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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形式与文化及非文化因素的关系

时间:2022-05-17 11:00:10 浏览次数:

摘要:自现代主义建筑发展以来,影响建筑形式的因素众说纷纭,在现行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试图将建筑形式的产生归于物质性和技术性的需求和制约的理论而忽略了文化背景的作用,而本文从文化因素以及非文化因素的角度,分别针对不同因素对建筑形式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较深入的研究,从而确定文化因素对建筑的形式起首要的影响作用,而非文化因素起一定的限制和修正的作用。

关键词:文化因素;非文化因素;建筑形式

中图分类号:TU-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5-0097-02

没有形状,我们无法与物体打交道,而所有形式的精神实践都是在人类和自然的相互联系中进行的,形式服从愿望,与功能相比,我们创造的形式和它们的组成跟愿望的关系更大,对形式的感知具有文化基础,形式只是精神内容的体现,建筑对于人类来说也是如此。

建筑是一种社会的艺术,是人类的手势,是象征起源的进化,是一种大众文化的固有形式,其内涵是文化意向的衍生,并且能够在最优先的环境中把信息传递给最大数量的大众,而建筑就是在人类的意向交织形成的网络中进行的。人们通过意义来评价建筑,理解表象,建筑接受评价,尊重人性强加其上的约束。建筑只能充当可以反映出来的你我意愿的接受物。

对于建筑形式的决定因素,从古到今,众说纷纭。而自现代主义建筑发展以来,偏重于建筑形式在物态方面的研究,如气候条件及庇护需求需要、材料、技术及场地环境等因素,而社会方面则有如经济、防护和宗教等因素。在现代主义建筑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试图将形式的产生归于物质性和技术性需求和制约的理论,但存在以下缺陷:①根本上倾向于物质决定论;②某个特定的因素的作用被过分夸大:③忽略了文化背景的先期过滤作用。

然而,建筑不可能也不应该想当然地存在与不属于它的环境中。抱持不同生活态度及理念的人们,如何去应对不同的物质环境,由于社会、文化、仪式、经济以及物态诸因素间相互作用的千差万别,这些应对方式也跟着因地而异,各行其道。

因此,建筑形式是一系列“社会文化因素”作用的产物,其内涵需从最广义的角度去理解,人的复杂性和其历史不能用精致的公式来概括,房子的简单模式应该得到修正,以便保存人类成就中的住宅、聚落、文化及其连续性中各种关系的矛盾与复杂性,社会文化影响力是将人的生活方式与环境联系起来的首要因素。显然,气候状况、建造方式、建筑材料和技术手段等对形式的产生起着一定的修正作用。

1 文化因素对建筑形式的影响

1.1 古代与现代不同时期的建筑形式的表现

社会文化对建筑形式的影响在古代就有充分的体现。在希腊,使用建筑元素显示对一片土地的占有和突出其主权。在罗马,自然环境和人类理性是各种建筑形态的决定因素,不尽相同的物质条件和自然环境。法国,树碑立传的风格,精雕细刻,洋洋得意。中国园林,展现另一种哲学,心智映射出的风景与美。

尽管在现代主义建筑设计中将功能放在第一位,但就是现代主义设计大师柯布西耶在设计中都明显的显露出了传统社会文化对建筑形式的影响,他所设计的加尔什别墅,是立体主义鼎盛时期的作品,每一元素都是按照精确的几何层次放置,别墅被看着现代建筑中的新帕立第奥建筑风格的杰作,成为柯布西耶对机械美学的独到见解的范例。而现代主义建筑的先驱格罗皮乌斯毕生的追求就是将艺术与技术融合到一起。芬兰建筑大师阿尔瓦-阿尔托,是现代建筑史上的一代重要大师,他曾说:“建筑师的任务是给予结构以生命。”

1.2 建筑风格对建筑形式的影响

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的建筑风格,建筑风格的变化导致形式的变化,每一种建筑风格都来源于某种建筑任务,建筑师也总是从过去的题材中借用对他们建筑功能上或象征意义上有用的东西,因此,导致建筑风格变化的因素中蕴涵着社会文化的作用。

在现代主义建筑发展初期,功能主义就产生了分歧:针对特定的功能需求给予具体的与量化的回应方式并不是建筑师要追求的目的,建筑所必须寻求的是如何能满足人类的情感需求,建筑的基本目的在于激发人的心灵成长。现代主义建筑大师密斯认为:建筑作品必须达到某种精神意义的指涉。

在后现代主义代表作品中,也体现了对多价的表现形式的追求,平衡多种含义,人性化,追求形式与程序的适应。

新现代主义认为:抽象的、无序性和无地域性是现代主义风格上的体现,而不是现代主义的根本性质,建筑的功能主义的理论是文化的。

批判性地域主义:设计方法和具有识别性的建筑,承认在物质、社会和某种特定文化约束下产生的单一、受限作品的价值,希望保持建筑的多样性。

1.3 宗教对建筑形式的影响

人类的建造活动并不仅为了操控物质环境,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于物质环境的控制,来实现内心的社会和宗教环境——那是一个文化意义上的理想家园。并且由于宗教是一种原始性的和前工业的文化根基,直接导致了建筑的象征性。几乎所有文化里,都习惯和建造具有宗教和社会意义上的建筑,使之比一般房屋更具象征性、更富有内涵。宗教是建筑形式的一种可能原因而不是决定因素。

