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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

时间:2022-05-17 09:50:07 浏览次数:

摘要:文章在总结国内外学者诸观点的基础上,归纳出企业核心竞争力一般理论应包括的三个基本内容,提出了零售企业的具体核心竞争力理论必须既要继承性地反映企业核心竞争力一般理论的基本内容,又要反映零售企业的具体竞争特点的观点,得出了零售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应具备的五项内容。

若内资零售企业能将零售企业的具体核心竞争力理论运用于实践,普遍提高内资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外资零售企业很难全面掌控我国零售市场,但外资零售企业利用所具备的核心竞争能力,有可能在我国某些地区、某些城市、某些经营领域局部掌握主导权。

关键词: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掌控权

中图分类号:F7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6(00)-0112-07

一、研究问题的背景与目的

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我国消费品零售总额从1997年以来一直保持10%左右的增长速度, 2004年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已达到53950亿元人民币[1]。另据我国商务部2005年2月公布的调查报告,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对GDP的贡献已达到8%左右[2]。国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零售业对GDP的贡献率一般都超过15%。根据我国零售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速度预测,今后我国零售业对GDP的贡献率还要不断增大,零售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重要。

另外,我国加入WTO后,国外大量零售企业加快了进入我国零售市场的速度与规模,这种趋势使我国理论界和企业界产生了对我国零售业是否会被国外大型零售企业所逐步掌控的忧虑。从我国零售业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持续增长的发展战略角度考虑,我们必须对我国境内中外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问题进行研究。研究中外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问题,必然要研究中外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能力问题,而研究中外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力问题的实质,就是研究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问题。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般理论,已经有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对零售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具体内容方面的研究,目前存在着研究成果较少、观点差别很大、系统性不强的问题。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探讨企业核心竞争理论表现在零售企业的具体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境内中外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能力进行对比分析。

二、对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一般理论的再探讨

国内外有关学者就“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问题”已经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许多观点,本文针对一些有综合性或者代表性的观点,简要陈述如下:曹兴、李南翔总结了国内外关于“企业核心能力”的观点: 1、资源要素构成说。认为“资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资源就谈不上企业。所谓资源,就是可以被用来创造社会财富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客观存在。”“企业资源的来源可划分为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资本、社会资源等五种。”2、能力要素构成说。认为“企业整体能力包括技术创新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等”。3、知识要素构成说。认为“基于知识观的企业核心能力是指具有企业特性的、不易外泄的企业专有知识和信息;核心能力的基础是知识,学习是核心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而学习能力是核心能力的核心。”另外,曹兴、李南翔认为,“核心能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也就是说核心能力是由一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联结体组成的集合。这个系统不仅具有一般管理体系的特点,将各种要素作为一个整体所具有的意义大于每个要素单独意义的简单迭加,要素之间的联结方式决定着他们是否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因此,企业的核心能力带有技术性、管理性以及思想性的综合能力体系,也是一个复杂的知识系统,在实践中企业识别和培育自身的核心能力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个特点。”[3]

李东红研究了斯密著《国富论》、伊迪丝·彭罗斯著《企业成长论》、理查德·尼尔森等著《经济变革成长论》、盖瑞·哈默著《公司核心能力》和《企业能力基础竞争论》等文献中提出的有关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观点之后,总结和提出了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观点: 1.企业本质上是个能力集合体。这个集合体主要构成要素是:企业拥有的生产场地、建筑物、设备、资金、有价证券、人才等在内的“有形物资源”,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为约定俗成的默契、道德与文化等“无形的规则资源”。其中任何一部分脱离企业之后,都不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能力”。2.能力是对企业进行分析的基本单元。3.企业拥有的核心能力是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源泉。企业长期竞争优势基础的核心能力具有的特征是:(1)价值优越性(企业效率高、成本低、创造价值高)。(2)异质性(企业拥有独一无二的关键因素)。(3)不可仿制性(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或者结果使其它企业难以复制)。(4)不可交易性(无法像其它生产要素一样通过市场交易进行买卖)。(5)难于替代性(核心能力受到替代品的威胁相对较小)。4.积累、保持、运用核心能力是企业的长期根本性战略[4]。

