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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邮局背后的美国故事

时间:2022-05-15 11:00:12 浏览次数:

故事的主角是美国邮政署(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也称美国邮局或美国邮政),其在2016年全球企业五百强排行榜上位居107名,而大名鼎鼎的联邦快递(192名)被它远远抛在了后面。在一些关于企业管理的地摊读物上,美国邮政署也经常出现,被当作成功企业的典型案例。

但事实的真相是,美国邮政署根本就不是企业。它有着长达两百余年的历史,在这段漫长的历史中,它长期以来都是以美国联邦政府独立机构的身份而存在,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邮局,只是在最近的几十年中,迫于形势,披上了企业化经营的外衣,才被一些人误认成了企业。而关于它的故事,要从“美国之父”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讲起。

富兰克林之伟业

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于公元1706年。在讲述他的丰功伟绩之前,先要略讲一下邮局的历史,因为此物在富兰克林先生降世前大约四千年就已出現于人类文明中,在哪里?在东亚大陆的夏王朝那里。

1860年4月3日至1861年10月24日,小马快递路线图图解。

据史书记载,夏王朝之疆域所跨越的距离,没有一千里起码也有七八百里。距离如此遥远,在那个没有互联网也没有电话、电报的上古时代,信息传递是一个大问题,统治者如果要等上大半年才知道下面某个地区出现了造反者的话,那将会把形势推到一个危急又不可控的情况之下。夏王朝的解决方案是修筑信息传递专用的道路,并设立专司此职的官员,负责下传中央政令,上报地方情况,官员被称为“遒人”,他们是最早的一批邮政局长,其下也有相应的一班人马供其差遣,是最原始的邮局。

这种原始的邮局,随着王朝的进化而进化,后来以驿站的形式长时间存在于中华历史中,是古时历代王朝统治广袤疆域不可缺少的工具。

在中国以外,古代的亚述帝国、波斯帝国、罗马帝国,也各自形成了与其统治疆域相匹配的邮局系统。由于其特殊的作用和功能,自形成起,邮局系统就屡屡遭受战火摧残。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先祖所在的英国是在罗马帝国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最初不知邮局系统为何物,信息传递主要依靠国王密使和教会。直到16世纪亨利八世时期,才出现了为统治者服务的皇家邮局。这种皇家邮局最初是只准官用,后来敌不住“夹带私货”的狂潮,只得开放民用业务。但很快英国当局就发现,许多危险的思想能够通过信件,借助邮局传播,控制邮局对其统治而言十分重要,因此做出规定,邮局可以为老百姓寄信,但只能由官方经营。

这条游戏规则在开拓新大陆时有过一段时间失效,因为那里最初只是一些流亡人士、冒险家所幻想的“世外桃源”,还未引起英国当局的重视。没有官方经营的同时,这里也缺少私人经营,信息传递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主要靠熟人带件。1639年,英属殖民地之一的马萨诸塞当局,指定了一个酒馆来做当地收发跨洋信件的机构,算是这片大陆上的第一个邮局。

然后冒出来一个“眼光独到”的投机分子,其名为托马斯·尼尔。此人亦政亦商,利用自己深厚的人脉,四处寻找北美大陆的发财机会,其中就包括经营邮局业务。他在1692年以6先令8便士的超低价,从英国当局那里得到了北美英属殖民地邮政业务的特许经营权,期限长达21年。怪异的是此君从未到过北美大陆,却胆敢在当年就任命一些代理人,在大洋彼岸“遥控”代理人在北美大陆为自己做生意,接着就毫不意外地一一失败,在得到邮政业务特许经营权后7年,托马斯·尼尔死于债务重压之下。

尼尔死后大约8年,英国当局以高价从其遗孀手中回购了那份邮政业务的特许经营权。主要原因则是此时北美英属殖民地经济蓬勃发展,已成英国一大收入来源。商业上的需求促使邮政业务快速增长,传播危险思想的可能性也在快速增长,为加强控制,英国决定收回邮政大权,并引入英国本土的皇家邮局系统。

富兰克林恰好出生于此时。其先祖本是英国铁匠,受到迫害而远徙新大陆,然后继续做铁匠。富兰克林最初的理想是当水手,纵横四海,此梦破灭之后,他又“改行”去了印刷业。这是当时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新兴产业,最初受到各殖民地当局的支持和鼓励,印刷店主们除了接单印刷一些政府宣传物、历书外,还有人自办报纸发行。富兰克林入行不久,便展现出在这方面的高超才华,他是一名杰出的编辑、印刷商、报人。

同时他也开始感受到来自于英国当局的钳制。为了控制思想和舆论,英国当局下令各殖民地总督要“管制印刷业”:

“鉴于在你管辖的地区内,印刷自由可能带来极大的麻烦,你应发布必要的命令,确保任何人不得拥有可以进行印刷的印刷机,没有你的特许和首先取得许可证,也不得印刷任何小册子或其它印刷品。”

为了交差,殖民地总督们后来采取了另外一种方式来实现“管制印刷业”——让各地邮政局长来当印刷业领军人物。

作为名义上效忠于英国国王的官员,这些邮政局长拥有先人一步获悉新闻的优势——所有信件都要先经其手。另外一个优势则在于他们能指使下面的邮差为自己“夹带私货”。如果将这两个优势结合起来,创办一份报纸的话,那岂不是能获取巨大利益?

