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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医学辅助生殖法》研究

时间:2022-05-03 11:05:03 浏览次数:

内容摘要:2004年2月,经过长期的激烈争论,意大利议会终于出台了《医学辅助生殖法》。这部深受天主教影响、以严厉保守著称的40/2004法案禁止配子捐赠、代孕、胚胎冷冻和基因诊断,禁止为单身者、同性恋者和死者实施辅助生殖服务,要求每个治疗周期最多培养三个胚胎并且立刻同时植入母亲子宫,由此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被指胚胎保护制度侵害受术夫妻的权利,影响生殖服务的质量。2005年6月,社会发起公投运动力图推翻法案,但因梵蒂冈的坚决抵制而宣告失败。2009年,意大利宪法法院裁决法案部分违宪并废除相关限制性条款,理由是这些规定赋予胚胎与夫妻相同甚至更多的权利。2013年2月欧洲人权法院在判决其中的PGD条款违背《欧洲人权公约》后再次驳回意大利政府的上诉申请。尽管如此,40/2004法案仍将对意大利的辅助生殖实践、生命伦理原则乃至社会政治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关键词:《医学辅助生殖法》立法 意大利议会 罗马天主教会意大利宪法法院

一、40/2004法案的出台

意大利是长期享有处在生殖科学最前沿盛誉的国家之一。早在1785年,意大利生物学家斯帕扎尼就对动物进行过人工授精。1982年,一名教授在西西里岛的巴勒莫建立意大利第一个生育诊所,1984年诞下第一个辅助生殖子女。〔1 〕1998年,意大利某研究小组利用卵子冷冻和复融技术成功取得生殖细胞并顺利产出一个健康婴儿。〔2 〕2004年,意大利学者应用ICSI对慢速冷冻卵子与冻融睾丸精子受精后再次冻存多余胚胎,胚胎解冻移植后分娩一健康女婴,为世界首例“三冻”试管婴儿。〔3 〕但是,2004年以前,意大利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几乎处于无法可依和失控状态,医生长期在缺乏法律监管但又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提供医学辅助生殖服务,难免因利益驱使而滥用技术。最突出的表现是曾于1994年帮助一名63岁的妇女成功怀孕并分娩而蜚声国内外的意大利最标新立异的妇产科专家塞维里诺·安蒂诺里不顾世界舆论的谴责,多次宣布进行克隆人实验。〔4 〕辅助生殖技术的“泛滥成灾” 〔5 〕使意大利成为世界著名的辅助生殖自由区域。〔6 〕在这种背景下,立法规范辅助生殖已是大势所趋。

但是意大利辅助生殖立法深受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伦理等因素的交互影响而迟迟未能出台,以至于辅助生殖服务很长时期内只能受行业自律规范以及天主教教义的有限约束。对意大利辅助生殖走向影响最大的是天主教神学伦理。作为一个天主教国家,意大利政府和罗马教会(以下统称教会)存在千丝万缕的渊源关系,〔7 〕即便是在已经实行政教分离标榜奉行民主主义和多元主义的当代意大利,家长制作风和神学伦理仍然在社会诸多领域暗潮涌动,婚姻、家庭和社会观念的天主教传统尤其强劲。教会一贯坚持传衍后代与婚姻行为的统一性,宣称人的生命必须自受孕起即受到绝对尊重和保护,必须排除对人的胚胎作任何实验性操作或者利用;对人类基因遗传物质的一切干预行为(矫正异常除外),均侵犯身体完整和违背家庭利益。〔8 〕基于此,天主教要求医学研究与临床转化必须把尊重人类尊严作为基本价值:尊重生命、灵魂肉体统一和人格自由。〔9 〕为此,教会当局多次发表相关伦理训导文件,充分论证辅助生殖违背自然法和教会法的理由,坚决反对将对动植物所施行的人工生育方法施于人类,如保罗六世1968年发布的《人类生命——论节制生育》、教义部1974年发布的《关于堕胎的声明》,信理部发布的《生命恩典:尊重人的生命肇始及生殖尊严的指示》(1987年)和《人性尊严:生命伦理疑虑的道德回应》(2008年)以及1995年保罗二世发布的《生命福音》等。

《生命恩典》集中反映教会对辅助生殖的立场。这份通谕对天主教生殖伦理进行了全面总结,通过阐述生殖的伦理意义、人类早期生命的地位、辅助生殖的技术特性、生命之初医疗干预的限度,试图拯救信仰迷失,维护神学传统。〔10 〕通谕重申:科学技术就其本质意义而言,必须无条件尊重基本道德律,即科学技术必须服务于人、服务于人的固有权利、服务于人的天赋的真与善,技术上办得到的并不能成为道德可行性的充分理由,只有遵循生命和生殖的基本价值标准,才能准确评判生命肇始干预技术的正当性。辅助生殖涉及的基本价值:人从存在的瞬间,即接合子形成时,必须作为位格人受到无条件尊重;从那时起,其作为人的权利,尤其是不可剥夺的出生权,必须得到承认;只有婚姻及夫妻共融才能承担负责任的生殖使命,由于父母和孩子的人性尊严,夫妻必须精诚合作、彼此尊重其成为父亲和母亲的权利。《生命恩典》坚持把教会指示作为避免人类滥用权利的唯一防御措施和立法的蓝图,未来的立法不应承认人工繁衍生命的技术及相关实验,以免扩大已经被流产法打开的缺口和助长第三方剥夺夫妻的天赋权利,禁止以胚胎期的人为对象的试验,或者以过剩和发育不全为借口将其毁坏;应当禁止胚胎银行、死后授精和子宫出租,以此维护已为医疗实践所践踏的自然法理念,谨防辅助生殖侵犯上帝创造的每个人固有的不可剥夺的生命权、人格尊严、婚姻权以及最重要的孩子由异性已婚父母创造和抚养的权利。

受其影响,1996年6月22日,意大利国家生物伦理委员会发表一份题为《人类胚胎的身份和地位》的报告,呼吁胚胎自受孕时开始就应当以位格人对待。〔11 〕这份报告对后来的辅助生殖立法产生很大的影响力。在此情况下,立法者决意为辅助生殖提供一个严格的法律文本,而不是抽象的行动指南。〔12 〕1998年左翼联合政府提出一个草案,允许开展以治疗为目的的捐赠授精和胚胎研究,规定在每个治疗周期培育的胚胎数量应以实际需要为限,但最多不准超过四个。但是梵蒂冈还是不失时机地四处游说,力图把天主教神学伦理制度化。当医学辅助生殖法草案在参众两院审议进行多项重大修改时,作出巨大妥协和让步的天主教和保守派最终控制了立法方向和宗旨,形成了保守严格的新草案,几乎彻底改变了其原有的结构、内容甚至立法宗旨。修正后的草案把胚胎权利保护置于突出地位,与此相应,法律设置了很多禁令,如禁止异质辅助生殖、禁止胚胎冷冻、进一步限制胚胎培养数量、禁止同性恋者和单身女性使用辅助生殖,禁止父亲就所生孩子提出否认之诉,禁止母亲分娩后宣称孩子来自匿名捐赠,禁止任何形式的优生选择和减胎术,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母亲,死后生殖和人类克隆,禁止人类配子或者合子的进出口和商业化,禁止任何形式的人类胚胎实验冷冻贮藏和抑制,禁止人畜杂交。〔13 〕2004年2月19日,在各方的妥协和支持下,意大利议会最终通过《医学辅助生殖法》(即40/2004法案),并于同年3月10开始实施。这是意大利迄今为止首次对不孕治疗和研究进行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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