一计划,政府贷款利率比正常的农业贷款利率低3个百分点。农民用这些钱购买生产资料,然后可以用农产品偿还,从而解决了农民的生产资金之急,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三是完善“保障体系”。巴西政府开始为农民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能够享有与城里人同样的社会福利。农民只要每年按农产品销售额的2.1%缴纳社会保障金,就可以享受退休金、疾病和工伤事故补贴、家庭困难补贴、带薪产假以及领取抚恤金等福利待遇,为家庭农户解决了后顾之忧。

四是建设“社会事业”。巴西还加大了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农村的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等条件都有所改善。政府推行的土地改革与教育相配套的计划,让数万农民免费进入学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使他们成为适应市场竞争和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

3.4完善管理体制

完善农业政策,健全管理机制、体制,是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有效手段。例如,美国在100多年前,不仅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国,也是名副其实的农民大国。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美国在成为世界头号强国的同时,也成为名副其实的农业和农产品大国,但是农民占人口的比重却已下降到2%左右。

作为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政府对农业的调控主要是通过灵活的价格政策、信贷政策和农产品贸易政策,不制订指令性的生产计划,也不对农业的产量提出具体数字指标。各种合作社、农民协会在农业生产和贸易中发挥较大的作用。美国完善农业政策的着力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政府支持,防止农业收入因市场变化而下降过多;二是通过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降低生产成本;三是通过补偿等方式实施有限制的休耕,以缓解农业生产过剩;四是鼓励扩大农产品国内外贸易。

美国农业部的宗旨是:“一个与土地资源相和谐的、食品健康安全而不匮乏的国家。”它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提供农产品,提高美国人民的生活质量。具体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确保安全的、价格合理的、有营养的和可以接受的食品供应;二是保护农业、森林和牧场;三是支持乡村社区全面发展;四是为农场及乡村居民提供发展经济的机会;五是为农林产品及服务开拓全球贸易市场;六是致力于减少美国乃至全世界的饥饿。

从美国农业部的宗旨、任务和职能来看,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综合性。它将农业、农产品以及有关的管理服务都容纳到这个大一统的管理机构中,避免了互相推诿、扯皮和工作领域的分割,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部门分割,有利于明确责任,提高效率。

3.5切实保护耕地

耕地不仅是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手段,而且是农民乃至全人类、全社会生存不可替代的重要物质资源。耕地是“生命线”。保护耕地,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生命线。在新农村建设中,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不重视保护耕地。例如,英国是一个岛国,国土面积狭小,耕地面积所占比重在西欧各国中也是最小的。英国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对耕地的保护工作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二次大战以前,对耕地基本不予保护,工业化、城市化所需要的农产品主要依赖国外。一方面,英国作为典型的殖民帝国,把殖民地作为其原料和食品基地;另一方面,凭借其工商业的强大竞争力,通过自由贸易政策来进口农产品。第二阶段:二次大战以后,逐步加强对耕地保护。一方面,各殖民地和附属国的纷纷独立,迫使英国重视本国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工业的发展,城市的扩大,又使得本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面对这种情况,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对策,以有效保护耕地。英国加强对耕地资源保护的主要措施有:

(1)以土地立法为根本手段,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耕地保护。战后以来,英国制定了一系列与土地有关的法令,除了于1947年修订了1932年颁布的《城镇和乡村规划法》,要求各郡制定出本郡土地20年的发展规划外,还制定了《新城镇法》《村庄土地法》等10多部与土地有关的法律。

(2)进行土地调查、分类定级和科学规划工作。对城市公交、农业、林业三大用地部门进行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保护耕地。

(3)开展环保型农业,提高土地质量。英国环境部于1981年制定《野生动物、田园地域法》,并提倡“科学研究指定地区”(多为劣质地)转为草地和林地,由政府支付补助金;1986年,农渔业粮食部制定《农业法》,指定“环保农业地区”,并予以补贴。

4几点启示

综观国外建设新农村、发展农业和解决农民问题的历史、现状与新进展[3],有利于我们用更宽阔的视野思考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借鉴国外新农村建设的有益经验或吸取其教训[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5]。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实创新,遵循以下四项原则,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4.1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4.1.1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我国地域辽阔,多民族聚居,各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差异大。因此,我国类似地区求同存异地借鉴世界各国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时,要因地制宜地创造适合本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和技术措施。

4.1.2扎实推进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如上所述,世界上发达国家进行新农村建设都花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是一个长期的、漫长的过程,绝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而应坚持扎实推进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稳扎稳打,逐步推进,务求实效。