最先这样做的人,是波士顿邮政局长约翰·坎贝尔,他创办了一份《波士顿新闻通信报》,狠赚了一笔,而他所在的城市将成为后来北美革命的摇篮。其后各地邮政局长纷纷效法,利用邮政特权牟利。

很显然,那些民间印刷商是无法同这些邮政局长相竞争的,比如富兰克林所在的印刷店就是在费城邮政局长的攻势下被挤垮的。富兰克林在其23岁开始独立创业办报纸时,也遭受到了费城邮政局长布拉福德的强大压力——命令当地邮差不得递送富兰克林的报纸。两人展开了激烈的较量,最终布拉福德不敌富兰克林,后者不仅以民间印刷商的身份,顶住了邮政局长的“进攻”,还将其印刷事业,扩张到了其他殖民地,甚至海外,除了办报纸,还出版各种书籍。富兰克林因此得以扬名,成为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一位公众人物,拥有强大的影响力。

1737年,刚过而立之年的富兰克林,取代了布拉福德,成为费城邮政局长。

理论上讲,他本可以效法布拉福德,利用特权大肆牟私利。但富兰克林的胸怀与境界当然与布拉福德不同,作为费城邮政局长的富兰克林在这个职位上做了很多事,比如了解殖民地思潮的动向,发掘各方面人才。一个读书会在他的号召下成立起来,联系的方式即是通过邮局传递信件。最开始的讨论还限于花鸟鱼虫,但渐渐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敏感话题——殖民地的未来,是继续臣属于英帝国,还是成为一个独立的共和体?

思想上的异动,并未妨碍富兰克林在邮政领域的开拓进取,他经营有方,短短数年就让费城邮政局扭亏为盈,利润节节攀升。杰出表现加上强大影响力,引起英国当局注意,在其47岁之时,富兰克林被授予英属北美殖民地邮政总代理的高位。手握更大权力的富兰克林,对殖民地的邮政系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开创性地建立起許多制度,其中最核心的一条,是破除殖民地邮政局长各自为政的模式,要求他们按照邮政总代理的命令统一行事。为此他几乎跑遍了各地邮政局,与每一位邮政局长交谈,考察了大多数邮政所用道路、渡口,优化了邮政线路。

破除各自为政,那么就意味着联合,融为一体。此为富兰克林早已察觉到的大势,他不过是顺势而为,由此形成的一体化邮局系统,在后来的独立战争中,发挥了异常重要的作用。

1775年5月,独立战争已爆发,殖民地代表们汇聚费城,商议联合建国事宜。会上,年近七旬的富兰克林受命建立一个邮政系统,以“确保信件和情报传递,为自由事业服务”。这对他来说,并非难事,两月之后,这套系统就开始运作。在独立战争中,大量的机密信件和情报由此得以迅速传递。

12年之后,已经独立的美国,通过一部宪法,其中第八款第六条规定:“国会有权设立邮局并开辟邮路。由此设立一个邮政署,掌握邮政大权。”

与英国当局垄断邮政业务一样,新生的美国,也这样干。

轮船、铁路与“小马”

作为美国政府最古老的部门之一,邮政署见证了美国从最初的13块英属北美殖民地扩张为50州的大国的全部历史。

这段历史开始于美国国会从1784年开始通过的一系列法令,其目的是鼓励美国人向北美大陆西部地区开拓,以扩张美国版图,人口超过六万即可设州。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所谓的“拓荒精神”,成为后来美国民族心理组成部分之一,并被各种文学艺术作品演绎成了狂野浪漫的西部文化。但历史上的拓荒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是充满了艰辛与风险的事业,许多美国名人的自传中都有关于这方面的描述,比如林肯。

相对于数百万平方公里的中西部地区,数百万拓荒者的量太过稀少,几乎是人均占有一平方公里土地的情况下,要将他们联系在一起,在当时只有靠邮局。除了给拓荒者带去急需的家书之外,邮局还为冒险家、商人寻找投资机会,让东部资本家与西部供货商建立合作渠道,协助军队维持西部地区的稳定等功能,因为这是当时唯一的信息传递通道。

