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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就业与先进性别文化建设

时间:2022-03-06 08:38:47 浏览次数:

摘 要:性别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女性的就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转型期,面对激烈的竞争,女性的就业存在不平等现象。其中,传统性别文化导致的性别歧视,是女性就业难背后深藏的重要文化因素。解决女性就业难,必须大力加强以性别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建设,从思想转变、政府主导、制度保障、法律构建、男女参与等方面为实现女性平等就业提供有力保证。

关键词:女性就业;性别文化;先进性别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913.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201-02

一、当前中国女大学生就业不平等的主要表现

大学生就业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女大学生的就业状况更是日益严峻。当前中国女大学生就业仍存在不平等的现象,其主要表现有如下方面。

1.从求职过程看,女大学生遭受性别歧视严重。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遭受性别歧视对待严重,性别成为其求职就业中的首要和最大的障碍。许多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或明或暗的歧视手段,明确或隐性地拒招女大学生。据《中国妇女报》报道,“全国妇联发布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显示,有九成以上的女大学生求职时,感受到了性别歧视。女大学生求职,平均投出9份简历,才可能得到一次面试或笔试机会;平均投出44份简历,才有可能得到一个意向协议。”[1]在求职过程中实际遭受性别歧视的女大学生还可能大于九成。这些表明女大学生机会不均等,平等就业权受到侵害,已成为就业中的弱势群体。

2.从就业数量看,女大学生就业率明显低于男大学生。根据历年全国各省大学毕业生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女大学生就业数量明显低于男生,一次性就业率呈下降趋势。女大学生的就业率一直低于男大学生,这是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近年来,这种趋势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有所增加。在高校毕业生整体规模空前庞大、就业压力日益增加、供求失衡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的背景下,大学生就业日益困难,女大学生就业则是雪上加霜。在求职过程中,女大学生面临严重的性别歧视,使很多女生无法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2]。

3.从就业质量看,女大学生就业层次普遍低于男大学生。大学生就业质量的性别差异指男女毕业生就业状况的优劣程度的差异,包括工作收入、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等的性别差异。女性就业仍然集中在传统的女性专业和女性行业上。“女性就业比例最高的专业是护理学,其次为小学教育、英语、法语、日语、教育学以及心理学等。但即使是在女性的(绝大多数的)传统就业领域中,除了对外汉语专业女性的平均薪资略高于男性外(3091/3026),其余专业都低于男性。”[3]从女性就业比例最小的10个专业即可看出端倪,它们“依次为: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石油工程、应用物理学、微电子学、机械电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力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3]。大多数女大学生仍然进入了传统以女性为主的行业。从就业的层次看,女性就业层次低。有调查显示,在高端技术研究领域女性只占36.98%,而在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中只占22.65%[4]。

二、社会转型期女性就业难的性别文化因素分析

1.传统的性别观念形成的社会性别排斥。中国传统封建伦理中男权文化意识浓厚,“三从四德”、“男主外、女主内”等桎梏束缚了女性的思想和行为,在社会上形成“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的思维模式。落后性别文化对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影响依然存在,“望子成龙”远大于“望女成凤”,“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学得好不如嫁得好”等心态依然存在。 “贤妻良母”这一女性传统标准形象依然是社会对女性首要的角色定位,通过家庭成员(主要是丈夫和儿子)的社会价值来衡量自身社会价值依然是众多女性的价值实现途径,这种性别观念形成观念上的社会性别排斥,是形成男女就业中性别差异的深层次原因。

2.传统的女性角色观限制了女性就业的竞争性。作为一种文化,性别意识主要通过受教育者的认同接纳进行复制和传递的,是经过长期的潜移默化而形成的一种角色上的心理控制。女性的性别角色很大程度上是在后天成长过程中通过学校和社会教育逐渐获得的。男女从出生之日起,就开始接受社会赋予他们各自的角色意识,不断灌输“女孩子应该是什么样的形象,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男孩子应该是什么样的形象,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等观念。社会环境中对男女的不同教养方式使得两性获得了不同的性别心理模式与行为模式。可以说,长期的传统女性角色观所形成的胆怯退让、依赖自卑等特性,使女性在与男性的共同发展中竞争力减弱,成了就业发展的主观藩篱。

