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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及对策分析

时间:2022-05-10 10:20:06 浏览次数:

摘 要:随着城乡统筹的进一步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入城镇及非农产业就业,我国现有的农业劳动力已很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对巩固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给出了加快推进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问题;对策

自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决定。随即农业部在各个省份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试点工作。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由此可见,由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事关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现阶段国家已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上了重要日程。

1 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本情况

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全省人口达673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417万人,农业拥有耕地资源378.93万公顷。近年来,湖南农业充分发挥传统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着力培育优势产业,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2014年湖南省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304.82亿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农业产值2884.73亿元,同比增长4.2%;林业产值304.81亿元,同比增长5.8%;牧业产值1503.21亿元,同比增长4.7%;渔业产值338.85亿元,同比增长5.6%。

2012年开始湖南省就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2013年具有培训资格的机构已达500多家,在14个试点县共确定培育对象2.36万名,已组织各类培训6080人次,认定发证1469人。在试点中,将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骨干人员打造成职业农民领军群体,将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转化为职业农民核心群体,将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青年扶持成职业农民新生群体,逐步构建了上下贯通,横向衔接,层次分明、支持有力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2014年,试点县增加到了19个,常德市整市和宁乡县、醴陵市等12个县市纳入全国试点市县范围。

2 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投入不足

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各种政策,用于支持和鼓励职业农民培育,但从现有情况来看,培育经费投入仍旧不足,为了提高农民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确保职业农民培育效率,培训方式的多样化、培训内容的专业化、技能化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此外,新型职业农民创业所需费用也在逐年增加,现在经费来源单一,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企业和市场机制运营相对较少,从而导致培育资金时有短缺。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单一,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的需要

目前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仍旧存在培训内容单一滞后,集中面授时间居多,实践讲授相对较少;加之受到师资力量不足、教学条件和经费缺少等因素,部分地区甚至还存在"走过场"的职业培训形式,培训中心图完成任务,村干部要求农民去"凑人数"完成培训的现象。

(3)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从现有政策来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还比较薄弱。对农民培育的支持仍比较分散,没有从培育经费、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倾斜或优惠政策,束缚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发展不完善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需要科学制度,如职业农民可享受的特殊优惠政策是否有时间期限,如何管理等。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上需要土地流转制度、职业农民准入制度、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制度、职业农民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的相关配套政策及完整的、专门的农民培训法规。这些制度目前湖南省还较为欠缺。

3 加快推进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建议

(1)建立多元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筹措体系

现阶段,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但是各级财政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大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承担一部分(需将培训经费纳入到各级财政预算当中)、各种技术推广项目经费支持一部分、地方龙头企业及民间闲散资金也加入经费投入市场,从而在确保农民培训经费的同时,进一步发展多元主体的资金筹措方式,逐步建立起由政府牵头,学校、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多元主体的农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同时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将科技入户、扶贫开发、支农资金、农民教育培训等项目资金实行有效整合,推动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事业迅速步上新台阶。

(2)重点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的针对性与到位性

新时期,农民的教育需求内容与层次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原来培训内容主要为农业种植、养殖方面,如水稻高产、淡水养殖技术、家禽饲养技术等。现阶段随着农民的职业分化和兼业性,农民除了依据地方产业特色对农业实用技术有需求之外,还对创业技能、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农业机具、农业经纪人营销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职业培训有一定的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呈现多元化趋势。一般来说接受职业培训的农民主要有两类:一是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民,这类农民可以能过各级各类项目推动、农业生产技术需求培训来实现自身的培育。二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富余劳动力为主耍培训对象,主要涉及岗位技能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最终达到转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目的。这类农民主要对各种创业技能、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农业机具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各级政府需要根据不同类型农民需求为其"量身定制"培育内容,确保培训与实际需求不脱节。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农业由原来的种养殖业逐渐向绿色、低碳、特色农业发展,农业由原来的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变,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农村专业示范户、农业生产大户(能人)对职业培训有了更全面的要求,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产品深加工、农场经营管理、农产品的销售及服务等内容为培养目标,进一步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到位。

(3)各级政府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支持

从培育经费上来说,要加大各级财政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对地方支柱型产业化经营或农业生产大户的项目经费扶持。

从土地流转角度上来说,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解除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之后的后顾之忧。

从金融角度来说,强与信贷部门沟通,争取在创业资金上有所突破,从简化贷款手续,减免或降低贷款利息等方面着手,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稳步发展。

从税收角度来说,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免税的覆盖范围和补贴力度,将现有扶持家庭农场、专业生产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新型职业农民头上,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

(4)进一步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发展

首先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依靠农广校、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地方农业龙头企业等建立参加新型农民培训的农民的个人档案,将培训农民的个人信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资格认定及动态管理,当有农民不具备职业资格后,即要求其退出并对其原来享受的各级优惠政策进行整理,争取再次分配,切实保障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健康发展。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权力与职责,协调一致,负责做好培训的信息反馈工作,针对反馈的结果做出相应的调整。关键是做到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多部门参与的管理体系。同时依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借鉴国外的做法,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既要保证国家对农民培训投入资金的安全,又要能切实保障参加培训的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要在农民中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的作用,使农民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与督察力度,使新型农民培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参考文献:

[1]张兴华.农村还有多少剩余劳动力[N].农民日报,2014-2-12.

[2]王泰群.农民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初探[J].湖北农业科学,2011 (3).

[3]张雪,李奕.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14(12).

本文系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 "现代农业视角下湖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比较研究"(编号:201418Y01);株洲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O2O视角下株洲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研究"(编号:ZZSK15025)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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