虞群娥、蒙宇将国内外有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观点归纳为如下几种学派: 1.结构学派或者内部成长学派。代表人物是迈克尔·波特。其主要观点是:基于企业外部环境中的行业结构进行分析,提升企业的五种竞争能力,使企业在产业内处于最佳位置。2.资源学派。由皮特瑞夫等人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其主要观点是:企业要有安排、使用资源并取得一定结果的能力。公司能力是基于信息的、有形的或无形的组织程序,能力由长期而复杂的资源互动产生。企业是以自有资源存量为基础的,……关键资源必须满足三点评判标准: (1)有价值性;(2)稀缺性; (3)不可模仿和替代性。3.能力学派。该学派的代表人是普拉哈德和哈默等。主要观点是,能够使一个组织比其他组织做得更好的特殊物质就是组织的能力或特殊能力。例如:哈默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公司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开发独特产品、发展独特技术和发明独特营销手段的能力,其实质是谁能比竞争对手以更低的成本、更快的速度去发展企业自身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核心能力”。另外,虞群娥、蒙宇还认为:从研究重点和战略实施角度看,结构学派研究的对象是产业,是基于企业外部环境中的行业结构和对企业竞争行为的影响实施的静态角度研究,能力学派研究的对象是企业,资源学派研究的是内外部的结合,并且两者都从追寻经济利益的动态角度进行分析和实施[5]。

尽管国内外学者在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观点方面分歧很大,但笔者认为,其中还是可以从上述众多观点中总结出带有共性的、核心的、或者是基本的三项内容:

1、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反映出企业所属行业的竞争特点。如果企业不研究、也反映不出企业所属行业的竞争特点,就无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具体行业中的具体企业,在培育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过程中的具体努力方向与操作内容。

2、企业在培育核心竞争能力时,必须要考虑各

种资源的约束条件。企业在制定和培育核心竞争能力时,要充分考虑,哪些资源是无法克服的或者无法逾越的硬约束型资源?哪些是经过努力可以争取到的资源?哪些是企业本身具有的优势资源?哪些是企业可独占的资源?企业要拥有能够充分利用、争取和培育各种资源的能力。

3、在充分考虑和反映以上两项内容之后,企业所培育起来的核心竞争能力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1)价值优越性(企业效率高、成本低、创造价值高)。(2)异质性(企业拥有独一无二的关键因素)。(3)不可仿制性(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或者结果使其它企业难以复制)。(4)不可交易性(无法像其它生产要素一样通过市场交易进行买卖)。(5)难于替代性(核心能力受到替代品的威胁相对较小)。

三、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观点综述与评价

(一)观点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零售企业竞争力问题也有一些研究,现试将各观点简要归类综述如下:1、企业对顾客需求的满足程度论。迈克尔·利维等认为:零售业的核心是顾客与竞争对手[6]。谢守祥、沈正舜认为:“满足顾客需要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企业核心竞争力来源于对顾客价值最大化的创造过程。”“为顾客创造价值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所在,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来源。”[7]

2、零售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论。大卫·E·贝尔等认为:零售企业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管理水平、充足的资本、营销技术、组织技术、后勤技术、信息管理系统技术、会计技术和员工管理方面[8]。张桂芝认为:“商场企业竞争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它是反映商场当前竞争实力和未来竞争实力的综合指数,具体表现为商场所拥有的资源以及利用资源的效率等方面的能力和发展前景。”“把商场综合竞争力提升这一目标分解成三个方面,即分为商场基础实力、管理及财务能力、发展潜力三个领域层”。其中:“商场基础实力指标”包括:“营业面积、员工人数、商品种类、营业额、收银台个数、注册资本、购物环境、区位优势。”“管理及财务能力指标”包括“存货周转率、流动比率、利润率和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员工人数”。“发展潜力指标”包括:“顾客满意水平、企业形象、市场份额、销售额近两年平均增长率”[9]。