于是,邮政署成为了美国政府最大的部门。

1790年,美国诞生后十四年,这个国家的人口不到四百万,实际控制土地面积不到一百万平方公里,邮局只有75个,多为殖民地时期所建。到1860年,也就是南北内战前夕,美国人口已过三千万,版图超过700万平方公里,邮局数量也剧增至28498个。邮局的雇员队伍也日渐庞大,1816年,超过三千人;1828年,接近三万人;到1831年,76%的美国政府雇员属于邮局,比军人数量还多。

这就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某些活跃于政坛上的人物,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比如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这位在任期间致力于强化中央权力的人物,认为邮政署对于维护美国各州统一于联邦旗帜之下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他将邮政署长拉进了内阁,与财政部长、海军部长等并列一席。

虽然获得总统的重视,但这并无助于解决当时邮政系统面临的关键问题:成本、时间和效率。

1790年,每千名美国人每年需要邮局传递大约一百封信、两百份报纸。到了1840年,这个工作量上升到了2900封信和2700份报纸。相比于邮局数量以及雇员数量的增幅,工作量的增长显然更为迅猛,从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果美国邮政署是一个私营企业,有自由追逐利润的权力,自有办法化挑战为商机,但问题是它不是。国会赋予它的使命是为居住在美国各地的人提供信息传递的公共服务,而不是用来赚钱。

这样的话,不计成本也不算利润,廉价能做得到,但时间和高效恐怕就不能指望了。

虽然早在1811年,美国邮政署就开始在业务过程中使用新生事物——轮船,并在十年之后,将轮船队伍扩大到了超过两百艘,但信件运输的速度,依然慢得让人难以忍受。比如1848年,加州发现黄金后,大量来自东部的“淘金客”涌入,他们需要快速高效的邮局来传递一些生活上和商业上的信件,但美国邮政署提供的服务通常是超过一个月才能将信件送达目的地。因为加州距离美国东海岸超过4500公里,靠邮差骑马送信至少三个月,还不如走水路,经巴拿马中转。但当时巴拿马运河尚未开通,运送信件的轮船需要在巴拿马地峡一边靠岸卸货,用骡马转运到另一边,然后再装船起运。这是一个既复杂冗长又极易出错的过程,经常发生邮件遗失,那对于“淘金客”而言往往等同于要命。

1853年,加州主流媒体《洛杉矶之星》刊登了一位“淘金客”对美国邮政署的控诉:

“谁能告诉我,美国邮政署究竟能做什么?无论是寄一封信还是收一封信,都要一个月以上,还经常寄掉!邮差倒是经常来,但他身上的邮筒也是经常空空如也,说什么信件还没下船,信件还没上船,信件还在海上游荡!”

这些怨言说出了当时许多加州人乃至整个西海岸美国人的心声,邮局的慢速和低效,让他们不由得产生出一种与美国政客盘踞的东海岸距离遥远,遥远到形成一种“两个世界”的心理,那就是酝酿分裂种子的温床。南北内战爆发之后,加州一度摇摆于内战双方之间,后来州政府虽然宣布加入北方,却仍有许多加州人加入了南方的军队,这就让美国政府更加担心西部会走上“歧路”。

不能让西部走歧路,那就走铁路。1862年,忙于应付南方攻势的林肯总统,签署了修筑横贯美国,从东海岸直通西海岸加州的太平洋铁路的法案。

在这条铁路建成之前,美国邮政署就已在战火纷飞之中,开始研究如何用铁路实现廉价、快速、高效三大目标。芝加哥邮局副局长乔治·布坎南·阿姆斯特朗发明了一种“铁路邮件处理模式”,即在运送邮件的列车上,设置专门的分拣车厢,边走边分拣,到达目的地后,邮件已经准备完毕,邮局一接到就可以开始分发递送。

这套模式后来得到了广泛应用,美国邮政署开始定制专用邮政列车,并以铁路线分布将全美划分为六大“战区”,每个“战区”配备一名“铁路邮件督导”和几列专用邮政列车。

在那之前,还有一个关于加州的小插曲——小马快递(Pony Express)。

所谓小马快递,乃是一些加州“淘金客”,不满于美国邮政署的服务,灵机一动,决定招募一批西部牛仔,组建起来的快递公司,从事包括收发信件在内的邮政业务。按照美国宪法,此举显然属于非法,但加州当时孤悬于美国政府的视线之外,并不能进行实际的干涉?美国政府很尴尬,但不傻,回头便让邮政署与这个快递公司以另外签订合同的方式,找到了遮羞布。

小马快递的老板有一个在当时许多人看来都异想天开的目标:10天内将邮件从加州送到美国中部的密苏里州,传递方式为骑马。这段距离大约为3000公里,也就是需要日行300公里,这是传说中古代的“千里马”才能达到的速度,根本不可能!

