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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教育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与革新策略

时间:2022-03-14 11:22:50 浏览次数:

摘要:简要阐述目前高职院校教育行政工作的现状,提出教育行政工作的服务目标,总结高职院校教育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方式方法上的革新策略。教育行政工作的目标应通过大数据收集等信息化手段完善,扩充教育行政的主体范围,建立监督机构并进行测评等方式达成,使教育行政工作的效果完全展现出来。

关键词:教育行政 方式方法 服务功能

中图分类号:G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20—0192—02

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教育行政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近十年来,国内各个高校由政府部门主管逐渐向高校自治倾斜,去行政化几乎成为高校发展的一个趋势。但是高职高专类院校受历史发展、管理及生源问题制约,仍然需要行政部门加以指导,来完善高校的教育功能。行政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方法上的问题,影响了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如何通过规范及革新完善其教育功能及服务功能,便成为当前高职高专类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教育行政概述

1.教育行政及其服务职能

教育行政是国家对教育这项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调控和管理的活动,是国家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根据各层级院校的发展情况确定管理的内容,根据各地区、各院校的情况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是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路线。从组织层面来讲,教育行政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层级结构;从方式方法层面来讲,教育行政是针对院校特殊性采取的一系列教育服务活动,例如对院校教育管理进行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院校教育管理督导和评估等。教育行政的最终目的是使院校教育不断发展和前进,实现教师的发展、学生管理的优化以及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2.教育行政研究的目标

高职高专院校必须依靠教育行政实现自身的发展,而教育行政的服务职能的发挥仍有提高的空间。通过对日常行政工作的总结,结合相关研究的观点和内容,对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行政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以教育行政的服务功能为导向,探索出能够使学生管理工作有迹可循、有法可依,并且有严格的执行制度作为保障的创新型教育行政方式方法,是解决高职高专教育行政工作问题,提升服务效果的必经之途。

二、教育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1.教育行政工作目的与实际需要不一致

高职高专院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相对复杂,从教育目标角度讲,需要进行职业技术教育以及职业能力教育;从生源特征角度讲,更应重视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管理。这些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与政府对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行政工作的定位一致,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明显的偏重问题。有些院校侧重于教育水平的提升,对学生素质教育不够重视;有些院校对学生管理过于严格,还有些院校专注于学生职业技能的提升,以“学生能够顺利就业”为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教育行政工作自然更多地偏重于院校教育水平的提升,而非学生的能力素养的全面提高。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行政工作频繁地出现偏差且与院校发展目标不完全相符合,主要原因在于教育行政工作仅依靠政府政策引导,而未从院校本身需要出发。要实现教育行政工作的服务职能,应该善于查找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短板,通过行政工作帮助院校补齐短板。

2.教育行政工作主体存在偏差

当代教育认同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强调教师个人素养和教育技巧对教育结果的影响。部分家庭教育的相关研究则认为,家庭教育应与院校教育结合,无论在哪个学段,家长都应该与院校、教师形成积极的沟通,为学生的发展尽力。而对于高职高专院校来说,社会因素也成为影响院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高职高专院校的教育主体是多元化的。但实际上,由于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对封闭性,高职高专院校的教育行政工作主体仍旧为院校的相关工作人员,部分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组织并未完全参与进来。

3.教育行政工作的服务效果不明显

教育行政工作的服务效果应该通过院校的发展以及相对具体和明确的服务职能充分体现出来。但目前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行政工作并没有明显的服务效果展示,大部分情况下仍在单纯地执行某些政策要求,或颁布某些条例法规。同时,一些院校的教育行政工作者的工作情况没能得到有效的监督,教育行政工作本身的监管存在问题,评估不到位、反馈不及时,导致教育行政工作服务效果不佳。

三、革新教育行政工作方法的策略

1.利用大数据确定教育行政工作的目的

政府提供给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行政方面的政策只是总体纲要,不同院校的教育行政工作环境不同,面临的问题不同,院校发展需求不同,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面貌都各不相同,整齐划一的目标必然不符合院校发展需求。建议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行政工作者创新工作方法,采用信息技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全面调查和梳理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行政工作需要,在政府规定的框架下制定更加翔实、符合院校需求的工作目标。例如,编制调研问卷,向院校教师、学生以及院校所在地区的社会公众发放,了解院校发展的需要以及社会公众对高职高专学生的期待。又如,公开院校教育行政工作的方法和相关的信息,在同城或者同区域范围内形成教育行政工作的互通,通过信息资料的交流,寻找到区域内教育行政工作的共性,从而确定教育行政工作的目标。

2.通过多元化的活动扩大教育行政工作的主体范围

教育研究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组织性,具有直接参与教育咨询的能力和条件。可在院校内部设立教师代表委员会、学生代表委员会等组织形式,积极探索改进教育行政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校外,可以成立家长委员会,利用研讨沙龙等形式构建家长与院校之间的桥梁,以家委会为依托和平台,对家长进行制度性的培训,使其参与教育管理,指导他们通过恰当的方式表达诉求和建议,维护自身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将民主参与意识和行动氛围通过院校和家庭传递给学生,促进班级民主、团总支的建设和发展。院校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并建立真正有群体归属感和责任感的校内外教育研究组织。

3.加强对教育行政工作的监督和测评

加强教育督导的“督政”职能。通过建立“刚性”教育督政制度以及由权威人员及专家组成的督学团体,设立及分工督导级别,利用及公开教育督查结果,提高教育督导质量,体现督导权威,改革教育“督政”职能;明确教育行政问责,将外部问责与异体问责相结合。健全及完善立法、司法和其他机关对地方政府的问责制度;探索“管办评”分离。政府在放权的同时,引导院校发展,同时社会开展教育评估检测,做到“管办评”分离。从根本上改变以往教育行政部门既当组织员、又当运动员、最后当裁判员的组织监督模式。

四、结语

综上所述,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能够使高职院校的教育与行政工作目标与国家规定和区域教育发展实际相符合;组织多元化的活动突出教育相关组织的主体地位;构建并且持续完善教育行政的监督机制,是观测教育行政工作效果,不断改革之必须。

参考文献:

[1]孙科技.我国教育行政组织改革路径探索:一个整体性治理的视角[J].现代教育管理,2018(3):112-114.

[2]王欣童.关于教育行政法治化的思考[J].法制與社会, 2018 (12):133-135.

责任编辑:孙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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