3、零售企业特殊内容论。张秋白认为:零售企业核心经营能力,不能完全套用核心竞争力的理论。必须结合零售企业的特点,重新研究设计。构成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有五个方面:⑴主营技术力:企业掌握市场目标定位准确、符合特定顾客需求的商品品类管理系统和现代市场营销技术。⑵流程控制力。企业有一套系统结构良好、运转顺畅的业务流程和有效的运营控制能力。⑶经营管理力。企业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套科学的、成型的管理模式。⑷营销服务力。“硬件”上,企业能为顾客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和其它相关配套服务设施。"软件"上,零售企业能及时给顾客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的优质服务。⑸企业文化力。企业能够把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精华提炼出来,形成以企业共同价值观念为核心的经营理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管理风格的成熟系统[10]。

4、对所经营商品的经营技术与管理水平论。张智强认为:“商品,是零售企业存在价值的根本载体;商品经营技术,是零售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基础。”“全过程商品管理,是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这些欧美零售企业最重要的经营技术,是他们竞争优势最集中的体现,它是用来解决买卖商品过程中最根本问题的有效方法。”[11]

5、企业规模优势论。李东阳认为:大型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技术优势、规模优势、融资优势等方面”。其中技术优势是指“在高新技术商业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规模优势是指“公司资产额大、销售额多、雇员人数众……,派生出的一系列垄断优势。融资优势是指:“能以较低的成本和迅捷的速度筹措投资与生产所需的资金。”“此外,大型跨国公司通过垂直一体化经营,获得对原材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过程和产品市场等的控制,加剧市场的不完全,进一步增强了其竞争优势。”[12]

(二)评价与分析

笔者认为,零售企业的具体核心竞争力理论必须是建立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一般理论基础之上的继承关系。即,具体化的、有针对性的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必须反映出国内外学者已经研究出来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一般理论中关键的、基本的内容。否则,只有一种解释: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一般理论的研究基本上都是错误的。但这从逻辑关系上无论如何是讲不通的。总结上述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一般理论的研究成果,至少在本文上面已经总结过的三个方面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一般理论中核心的、基本的内容,即: 1、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反映出企业所属行业的竞争特点。2、企业在培育核心竞争能力时,必须要考虑各种资源约束条件。3、企业具有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具备五个特点:(1)价值优越性、(2)异质性、(3)不可仿制性、(4)不可交易性、(5)难于替代性。

根据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一般理论的这三个关键的、基本内容,将上述国内外学者对零售企业的具体核心竞争力的观点进行对比分析。这些观点的优点是,针对性强,无论其观点是否一致,都在努力体现零售企业的具体情况与特殊性。缺陷是,没有认真地参考或者借鉴国内外学者经过长期大量研究的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一般性理论研究成果,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般理论与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研究之间没有严密的继承性与关联性,系统性也不强。例如,“零售企业特殊内容论”显然是不符合上面已分析过的理论继承性的逻辑关系的。“对顾客的满足程度论”和“经营商品的技术与管理水平论”都没有讲清楚企业要具备“价值优势性”“异质性”“不可仿制性”等等哪些内容才能达到“让顾客满意”的程度。“零售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论”提法太笼统,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含糊不清。“企业优势论”的问题在于,是对已经达到这些优势条件的企业的描述,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些企业是如何达到这些优势条件的?其他企业将通过何种途径来达到?总之,笔者认为,目前国内外学者有关零售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诸观点还存在一些不科学、不完善的地方,还无法科学、准确地为零售企业提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性理论,因此,很有必要对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理论进行更科学的、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探讨。

四、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探讨

笔者寻找或者探讨零售企业的具体核心竞争能力是基于以下思想进行的:

第一,既然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一般理论已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本文就这些研究成果又试探性地归纳与总结出了三项核心的、基本内容,那么零售企业具体核心竞争能力的内容必须要体现出这三个核心的、基本的内容。或者讲,对零售企业具体核心竞争能力的探讨,必须是建立在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一般理论基础上的继承性探讨。第二,威廉·布雷特等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家

