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无忧公文网 >工作总结 > 涟源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涟源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2-01-18 16:51:57 浏览次数:

涟源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修改稿)

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属于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自然资源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娄政发[]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落实国务院、省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科学真实,通过国土资源调查,把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调查结合起来,把地类、权属等调查清楚,全面掌握真实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达到信息整合与应用共享,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提供科学依据,为涟源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各司其责。市三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全市三调工作,抓好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协同、权责明确、上下联动、乡村参与、国土资源部门全员参加的工

作推进机制。

.统一标准,整合资源。统一地类标准、工作程序、调查方法、成果精度、建库要求,形成一张底版、一个平台、一套数据。利用好已有自然资源管理资料和调查成果,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成果适应性。

.质量至上、效率优先。严格质量管控、分层级、分阶段实施质量管控,用好科技手段和先进设备,按时提交高质量调查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乡镇以村为基本单元,深入每个村实地核查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对城镇、村庄内部开展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全面查清耕地、种植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湿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二)依法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到三调成果中,对不完整的或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三)统筹推进专项调查。全面完成耕地细化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工作、批而未建的建设用地调查、永久基本农田调查。扎实抓好城镇低效用地、农村空心房、耕地后备资源等专项调查。落实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开发区土地利用、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调查。

(四)同步推进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协同农业、林业、水务部门按照统一的国土调查标准,同步推进林业、水资源、湿地、草地资源等专业调查,将成果整合到三调成果中。

(五)推进调查成果应用。构建我市国土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和共享服务平台,围绕我市自然资源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分析、全面评价国土调查成果及相关自然资源基础数据。

三、实施步骤

充分利用基础数据和现有的调查成果,按照“内外业结合、全野外核查”的工作模式,有序开展调查。

(一)前期准备阶段。年月底前,全面动员部署开展三调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调查经费,搞好财评和项目招投标,选择调查技术队伍。

(二)制作野外核查工作底图。年月上旬,以国土调查初始库为基础,根据本地实际和专项调查的需求,叠加永久基本农田、权属调查、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自然资源专业调查等相关资料,制作以建制村(社区)为单位的野外核查工作底图。

(三)组织开展全野外核查工作。年月底前,利用“互联网”及内外业一体化调查技术,对照工作底图,以乡镇和建制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全野外核查,核实查清每一块地的地类、权属、范围、面积以及耕地和种植属性等相关信息,并完成图斑举证工作。

(四)建设国土调查数据库。年月底前,完成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及核查工作,基本构成国土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五)按照全省统一时点更新。年月底前,将全市三调成果统一更新至标准时点(年月日)。完成技术单位的自检、我市三调办的自检,申请娄底市级三调办的复查和省级三调办的抽查、预检、验收

(六)开展成果汇总分析。年月前,完成调查数据的最终汇总。结合管理需求,推进成果分析评价,编制系列专题图件,提交分析报告

(七)逐级发布三调成果。年月底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按顺序自上而下发布三调成果。

开发区土地利用、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调查以及各类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原则上在统一时点更新前提交成果,我市自行安排的其他各类专项调查,原则上与主体调查任务统一开展、同步进行。自主选择开展的专项、专业调查可自行确定完成时点,并报娄底市三调办和省三调办备案。

四、经费保障

国土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市三调办将根据工作任务和需要,充分保障、按时拨付调查经费,足额列支工作经费、村民误工补助等相关费用。各乡镇应统筹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国土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落实国土资源部门全员参加、乡村全民参与的上下联动、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突出基层干部群众的野外核查主体作用,着力解决管理与技术、成果应用两张皮的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三调领导小组成员、乡镇分管领导要实地参与个村以上的全野外核查工作,并对调查成果签字负责。乡镇及国土所工作人员、村支两委负责人要逐组逐地块开展全野外核查,会同专业调查技术人员完成全流程调查工作,并在调查成果上签字负责,确保提交高质量成果。

(二)优选严管调查技术服务队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优选技术服务队伍。参与调查的技术服务队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纳税记录等社会诚信良好,具备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近五年来具有国土调查工作经验,具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队伍中应有人以上技术人员取得国家或省级组织的三调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则上只设一个调查任务包,严禁不合理低价中标,不准分包、转包。中标调查技术服务队伍必须确保投入个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并及时向省、市三调办上报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利用省级建立的工作管理平台,对全市参与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严格质量管控。坚持“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制

度,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得从事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接受娄底市级统一聘请的监理单位对三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审核。实行分级分阶段检查制度,本阶段调查成果未通过审核的,不得转入下阶段工作。参与调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实地核对,掌握翔实的准确数据,用好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设备,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精度。加强三调成果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其他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成果的衔接,做到“口径可比较、数据可追溯、差异可分析”。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国土调查数据来源真实性,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按规定报送调查成果,执行保密规定,规范数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坚决执行廉政纪律,严防、严打违法违纪行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三调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要组建由政府负责人任组长的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充分保障、按时拨付调查经费,并足额列支工作经费、村民误工补助等相关费用。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及广大群众的工作积极性,逐村逐地块开展调查工作。强化工作督查,对进度滞后、质量低下的地方实行公开通报,对创新经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落实工作责任。依法划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专项调查、历史资料移交、调查成果共享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对野外核查人员安排不到位、成果质量不达标、工作进度滞后的,严格责任追究。

.市级三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三调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和宣传;制定实施方案和预算方案;负责乡级调查界线的确认和调整;统筹开展各类专项调查;组织开展野外逐地块调查核实补充和统一时点更新及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区域范围界线的衔接,利用已有资料、共享调查成果;负责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调查成果自检,负责数据统计、分析及成果上报工作;建设国土调查数据库、专项调查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建设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还要做好相关工作。

.乡级

负责辖区内三调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宣传,配合开展外业调查,负责村级权属界线的确认和调整。

.村级

协同参与野外逐地块外业调查工作,指导图斑地类认定,负责村组权属界线的确认和调整。

(三)坚持问题导向。对三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问题,必然认真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分级、分类型、分情形的报告、咨询论证、研究解决、妥善处理的机制。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本地农村空心房认定、城镇低效用地的认定、耕地细化调查、设施农用地、矿山损毁土地、临时用地、权属争议、历史形成建设用地等各类问题的处置意见。

(四)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多种媒体,畅通信息传导,形成高效紧密的上下联动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突出现场调查人员和村组干部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建立简报体系,宣传国家政策、技术方法、调查成果及其重大价值,引导各级干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支持三调工作。

涟源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月22日

推荐访问: 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保密 涟源市 实施方案 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