4.1.3科学性和先进性的原则。我国现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前人已有工作的基础,是在世界各国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必须高起点、高标准,坚持科学性和先进性的原则。

4.1.4综合性和配套性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且相互间关系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取得成功,必须坚持综合性和配套性原则。要将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整治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和实行民主管理等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将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相互结合、全面发展,并采取配套措施,全方位推进。

4.2新农村建设的措施

要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然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各项措施。这里着重从制定新规划、培育新农民、发展新产业、建设社会事业和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等五个方面来阐述。

4.2.1制定新规划。制定融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于一体的新农村建设规划,这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首要环节。当前,各地制定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时,应当十分注意以下四点:

(1)要立足国情、省情和各地具体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类指导,突出建设重点。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差异性,绝不搞“一刀切”,更不能盲目攀比,不搞浮躁冒进。

(2)要按科学发展的要求搞规划,将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区域发展规划相衔接。新农村建设不是农村地区自身的建设,更不是每一个乡村独立进行,而是在一定范围的区域内进行的经济和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只有与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发展规划对接,才能使广大农村真正接受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从而获得在财政、信贷、税收以及人才等各方面的支持。这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途径。

(3)要明确具体的建设任务。新农村建设重在建设,规划既是行动的纲领,也是行动的方案。要将总体目标具体化和可操作化。一是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工业化为主导、城镇化为支撑,努力构建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二是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建设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新农村。重点是加强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备的要求,合理定位生活住宅区、公共福利设施区、办公区、农田区、村办企业区、林木绿化区等,开展以改水、改灶、改厕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4)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与连续性。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关乎农村的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新农村建设规划不能朝令夕改,失之随意,要从程序上、制度上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各级党委和政府是规划的主要制定者,同时要吸收资质较高的专业单位参与设计,特别要保证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规划文本要由相应级别的人代会批准,使规划通过法律程序变成公众的意志。规划经人代会批准后,同级政府就要坚持按规划推进各项工作,不能随便弃之不用,也不能任意更改;确实需要修改的,也应按程序进行。党委、政府换届不换规划,开展接力赛,建设新农村。

4.2.2培育新农民。从国外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可以看出,农民素质的高低对建设新农村至关重要。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农村劳动力有4.8亿人,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力量,或者说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到农民的生活、农业的发展水平,而且还关系到我们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速度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民的科技水平还不是很高,我国92%的文盲、半文盲在农村。在农村4.8亿的劳动力中,小学以下的占40%,初中文化的占48%,高中文化的占12%,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农民不足5%,受过技能培训的仅占1%,我国整体农民素质不高已经影响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因此,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已成当务之急。

培育新农民,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加大培训投入,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如:①动员和组织全国的农业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下乡,开展培训、咨询、示范、推广服务;②通过发放一张培训卡、一张明白纸、一张技术手册、一张光盘等,对全国广大农民开展培训;③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电视、黑板报等,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④通过互联网,建立“网上农民学校”“网上农业知识”“网上致富技术”等,让农民早日掌握发家致富的新知识、新技术;⑤通过举办夜校、培训班、轮训班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授现代农业科技知识,使农民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4.2.3发展新产业。中外国情不同,但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的很多经验相通。最基本的就是要围绕农民就业增收这个核心,发展经济。各地的实践证明,发展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兴产业,既可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又可增加农民收入。江西省吉安县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大力发展横江葡萄、肉牛加工、肉鸡加工产业,短短2年,农民就业岗位明显增加,农业产值大幅度增长。

4.2.4建设社会事业。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是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培育新型农民;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技术队伍建设,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同时,要特别重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坚持节约与集约并重,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广农村沼气、小水电等清洁能源,治理农业污染,实现农村家园清洁、水源清洁和田园清洁,构建物质能源高效转化利用的生态产业链,推动生态产业发展,着力恢复农村原本拥有的田园风光。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农村废弃物资循环利用为切入点,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资源利用高效化。要避免大拆大建,切实做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4.2.5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大目标之一“管理民主”的要求,必须加强农村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建设。发达国家新农村建设之所以平稳、有序、成效显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健全。要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必须重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切实做到贯彻执行。只有这样,农村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管理民主等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5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OL].中国农业信息网,2006-02-21.

[2] 吉林省统计局.国外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及启示[OL].中国统计信息网,2006-07-31.

[3] 付文杰.国外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措施及启示[OL].2007-03-21.http://.

[4] 林凤.国外农村建设的基本经验及其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06(73):28-31.

[5] 李昆明.聚焦中国—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议程上的重大课题[M].北京:红旗出版社,2007.

推荐访问: 新农村 启示 国外 经验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