认为经济问题就是,通过竞争合理配置给定数量的稀缺资源,从而获得最优结果。稀缺成为经济学的中心问题。”[13]从当前国内外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特点看,笔者同意这个观点。既然如此,零售企业对其核心竞争能力的培育,实质上就是对制约零售企业竞争与发展的稀缺性资源进行有效地争取、培育与合理配置的问题。哪个企业能有效地争取、培育与合理配置制约零售企业竞争与发展的稀缺性资源,哪个企业就能够有效地培育与提升其核心竞争能力。

按照这种思路与指导思想,进行零售企业具体核心竞争能力的探讨。

(一)从零售业的行业竞争特点分析。众所周知,西方经济学将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等四类市场。按这四类市场所具备的条件,零售企业所属的市场应是“垄断竞争市场”。符合垄断竞争市场的三个条件是:大量企业生产与经营有差别的、彼此之间可以相互替代的同种产品;每个企业对市场的影响都很小,一般不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报复性措施;进或者退出该市场比较容易。西方经济学的解释是,这些产品的差别主要是在质量、服务、外观、商标、广告等方面的差别,因此,每种带有自己特色的产品都是惟一的,具有相对的垄断力量。产品差别越大,垄断力量也就越大。据此,我们可以认定,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零售企业是否掌握了有差别的、特色突出的、具有相对垄断力的商品、经营与服务。

(二)从零售企业的资源约束条件分析。从大量的经营实践与发展趋势看,零售企业要顺畅投资与经营,必须满足十个条件:⑴企业所选择的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政策的要求;⑵企业所选择的经营项目要有市场需求;⑶企业所选择的业态或者经营模式应该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生命力;⑷企业的经营场所必须占有符合业态特征要求的合适的商业地理位置;⑸企业必须具备用于建设门店、购置设备、采购商品、日常运行等所需的资金;⑹企业必须具备经营所需的主要商品或者原材料比较稳定的采购或者供货渠道;⑺企业必须具备懂经营会管理的各类人才;⑻企业所经营的项目和服务要能够满足顾客的需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企业良好的市场信誉与知名度;⑼企业要在人力资源、财务、采购、运输、库存、销售等运行环节上有较高的管理水平;⑽企业必须掌握和运用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管理与网络技术,以及用于储运、加工、保鲜、配送、销售等先进的、配套的机械设备。

在上述十个条件中,第⑴、⑵、⑶、⑹这四个条件我国零售企业相对比较容易做到,一般不会对企业形成很强的制约因素。理由是:第一,从进入行业的难易程度看,我国对内资企业进入零售行业早已没有任何特殊的限制, 2004年底原则上也放开了外资零售企业进入我国零售行业的限制;另外,相对于其他一些行业,零售企业在技术、设备、资金、人才这四个方面的“门槛”比较低,也比较容易学习和掌握。因而,企业进入零售市场是比较容易的。第二,从商品的供求关系角度看,目前我国零售领域所涉及的生活资料消费品的供求关系,绝大部分都处在供求平衡或者供过于求的状态下。从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看,这种商品供求状况不是暂时的、偶然的,而是带有本质性、规律性的。因而,在属于垄断竞争的零售市场中,寻找到有市场需求的项目和供货渠道难度不会很大,对零售企业的制约性不大。第三,从零售企业采用的业态或者经营模式看,由于受决定于零售企业的业态或者经营模式创新与发展的社会经济发展、消费者生活水平与方式、科技应用水平等诸多复杂因素制约,其创新的周期与速度都十分缓慢。百货商场、连锁经营、超级市场等业态与经营模式的创新与发展的历史演变过程也已证明了这一点。因而,零售企业一般都有比较充足的时间来学习、转变和掌握市场生命力比较旺盛的业态和经营模式,零售业态与经营模式的创新与发展问题,一般不会对零售企业的发展构成硬约束力。

