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这是继去年卫生部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抗菌药整治行动后,再次打出的一记重拳。
卫生部再次重申了抗菌药使用品种、数量,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应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应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应超过40%。
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每个月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进行处方、医嘱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将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如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则取消该名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半年内不得恢复。
(摘自《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