3.传统的女性价值观束缚了女性就业的主动性。从社会价值取向上看,传统的价值观在男女两性方面存在着双重标准:男性的成功在于事业有成,人们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男性承担的社会角色的是否成功,而对其家庭角色的要求常常是无视或者是忽略;而女性则不然,她们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家庭范围内,通过相夫教子,借助于男子(丈夫、儿子)社会地位的高低和价值的大小,来衡量和体现自身的价值。当面对求职的各种困难时,当面对事业和家庭的矛盾时,女性往往习惯于选择退却,转而走向家庭。由此可见,对于现代女性来说,一方面,她们反对和抱怨社会的各种性别偏见;但另一方面,又不自觉地将社会偏见内化为自身的价值标准,不自觉地继承和沿袭了偏见,遵循社会传统的角色分工来选择自己的职业方向,把自己放在了从属于男性的位置上,进而削弱了女性在社会领域里主动追求和发展事业的愿望。

三、建设先进性别文化,在推进两性共同发展中实现女性平等就业

1.思想上转变性别观念,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性别文化含义是社会对男性、女性及其相互关系的观点和看法,以及与之适应的性别规范和组织结构。“先进的性别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以现代社会发展要求为依据,以男女平等为核心,以两性和谐、相互尊重、共同发展为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它承认男女的生理差异,倡导和实现男女两性人格、权利、机会和过程的平等,追求男女两性的共同进步与协调发展,是一种有利于性别平等、公正、和谐发展的新型性别文化。”[5]构建先进性别文化,逐步消除传统性别观念形成的社会性别排斥,是促进两性平等就业的根本。我们要弘扬先进性别文化,消除传统性别偏见的影响,为女大学生就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2.政府应在宣传先进性别文化,实现女性平等就业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前提下,政府加强对媒体的引导和监督。充分利用大众传媒,通过电视、网络、杂志等途径,塑造男女平等、健康向上、文明进步的性别意识,对女性生育的社会价值进行肯定,取缔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的传播。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展现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行为,为妇女在新闻宣传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

3.健全妇女权益保障,为实现女性平等就业提供制度保障。文化领域的废旧立新仅靠道德的约束是乏力的,还需依靠制度特别是法律政策的作用,通过法律政策的强制性力量推进。政府需对女性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与保障,使女性享有更充分的发展资源和发展机会。应建立健全性别平等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消除劳动力市场中制度性的性别歧视现象;建立性别平等的人力资源政策,引导用人部门充分认识女性人力资源的价值,承担起促进性别平等的社会责任;完善包括社会统筹的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要大力完备涉及女性权益的法规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女性权益保障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刚性,使法律体系的发展与性别平等、两性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

4.借鉴国外的经验,将先进性别意识纳入法律政策体系。在国际社会和国家政府的联合推动下,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男女就业均等法,作为立法的一项基本内容。德国的《平等权利法》于1994年9月1号生效。新加坡的《就业法》规定产假制度,禁止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政府机构男女雇员无性别歧视。日本的《男女就业机会均等法》规定,妇女在工资待遇就业机会以及职务的晋升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韩国的《平等就业法案》规定在招收、雇佣、提升、工作安置、培训等方面禁止性别歧视。另外,女性受到就业歧视后如何获得救济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如欧美国家在其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就业中的歧视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企业在考察应聘者时只能衡量其能力是否能够胜任工作,而与所要应聘的工作毫无关系的问题都不能提及,包括外貌、年龄、性别等。因此借鉴国外的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这是给女性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5.推动男女两性共同参与先进性别文化建设,为实现女性平等就业建立和谐的两性文化基础。在建构先进性别文化的过程中,男女都是性别文化的主体,必须要培养女性的主体意识,妇女只有积极、主动的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生活,才能真正成为建设先进性别文化的主体。同时,我们也要致力于帮助男性克服传统的大男子主义倾向,使男性懂得女性的社会价值,尊重女性,给予女性同等的权利和社会资源。推动男女两性共同参与先进性别文化建设,为实现女性平等就业建立和谐的两性文化基础。因此,建设先进性别文化,一方面,应继续增强女性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女性的积极性投入其中,另一方面,应努力提高男性的觉悟,充分动员男性力量广泛参与,让每一个公民都有敏感的性别意识和完整的先进性别文化观念,从而让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在新的社会实践中生发出巨大的生命活力,使女性真正得到社会的尊重、认同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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