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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奖奖金及其分配方式综述

时间:2022-04-14 08:32:41 浏览次数:

zoޛ)j馞规范、颁奖仪式隆重、奖金数额丰厚、持续时间悠长和世界声誉甚高而著称。系统而全面地阐述了与诺奖奖金有关的事宜,还顺便论及了诺奖得主的颁奖辞分布情况。

[关键词] 诺贝尔;诺贝尔遗嘱;诺贝尔遗产;信托基金;诺贝尔基金会;诺贝尔奖(诺奖);诺贝尔奖委员会(诺委会);诺贝尔奖得主;诺贝尔奖奖金;分配方式;颁奖辞

[DOI]10.13939/j.cnki.zgsc.2019.34.021

1 诺贝尔遗嘱、遗产及诺贝尔基金会的成立

阿尔弗雷德·诺贝尔(Alfred Bernhard Nobel,1833.10.21—1896.12.10,1884LVAF466,1893年获乌普萨拉大学名誉PhD,现代跨国公司的先驱,享有“诺贝尔奖之父”之美誉)出生于斯德哥尔摩,但他自孩童时代起便离开祖国在世界各地漂泊,一直没有正式的瑞典公民身份,但他也从未加入过外国籍,这种“世界公民”的尴尬身份使得他1884年当选的是瑞典皇家科学院外籍院士。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因常年旅居国外,其朋友、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戏称他是“欧洲最富有的波希米亚人”(英国称波希米亚人为吉普赛人,意即流浪汉),加上他终身未婚,故有“欧洲最富有的光棍汉和流浪汉”之称。图1是瑞典画家奥斯特曼(Carl Emil sterman,1870—1927)1918年绘制的“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在Bofors化学实验室”油画像。[1]关于诺贝尔一生所获得的专利数量,中外文文献大多采用“355项”(仅炸药方面的发明专利就达129项)说,少数采用“335项”说。[2]文献[3]中的说法可能更接近于实际情况:诺贝尔一生所获得的专利数量并不确知,他在不同国家所获得的至少335项专利被列入其遗产。

诺贝尔生前曾立过3次遗嘱(均采用瑞典文书写):1889年3月3日他在致信斯德哥尔摩一位朋友时,首次言及遗嘱问题,要朋友请瑞典律师帮他准备“一份遗嘱的适当格式”,当月底他收到一份措辞过于空洞的遗嘱样本,但不合实用。同年11月11日,他在致同居女友索菲·赫斯的信函中再次提及遗嘱问题并说他曾写过一次遗嘱,但又撕毁了(参见文献[4]P137)。现在有记载的诺贝尔遗嘱是后2次,即1893年3月14日立的遗嘱和1895年11月27日立的最终版生效遗嘱。[5~6]

在诺贝尔1893年的遗嘱中,其基本思想是(这份遗嘱只列出遗产分配比例而未指明具体金额):20%遗产留给自己的亲友、合伙人和男女仆工,共22人。斯德哥尔摩高等学院(斯德哥尔摩大学的前身)、斯德哥尔摩医院和卡罗琳医学院各分得5%,巴黎瑞典人(—挪威人)俱乐部(The Swedish Club)与奥地利和平之友协会(1891年由苏特纳男爵夫人/1905PE创办于维也纳)各分得1%。卡罗琳医学院的赠款用于设立一个基金,每3年将基金所得收益奖给生理学或医学领域内作出最重要和最新的发现或发明的人。余下的63%遗产交给瑞典皇家科学院建立一个基金,每年将基金收益奖给“在知识和进步的广泛领域内(生理学和医学除外)最重要和最具开创性的工作。虽然我并未把它作为绝对条件,但我希望这些人被特别考虑,他们不论是在写作和行动上与某些国家和政府坚持反对创建欧洲和平法庭的奇怪偏见进行斗争取得的成功者。我希望按照我遗嘱考虑奖给最应获奖的人,不管是瑞典人或外国人,是男人或女人。”这个版本遗嘱并未明确提及设立文学奖事宜。

诺贝尔的最终版遗嘱是在4位瑞典人(前陆军中尉1人、造船技师1人和土木工程师2人)的见证下,于1895年12月初在巴黎的瑞典人——挪威人俱乐部(The Swedish-Norwegian Club)签署(签署日期:1895.11.27),他指定当时并未到场的2位瑞典化学工程师拉格纳·索尔曼[Ragnar Sohlman,1870—1948,自1893年9月起担任诺贝尔的私人助理,1899—1919年在博福斯旗下的诺贝尔火药公司(Bofors Nobelkrut AB)工作并出任过CEO,1929—1946年出任诺贝尔基金会执行主任]和利耶奎斯特(Rudolf Lilljeqvist,1855—1930,亦是商人,1895年5月才初识诺贝尔,只与诺贝尔见过2次面)为其遗嘱执行人,其酬谢金额分别是10万SEK和5万SEK。诺贝尔在立遗嘱之前,事先既未与遗嘱执行人协商,也未与被指定的各颁奖机构沟通,亦未聘请法律顾问。诺贝尔的最终版手写遗嘱共4页,遗嘱条文粗疏且不规范,有关诺奖的创设只涉及遗嘱中的1页纸(位于遗嘱第2页结尾处和第3页开头处,实不足1页)。诺贝尔的最终版遗嘱于1896年6月由他自己保存在斯德哥尔摩的私人银行[音译为恩斯基尔达银行,Enskilda Banken,1856年由海员出身的瑞典企业家André Oscar Wallenberg创办,它是今瑞典银瑞达集团核心投资银行之一的北欧斯安银行SEB(Skandinaviska Enskilda Banken AB)的前身]信托部,诺贝尔逝后银行方根据其生前嘱托只通知了2位遗嘱执行人,翌年1月2日被首次公开。在这份遗嘱中,诺贝尔要求以其主要遗产来创设一个基金(即后来的诺贝尔基金会),以其利息和投資所得均分为5份,每年颁发5项诺奖: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或医学奖、文学奖、和平奖。诺奖奖品包括1笔数目不菲的奖金、1枚金质奖章和1张精美的奖状(获奖证书)。金质奖章和获奖证书由瑞典国王或王储颁发(挪威国王或王储出席奥斯陆的诺和奖颁奖典礼,但通常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主席负责颁发诺和奖奖章和获奖证书,以示其独立性),奖金支票或确认诺奖奖金数额的文件通常并不是由王室成员颁发。遵照诺贝尔遗嘱而创设的信托基金(Trust Fund)——诺贝尔基金会是一家具有示范效应和广告效应的公益遗嘱信托投资的成功案例,诺奖的设立是遗嘱信托历史上杰出的典范。由瑞典国家银行捐资增设的诺经奖始颁于1969年,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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