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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可分离性的再思考

时间:2022-03-24 09:02:50 浏览次数:

【摘 要】作者在文中阐述了“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表述不确切,提出应用可迁移性来表述的观点。

【关键词】电子文件 信息与载体 可分离性 可迁移性

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是否可分离虽不是一个多么艰深的理论问题,但也一直存在争议,很多学者认为电子文件的信息与载体具有可分离性,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表述存在误导初学者的可能,不如可迁移性来得确切。

一、“信息与载体可分离性”的出现及其争议

冯惠玲教授在《拥有新记忆——电子文件管理》中谈道“电子文件中的信息不再具有固定的物理位置,也不再对原记录载体‘从一而终’,载体的转换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必须的。因此,电子文件不再具有物理意义上的‘实体’状态。同时, 电子文件以全文形式存在的‘文件形态’还可以与其中以逻辑关系连接的‘信息要素’发生分离, 形成‘虚拟文件’”。武汉大学的刘家真教授在其《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证据与保留》中描述数字信息特性时也提出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认为数字信息也是必须依附存储介质的,只是不再具有固定的位置的实体状态,可以在不同存储介质间转换。上海大学金波、丁华东教授在其著作《电子文件管理学》的解释与刘家真教授的观点类似,即“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扩展、缩小或改变其存储空间,也可以改变其在硬盘上的存址,或在不同存储介质之间转换。”

该观点也引起了一些研究者的争议,一些研究者认为信息不能脱离物质载体存在。仇壮丽从静态文件与动态文件的不可分离性、信息与电子文件的含义来论证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不可分离性。徐维、张文友从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角度认为信息是不可能脱离物质而独立存在的;从哲学角度分析信息总是与物质相联系的并通过物质来表现的,任何信息的传播都要以物质为载体,离开了物质和物质的运动,就没有什么信息。

二、论信息与载体的不可分离

信息与载体不可分离的观点早已存在。从古代档案到传统纸质档案到现代档案信息与载体始终紧密联系、不可分离。从电子文件的定义“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化设备及环境中生成的,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中可以看出磁带、软盘、硬盘、光盘是电子文件的载体。原生数字信息是以0、1二进制形式存在的,具有虚拟文件的特征,没有像传统的文件一样有实体载体、存取是实实在在、摸得着看得见的载体。但是这种虚拟性文件的原始数据是存在电脑的磁盘、硬盘里的数据,它仍然具有载体。由此,电子文件的信息必须依附于一定载体存取。

档案所记录的内容必须是清晰的、明确的,这些清晰、确定的信息内容又是依附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形式而存在的,没有载体形式的原始信息不能成为档案。因此,笔者认为信息与载体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不论传统文件还是电子文件的信息均不能与物质载体分离。

三、论信息与载体的可迁移性

作为支持信息与载体可分离论的支持者,刘家真教授对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的定义,并未否认信息必须依附于一定的载体,其所说的分离性是指信息可以暂时离开原始载体转移到另一存储介质上。刘教授的这个观点其实恰恰是对信息与载体间的不可分离性及可迁移性的最大支持。

持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观点的学者普遍认为“可分离性”表现为电子文件信息没有固定的物理位置、可以有不同载体、能实现网络异地传输。这本质上是电子文件信息可以在不同载体间迁移,是信息与载体的非对称一对多关系,而不是与载体分离。或许是电子信息在不同载体间的传递过程让学者们产生信息与载体可分离的印象,然而事实上我们知道,从电子信息的传递是通过光缆等设施进行的,且不说这些光缆设施本身也是载体,单说在这个传递过程中,光缆运输的并非信息,而是信号,这些信号只有到达另一个终端并被正确解码后才再次成为信息。如果认为信息能与特定载体相分离,这事实上也不成立。因为相应信息并未从原载体上离开过。如果一定要说信息和特定载体有相分离的情况,那就是从存储中将信息删除了,但这明显不是我们的研究目的和讨论范围。因此,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的表述不符合电子文件信息特征,而电子文件信息的“可迁移性”的表述更能切合其信息可以在不同载体间迁移的内涵。

可迁移性被广泛应用于人口经济学、环境保护学、文化建设、计算机等领域,也是数据库迁移部署常用的概念。在IS015489文件管理国际标准文件术语中“迁移”是在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与可用性的前提下,将文件从某一技术平台移到另一技术平台,并在更新软件或载体格式的同时保留其特征的过程。迁移包括不同介质间的数据复制,文件随软件升级而升级,文件数据在不同软件平台上的转换等。迁移的结果有以下几种。一是文件内容信息的原始性没有变,包括内容、字迹、格式、作者等。第二是文件内容信息的原始性发生了变化,比如传统文件的誊写。第三是文件内容的原始性发生变化且增加了文件信息。如纸质文件数字化后成为电子文件,产生了新的背景信息,其内容信息和结构要素没有发生变化。在这里电子文件的可迁移性采取上述的第三种情形。

电子文件不同于传统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是由内容(content)、背景信息(context)和结构(structure)要素构成。电子文件的构成要素决定了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具有不可分离性,因为一旦电子文件的内容信息、背景信息、结构要素发生了分离,那么它的完整性将不存在,这违背了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可靠性的本质特征。

综合以上情况来看,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的提法不太妥帖,不能真正阐明电子文件的信息特征,而若引用可迁移性来表述就更显精准,符合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间的相互关系,故笔者认为应将电子文件信息和载体间的移动关系表述为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可迁移性。

参考文献:

[1]冯惠玲.拥有新记忆——电子文件管理[D].中国人民大学,曹喜琛,1997.

[2]刘家真.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证据与保留[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3]金波,丁华东.电子文件管理[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

[4]徐维、张文友.我国电子文件研究现状与走势[J].档案与建设,2000,(6).

[5]仇壮丽.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不可分离性[J].北京档案,2003,(2):30-31.

[6]张亦,冯丽. 信息系统间数据迁移的设计与实现[J]. 科技资讯,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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