上述十个条件中的第⑷、⑸、⑺、⑻、⑼、⑽这六个条件,对零售企业形成了很强的制约因素。理由是:第一,国内外零售企业大量的经营实践早已充分证明,与业态相符合的经营场所的商业地理位置是否良好,对该企业的经营效果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是,由于良好的零售商业地理位置是由城市建设、街道位置、历史演变、道路交通、消费行为等复杂的因素所决定和形成的,企业无法通过主观努力来创造,因而,良好的零售商业地理位置绝对是稀缺性资源。第二,近年来,虽然内资零售企业的发展速度很快,但从大量现实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看,制约我国零售企业发展与扩张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就是企业的资金不足。由于零售企业自身盈利水平,以及筹集资金的种种困难,零售企业要具备充足的发展资金绝非易事。第三,我国零售企业在人才资源方面存在两个制约因素:一是许多零售企业实际上不重视对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二是一些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也不愿到内资零售企业中去。因此,我国零售企业普遍存在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稀缺问题。第四,由于受顾客需求的复杂性,同行竞争的激烈性,以及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企业想要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突出企业的经营特色,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并树立起良好的信誉与知名度,决非易事。第五,对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管理与网络技术,以及各类先进的机械与设备的运用,涉及到设计、开发、配套、应用、管理等一系列复杂问题,想运用这些技术全面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决非易事;同时,由于零售业态、经营内容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这些技术还难以形成通用的规范化技术体系,更增加了开发、引进和应用这些技术的难度。

(三)从企业具备核心竞争能力所必须体现的“价值优越性、异质性、不可仿制性、不可交易性、不可替代性”这五个特点探讨。探讨的思路是,对上述企业核心竞争力一般理论的三个要点和零售企业投资与经营必须具备的十项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与探讨。具体方法是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般理论所提出的三个关键内容列在X轴的横向第一行的表格内,将零售企业投资与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十项条件列在Y轴纵向左侧表格内,再将X轴与Y轴的内容进行交叉对比,同时满足X轴与Y轴的内容的交叉重合部分用★号标出,用★号标出的五项内容,就是零售企业在竞争与发展过程中的稀缺性资源。(参见:企业核心竞争力一般理论与零售企业投资与经营所具备的条件交叉对比表)

总之,既能体现“零售企业应具备的十项条件”,又能够“反映行业特点”、“资源约束条件”和“五个特点”的重合项目,共有六项:“合适的门店商业地理位置”、“具备投资与经营所需资金”、“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与科学的培训体系”、“满足顾客需求的经营、服务与良好的市场信誉”、“对人力、财务、采购、库存、销售环节良好的管理”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

(四)零售企业具体核心竞争力的表述

总结上面的分析,我们就必然得出零售企业具体核心竞争力所应具备的六项内容:

1、企业拥有商业地理位置良好的经营场所。

2、拥有其他企业难以仿效的懂经营会管理的各类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员工的学习与培训体系。

3、企业管理水平高、经营与服务特色突出、能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并树立起良好的市场信誉与知名度。

4、具备对人力资源、采购、运输、库存、加工、销售、财务等企业运行环节全过程高水平的管理与成本控制能力,能够使企业高效率、低成本的运行。

5、由于企业管理水平高、运行成本低与信誉好,使企业获得了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超额利润率和销售额,以及更强的资本积累能力与资金筹集能力(银行贷款、社会集资、股票上市等)。

6、企业能掌握和运用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管理与网络技术,以及用于储运、加工、保鲜、配送、销售等先进的、配套的机械与设备,全面提高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效率。

