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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有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意见

时间:2022-01-18 16:32:41 浏览次数: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篇一:山东省委关于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

20XX-12-0113:21:54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进集团公司领导人员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目标要求

第一条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实现集团公司领导人员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集团公司做优做强做大提供组织保障。

第二条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要围绕集团公司工作大局,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特别要克服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的问题,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克服观念陈旧、创新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

树立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克服艰苦奋斗意识薄弱的问题,按照“两个务必”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做到艰苦创业、勤俭节约;克服作风不够扎实深入的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克服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不完善问题,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考核“四好”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积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章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第三条健全完善党委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为基本形式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集团公司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学习,必要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每年举办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吸收各权属单位和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围绕重大课题,集中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第四条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领导人员学习制度。按照要求选送中层副职级以上领导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出国(境)培训工作。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后,集团总公司党委要组织三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学习内容,除上级规定的外,要围绕现代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资本运营等内容,突出学习的针对性、

系统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坚持学习与研究解决问题紧密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用促学,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当前要着力研究和解决以下8个方面的重要问题。(1)按照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分析形势,明确发展战略,实现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2)创新发展思路,推进资本运作、“走出去”等战略实施,促进集团公司做优做强做大。(3)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和业务重组,完善以产权为纽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营水平。(4)按照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深入开展资源节约型、自主创新型、管理现代型的“三型”企业建设。(5)深化和谐高速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政策环境与法制环境,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基础。(6)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领域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建设山东高速特色企业文化。(7)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8)围绕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召开,做好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第六条加强领导人员学习考察考核。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人员脱产学习和在职自学的制度和考核办法。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创建学习型企业中起带头作用,把加强学习作为重要职责和任务,每年递交一篇自己撰写的读书笔记或调研文稿。完善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建立领导人员学习培

训档案,把学习情况作为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领导人员既要述职、述廉,也要述学,一并提交民主评议。

第三章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第七条多种形式联系职工群众。各级领导人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坚持群众路线,不断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要坚持工作联系点制度,集团公司及各权属单位领导人员要建立自己的联系点;坚持联系困难职工制度,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到困难职工中走访慰问,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坚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保护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安全生产,关心职工生活,真心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让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员工。

第八条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决策前要通过公示、职代会等办法,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实施过程和结果要向群众公开。要正确处理各种内部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职工正确对待改革和发展中的利益关系调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发生群体性事件时,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临现场,面对面地做职工工作。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要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要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第四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第九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领导人员调研制度。每年集团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保证40天以上时间,各权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个月以上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调研制度。对企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决策后要加强跟踪调查,在落实中不断完善。逐步建立提交年度调研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每年除向上级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外,还应提交调研报告,特别要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第十条求真务实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全面客观地分析和处理问题。看待工作,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多地看到问题,认清差距,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汇报情况,要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问题不隐瞒,工作扎实,数据真实,坚决反对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努力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第十一条减少会议和应酬。集团公司及各权属单位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时间控制在2天以内。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必要时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能在本地开的会不到外地开,时间和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各单位原则上只保留1种综合性简报,各类文稿要主题突出,严格控制篇幅。切实减少各类评比检查,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仪式,确有必要的一律从简。

第五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建设节约型企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建设节约型企业。进一步控制生产成本,坚持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和节约用地,降低工程造价、降低贷款利息。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严格

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和经费预算制度;严格执行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规定,推进公车使用制度改革。要加强财务资金监管,规范职务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制止奢侈学浪费行为;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围绕建设节约型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一套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奖惩到位、行之有效的节约管理机制,严格进行考核监督,并纳入“四好”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遵循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等原则,加快推进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接待服务,按规定收取住宿费和餐费,不得超标准接待。

第六章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第十四条增强大局意识。坚持讲党性、讲政治、顾大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带头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带头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保持政令畅通,各权属单位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行为。

第十五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职工群众负责、对集团公司的未来负责相统一的要求,努力做好中央、省委指

示精神与公司实际相结合的文章,围绕集团公司“十一五”规划和目标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尊重职工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实践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第七章发扬民主、团结共事

第十六条完善决策程序。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和党委各负其责,特别是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

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要严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集体决策。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

第十七条严格党内生活。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集团公司和权属单位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必要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前要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会上要注意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会后要注重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要认真落实领导人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第十八条增进领导班子团结和谐。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班子

成员意见,形成正确集中。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搞好配合,积极工作,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之间坚持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进了解。对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第八章秉公用权、廉洁从业

第十九条严格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筑牢立党为公的思想基础。领导人员要正确对待手中权力,自觉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各项规定,特别是要严格遵守工程招投标、重大财务事项及重大决策等方面的廉政制度,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对作出的廉洁承诺,要认真践行,以实际行动取信于职工群众。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准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二十条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大力推行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人员,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严防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组织考查、会议决定、任前公示等干部选拔工作程序;严格保守秘密,防止“跑风漏气”。坚决防止“跑官要官”和拉拉扯扯、亲亲疏疏的行为;防止民主推荐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查处。

第二十一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和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贯彻落实

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项目、各种招投标、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举报受理和信访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第九章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第二十二条高度重视生活作风问题。领导人员要从维护党在职工群众中威信和形象的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讲操守,

重品行,增强凝聚职工的人格魅力,坚决抵制低级趣味、腐化没落思想的侵蚀。领导人员对本人的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境)等情况,对配偶及子女按规定应向组织报告的有关情况,要按时书面报告党组织。领导人员在参加民主生活会、进行述职述廉时,要对个人生活作风情况进行说明。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领导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领导人员八小时以外生活、交友情况的监督,引导领导人员克己慎行,择善而交。发挥职工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运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手段,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第十章组织领导

第二十四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领导人员作风

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把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纳入分管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第二十五条形成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领导人员作风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党委工作部门要认真抓好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单位要将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任务要求贯彻到各项决策部署中,体现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位负责人身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篇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鲁发[20XX]17号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历届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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