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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企业开办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时间:2022-01-09 12:59:50 浏览次数:

优化企业开办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方案》(国办发〔XX〕3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字〔XX〕164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优化企业开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XX〕76号)精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全县企业开办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总体要求,以解决企业开办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为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统一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健全服务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强部门协同,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工作标准,推进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开办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促进全县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缩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开办时间,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营业执照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

0.5个工作日、银行开户2个工作日、涉税办理和社保登记即时办结。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商登记便利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企业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查询名称,即时取得申报结果。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机关与企业登记机关不属于同一机关等情况外,将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为一个环节。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做好涉企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避免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以办理企业开办事项“不见面”和“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提升“互联网+电子政务”服务水平,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国,做到“线上线下”均“一次办好”。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在材料XX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1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并通过“XX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以下简称“一窗通”系统)即时推送企业登记信息。(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二)提高公章刻制效率。落实取消公章刻制审批规定,严格公章刻制备案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设置事前审批或向新开办企业

另行采集信息。推行在线刻制公章新模式,根据全省公安机关印章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部暑,实现公章刻制备案系统与“一窗通”系统对接,实时获取企业登记信息及相关信息。推广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刻制公章;推广在线支付刻制费用、寄递公章等自助服务。公安部门在政务中心和“一窗通”系统公布公章刻制单位目录,供企业自主选择,严禁指定公章刻制单位。企业可通过“一窗通”系统在线选择公章刻制单位、公章类型、材质。公章刻制单位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并告知企业,同时按照规定将企业公章印模电子信息上报公安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优化银行开户流程。企业可通过“一窗通”系统预约开户,缩短企业开户等候时间。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交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交人民银行核准,并预设基本存款账户;人民银行受理商业银行申请,完成银行账户许可审批。人民银行核准通过的,商业银行同步激活基本存款账户并通知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开办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存在疑义或异地开户等情况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县人行)

(四)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取消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对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办理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前需办理事项实施“套餐式”办理,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实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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