但小马快递的老板们想到了设立180余个接力站,一站接一站交替传递的点子,也就是古代中华文明驿站的运作模式。四百余匹精挑出来的马,一百余名精选出来的人,跑了大约19个月的时间,直到南北内战的爆发。他們实现了预定10天跨越3000公里的目标,还创下以7天17小时的时间,将林肯总统当选之消息,从东海岸传递到加州的壮举。

跌宕起伏百余年

南北内战后,美国大踏步迈入列强之路,国势蒸蒸日上,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际,这个历史只有一百余年的国家,成为了全球头号工业强国。

美国邮政署继续为这个头号工业强国效力,电报的应用并未削弱它的地位,因为大量美国人依然居住在乡村,需要通过邮局寄送信件和包裹,而不是使用相对昂贵的电报。比如在美国大学生中,就曾长时间盛行以包裹形式将自己的脏衣服寄回家,让父母洗好再寄回来,费用比这些懒惰的家伙在洗衣店的花费便宜很多。

19世纪末,大量欧洲移民的涌入,让邮政储蓄成为一件有利可图的事业,因为这些移民最初对金融家开设的银行还缺乏信任,而有政府背景的邮局倒颇受信赖。1911年,国会授权邮政署开设储蓄业务,同时要求各地邮局必须将得来的存款放到当地银行,年利率2.5%。这其实也就将移民的资金提供给了那些金融家。这桩生意经营得颇为成功,最高峰时期储户数量超过四百万人,资金接近34亿美元,大约相当于今天500多亿美元,是一笔巨款。

飞机的出现让美国邮政署看到了另一种实现“廉价、快速、高效”的可能,在开始搞邮政储蓄那一年,莱特兄弟首次试飞成功后8年,邮政署开始了航空邮件的尝试。7年之后,邮政署正式开始航空邮件业务,六位来自于美国陆军航空队的勇敢者,成为了第一批空中邮差。之所以叫他们勇敢者,乃是因为在当时开着原始飞机送信是一件高度危险的事情,飞行员的死亡周期以飞行里程计算。在最初十年,平均每10万英里就会有一位飞行员殉职。后来多亏一位高智商的飞行员艾雷·博格·吉普森,为了“活命”,对飞机的空中导航、紧急情况下着陆等进行了研究和大幅度改进,将死亡周期从平均每10万英里延长到了平均每140万英里。

不料此时突生意外,几家航空公司与邮政署之间勾结的丑闻在1934年爆出,导致航空邮件业务被陆军航空队接管。但开轰炸机去投炸弹与开飞机去送信完全是两码事,陆军航空队频出事故,不到一年时间出现了60余起事故,12位飞行员殉职,最后不得不走回老路,还是由邮政署找航空公司来经营。

航空邮件业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重要意义,“家书抵万金”,在前方作战的千万美国将士需要邮政署“廉价、快速、高效”的服务。为此,邮政署借鉴英国经验,创出了一种名为“胜利邮件”的事物。此物乃是将信件拍成胶卷,以节省宝贵的战时运输空间,送到目的地之后,再以特定设备将胶卷还原成纸质信件,由邮局进行寄送,因为事前事后都要经过军方审查,还有胶卷还原的工序,所以那种用隐形墨水传递情报的老套间谍手法根本不管用。

二战之后,美国一度居于霸权之首,但进入上世纪60年代后,国内国外都出现许多问题,尽显疲劳之态。与国同运的邮政署,情况更是糟糕,作为政府机构的它,漫长历史带来的副作用是缺乏活力,需要越来越多的政府补贴支持其运转。1967年,芝加哥邮局陷入了瘫痪状态,积压邮件超过一千万封。

必须改革。改革的方式,是引入企业化经营方式,将邮政署长从内阁中请出去,由国会授权理事会负责,而不再是国会直管。

1971年,美国邮政署为美国邮政服务公司所取代。但“公司”只不过是个虚名,邮政大权实际上仍掌握在国会手中,比如,公司11名董事中,有9人需总统任命,并由国会确认。同时它也不用交税——不具备一个企业最基本的特征。

此后,美国邮政活了过来,有了一段近20年的繁荣期,然后在互联网的冲击下,又开始出现走下坡路的迹象。但至少从目前来看,它仍然是一家年递送邮件量超过两百亿份的邮政巨头,业务量占全球年邮件递送量的四成。

幸好,美国人还真是爱写信。

(除标注外,图片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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