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无忧公文网 >范文大全 > 征文 > 浅谈语言中的预设问题

浅谈语言中的预设问题

时间:2022-05-09 19:35:03 浏览次数:

摘 要:预设是语用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话题,在逻辑学、语义学、语言用学里都有涉及。预设最早应用于哲学领域,后来逐渐成为语言学的关注对象。

关键词:预设 哲学 语义 语用

我们先来看生活中的一个故事:

有个人过生日,邀请四个好友到家中吃饭。三个准时到达了,只有一人迟迟未来。主人有些着急,不禁脱口而出:“急死人了,该来的怎么还没来呢?”其中一人听后,很不高兴的对主人说:“我先告辞了,再见。”说完就走了。一个人未到,另一个人又走了,主人急得又冒出一句:“真是的,不该走的却走了。”剩下的两人中的一个也生气地说:“那好,我也走了。”说完掉头就走。又一个人走了,主人更加着急起来。最后剩下的这位就劝主人:“朋友都被你气走了,以后说话要好好想想。”主人很无奈地说:“他们全都误会我了,我说的根本不是他们。”这位朋友听后再也坐不住了,最后也铁青着脸走了。

本来一场欢宴最后却不欢而散,那么主人的哪些话表达有问题,让客人十分恼火,纷纷离开?这是因为他的话里有预设。

预设(presupposition)确实是个极为重要的研究话题。在逻辑学、语义学和语用学里有很多的研究。“预设概念从逻辑学向语言学的转移……已带来了诸多争论”,“该术语还不是清楚明白的,一方面是因为从逻辑概念向自然语言的转移并不是由一套转换演算规则支配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即便在最好情况下,逻辑学和语言学的关系以及两者在自然语言分析中的角色也还是不清楚的。”①

预设甚至在哲学领域也有一定的研究。最早讨论预设问题的是现代分析哲学先驱弗雷格(Gottlob Frege)。他在其划时代的论文《论涵义与指称》②里涉及了预设问题。后来罗素(B. Russell)、斯特劳森(P. F. Strawson)以及其他许多逻辑学家、语言学家继续探讨了这个问题。德国当代学者布斯曼(H. Bussmann)《语言与语言学词典》对预设的定义是:“(预设是)关于表达或话语的含意的一种不言自明的(含蓄而不言明的)设定。”③这就是说,预设是这样一种设定(supposition or assumption),它没有被说出,但对于谈话双方来说都是不言而喻的。

目前,语言学界对预设有一种常见定义是通过与“蕴涵”相区别而给出的(其中A、B表示命题)④:

A蕴涵B,当且仅当:A真B必真,A假B可真可假,B假A必假。

A预设B,当且仅当:A真B必真,A假B亦真,B假A可真可假。

这个定义其实基本上是根据斯特劳森关于“前提”(“预设”的另外一种容易导致混淆的称谓)的研究成果。显然,蕴涵(entailment)是一个语句(sentence)的逻辑后果(consequence),而预设则是一个话语(utterance)的前提条件(condition)。但是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条件,则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布斯曼则直接利用“蕴涵”概念给出了这样一个定义⑤:

S1预设了S2,当且仅当:S1蕴涵了S2,并且非S1也蕴涵了S2。

其实弗雷格也曾经称预设为一种“特殊的蕴涵”。我们可以使这个定义更加形式化:

(S1→S2)∧(?S1→S2)

如此说来,预设似乎确为一种特殊的蕴涵关系。布斯曼举了罗素给出的一个著名例子:“当今法国国王是个秃子”(S1)蕴涵了“法国现有一个国王”(S2),前者的矛盾命题“当今法国国王不是秃子”(?S1)同样蕴涵了“法国现有一个国王”(S2),因此,(S1)预设了(S2)。结论就是,预设确实具有这样一个根本特征:“即使在否定命题下,预设仍保持为一个常值。”⑥ 同样,“他后悔买了这本书”(S1)和“他没有后悔买了这本书”( ?S1)都蕴涵了“他买了这本书”(S2)。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开始的故事。主人说 “该来的怎么还没来呢?”蕴涵着是“有人没来,不该来的来了”;“不该走的却走了。”蕴涵着就是“有人走了,该走的却不走”;“他们全都误会我了,我说的根本不是他们。”蕴涵着说最后这位朋友。最终大家不欢而散,就是因为主人在说话时忽视了言语中隐含的前提,即特殊的蕴涵关系——预设。

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哲学大词典·逻辑学卷》里“预设”条是这样说的:“在交际过程中双方共同接受的事实或命题”。而在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缩印本《辞海》里是这样说的:“预设,语句中所包含的使其具有真值或有意义的先决条件。”

“在交际过程中双方共同接受的事实或命题”就是共知性。共知性指预设必须是交际双方所共有的背景知识或无可争议的信息。预设的共知性包括三种情况:

1.预设是人所共知的信息

例如:太阳距离地球1.5亿公里。

这句话至少可以推导出这样几点预设:

(1)有一个叫”太阳”的星体;

(2)存在着一个叫”地球”的星体;

(3)这两个星体之间有一定距离。

以上预设都是一般人都知道的信息。

2.预设是只为交际双方所共知的信息

例如:某两个同学之间说话以某本书的存在作为预设,那么就可能有下列对话:

甲:借到了吗?

乙:没借到。

此时若有第三个在场,而他不知该预设的话,可能会这么说:

丙:什么没借到?

3.可撤销性

这是指预设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被取消。例如“小张没能看到那场压轴戏”通常具备如下预设:“小张看了这次演出”。但是如果说成“小张没能看到那场压轴戏,因为他已经住了医院。”原先的预设就被撤销了。

当然,预设要为真,也就是共知信息为真,语句才会有意义。如“张三已经戒烟”,其预设就是“张三曾经吸烟”。这个预设真,“张三已经戒烟”才有可能是真的或假的;这个预设假,“张三已经戒烟”就无从谈起,没有意义。如问“永动机是谁发明的”,因其预设“永动机是存在的”是假的,所以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所以预设的逻辑有真、假和无意义三个值,它是三值逻辑。如果我们用S代表一个特定的语句,非S表示它的否定形式,T表示它的预设,我们可以发现,当S是真时,T也真;当非S是真时,T也真。也就是说,S的真或假都预设T。看下面的例子:

鬼的脸是蓝的。/鬼的脸不是蓝的。

它们中间并非必有一真,必有一假。尽管这两个句子都预设”鬼”的存在,但实际上它并不存在,因此说它是无意义的。这就是说,只有T真,S和非S才有真假;如果T假,则S和非S无意义。

上面只是对预设问题的一点浅见,其实预设涉及的领域很多,有待研究的东西也很多,本文不再一一赘述。

注释:

①“Presupposition”, quoted from Hadumod Bussmann’s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English edition ? Routledge 1996.

②弗雷格:《论涵义和指称》(üeber Sinn und Bedeutung),原载《哲学和哲学评论》,100,1892年。肖阳的汉译文《论涵义和所指》(On Sense and Reference),载于马蒂尼奇(A. P. Martinich)主编《语言哲学》(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③Hadumon Bussmann’s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④参见王刚《普通语言学基础》,第101-102、157-161页,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⑤原文:s1 presupposes s2 exactly if s1 implies s2 and if not- s1 also entails s2。其中implies和entails是大致同义的,均指“蕴涵”。

⑥Hadumon Bussmann’s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何茹,江苏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讲师,苏州大学高校教师在读研究生)

推荐访问: 预设 浅谈 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