五、中外零售企业的竞争能力对比

用已得出零售企业应该具备的核心竞争力内容,将我国境内的中外零售企业的竞争能力进行对比分析。

(一)中外零售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对比

1、在“拥有良好的商业门店地理位置”方面,我国零售企业占有一定优势。理由是,第一,我国原来一些大型零售企业的门店在计划经济时代已经占有了城市中许多良好的商业地理位置;第二,我国零售行业的改革与放开经营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而国内零售市场向国外零售企业的试点性有限开放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全面开放是我国加入WTO后的2004年底,两者至少相差十几年。在这十几年时间内,我国零售业一直在快速发展与扩张,期间也占有了很多有利的商业地理位置。第三,《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版)的统计数计显示,截止2003年底,零售业的“法人企业”与“产业活动单位”数,内资企业分别为: 12149个、28500个;外资企业分别为: 147个、487个[1],内资企业还是占多数,因而内资企业占有良好商业门店的比例肯定很大。

2、在“拥有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员工学习与培训体系”方面,外资零售企业占有优势。理由是,绝大多数外资零售企业的生存时间都比我国零售企业长,在长期的经营与竞争实践中,外资企业十分重视人才与员工的培训,锻炼和培养了大批经营管理人才,也探索出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员工培训体系,而内资零售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生存时间很短,人才的积累时间不够,培训体系也很不成熟,有些内资零售企业实际上还没有将人才的培训与员工的培训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

3、在“掌握能满足顾客需求的、具有异质性特点、其他企业难以模仿的经营内容或经营模式”方面。外资零售企业在企业信誉与知名度(特别是大型跨国连锁企业)、经营模式或者内容的成熟度、营销与顾客管理、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方面,普遍优于内资企业。在商品与服务的经营特色方面有一些内资企业也有一定的特色与优势。

4、在“具备对企业运行环节全过程的管理、成本控制、销售能力、资金筹集能力与利润率水平”方面。由于外资零售企业在人力资源的培育方面抓得很好,并有更长时期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因此,外资企业,特别是大型跨国连锁经营企业在这些方面的管理水平与能力普遍高于内资企业。

5、在“企业的利润率、销售额、资本积累与资金筹集能力”方面。从近年来内外资零售企业的经营实践看,由于内资企业占有比较多的良好商业门店地理位置,以及平均利润率规律的制约,内资零售企业在“销售水平与获利能力”方面并不比外资企业差,有些内资企业甚至要强于外资企业。但在“资本积累”与“资金筹集”方面,外资零售企业能够依赖几十年积累的企业资本和通过各种筹集资金的渠道,比较顺利地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但是,近年来我国许多内资企业在发展与扩张过程中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不足。我国商务部一位副部长曾明确指出:“从世界零售业发展和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发展以及中国内资零售企业发展困难看,如果内资企业今后竞争发展中最大的困难———融资得不到实质性的根本解决,外资零售企业可能会主导中国零售业,这不是危言耸听。”[14]

6、在“科学技术的应用”方面。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管理与网络技术,以及相关机械与设备是由国外企业先进的零售企业首先开发与使用的,经过长期的探索,目前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成熟的技术应用与管理体系。我国内资零售企业近年来在这些技术的开发、引进与应用方面也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总体水平比进入我国的外资企业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二)内外资企业零售企业的竞争趋势预测

在我国境内的内外资零售企业的竞争过程中,如果理论界和企业界在零售企业的具体核心竞争能力的理论探索方面取得更为科学的成果,同时,更多的内资企业能够将这些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普遍提高我国内资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内资企业有可能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与发展能力,从而稳固地主导着国内零售市场,甚至还有可能产生少数“国产”世界知名的大型跨国连锁企业。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国境内的外资零售企业正在利用其资金实力强,企业管理水平、知名度和信誉度比较高的优势,通过股票市场的运作、扩大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资的股本比例、兼并收购经营不善的内资企业,以及直接投资发展零售门店等途径,不断获得良好的商业地理置,快速扩大市场占有面,如果我国内资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长期普遍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外资零售企业全面控制我国零售业的危险性还是存在的。外资零售企业在某些地区、某些城市、或者某些经营领域(如某类经营市场、某些商品的采购等)局部性掌握主导权或控制权的可能性更大,这些必须引起我国政府、企业界和理论界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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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赵西宁

作者简介:刘星原(1953-)陕西西安市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流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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