过低程度的物质文明下的人群拥有高度发达的仪式生活,他们崇奉神明,敬畏传统;每一件人类造物都承载着深厚的象征意味;不同族的区别,不在于大同小异的物质生活,而是他们的仪式,而仪式又肯定反映到建筑的形式上。宗教上的禁忌带来的不舒适和复杂化,远远比气候条件更多的影响了建筑形式的形式,原始社会道德秩序优先于技术秩序,在既定气候条件下,人类借助一切可行的工具、技术和材料将他的理想模型化为现实;甚至出于社会和宗教的原因,人们拒绝接受周围能作为榜样的经济方式。

十分原始,但有高度复杂的宗教和仪式生活,有适合宗教舞蹈的特殊村落依照特殊的平面而建造起来,宗教因此而影响建筑的形状、平面布局、空间组织和朝向,也可能是房子多数非方即圆的原因;建在支柱上还是地下,聚落的模式及其变迁也受宗教的影响,仪式化村落。

特殊建筑类型的增加都是任何情感上或宗教上的过剩所导致,过剩的情感和物质被用于文化纪念物质被用于文化纪念物。

1.4 社会、聚落、生活观念、生活方式对建筑形式的影响

建筑的形式取决于社会文化方面的生活方式、群体价值观和“理想”的环境取向,风土特征取决于要素间相互关系的重要性和意义,以及构成这种关系的手法,而非这些元素性质。建筑的形式是一种代代相袭的传统具有法律效力,为集体所认同和尊崇,因为遵守传统利于集体管理,起控制作用,根本原因在于在风土环境中共同拥有的生活意象和建房方式。

不同文化中,处理拥挤问题的能力各不相同,房屋和聚落便是方法之一。住宅的单体和

群体中影响形式的因素,一眼就能识别其地域、文化甚至亚文化的差异,以及相应的居住和聚落归属。其差异的分布与生活方式、美好生活图景、社会组织、领域概念、处理基本需求的方式、住宅与聚落模式的关系相关联;而依照等级而使用排布的室内空间,用餐时的座位必须按照等级顺序进行排列,宅舍位置等级,整体朝向、家庭结构的影响、血缘关系社会等级都由于相应的差异而不同。即便是在同一地区,城市模式和住宅类型都会极端地不同,这就是说明宅屋形式更多的是与文化而不是气候相关。

在相同的地区既发展了合院住宅又有其他住宅形式,更加说明了建筑形式受文化的影响大于气候。

2 非文化因素对建筑形式的影响

2.1 气候等自然条件对建筑形式的影响

解决气候问题的措施对建筑形式具有重要影响,在技术水平有限、缺乏控制凄然的有效途径时只有顺应自然,气候越严酷,建筑形式选择的自由度就越小,形式就越有限、越固定。艰苦环境中的建造者在形式、材料及地方小气候方面掌握了详尽的知识,他们对地方材料、反射性能及抗雨防雪等特征了如指掌,能够物尽其用。

2.2 场地选择对建筑形式的影响

场地的选择才是产生其后一系列多样性的根本原因。选址主要是社会因素包括家庭、宗族的结构构成;人与动物之间的经济和空间关系、人与谷物种植的关系:人对自然的态度;神圣方位的观念以及地景的象征性。场地的选择本质上有神话、宗教和生活方式决定,其中人与地景的关系为第一因素。

选址、材料和形式除了满足文化需求、象征意涵以及实用功能外,还往往注重与场地环境的契合。

2.3 物质技术对建筑形式的影响

物质会影响建筑形式,物质技术条件低下时的原始性的建筑是在用所能掌控的全部资源来造房子,由建造活动的社会条件所决定,但没把形式与建造分开。

受苛刻物质条件限定,要满足需求则只能在形式方面考虑,物质条件和技术手段的约束越严,非物质因素可能发生的影响就越弱,因而材料、建造技术对建筑形式有很大的修正,用来排除另一些形式。现代物质上的限度越来越少,社会文化因素在觉得房屋形式上的主导地位,有助于我们理解形式和选择的问题。

物质环境只是提供可能,并不使强制性的,是人而不是场地或气候做出最终决定,而人类的成就多数是处于他内在本能的驱使,而不是控制周围环境和获得食物的需要。在既定的气候条件、建筑材料和技术水平的约束下,建筑最终的形式和空间,以及两者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特定群落的人对于理想生活的定义。

在物质技术各因素中,不可变因素有:原始材料、气候、自然因素;变化因素有: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等。

2.4 基本需求对建筑形式的影响

尽管形式在所处的场景、文化和其所掩蔽的生活方式的文脉之外难以理解,但很少触及这些形式与生活模式、信仰和愿望的关系,但一旦这一关系被关注了,就成了普遍性的而非特殊的概念。行为模式所表达的文化变化任何对应于物质形式所表达的环境变化。

行为与形式问的关系,可以在双重意义上被潜移默化地接受:

1)理解行为模式的意义,包括愿望、动机、情感,是理解建成形式的基础

2)形式一旦生成就要反过来影响行为和生活方式

适合的照度随着文化的不同而有大相径庭的要求:特定的饮食要求往往会对宅形产生巨大的影响;谋生的手段也影响住居形式的重要方面;此外,休憩的要求、基本生活的需求、家庭结构模式、女性地位的高低、私密性的理解、内外领域隔绝的空间形式、建筑习俗上的内项封闭性、社交方式等都会由于文化的不同产生差异。

3 结论

综上所述,对于建筑的形式,而非文化因素中的自然气候条件、场地条件、物质技术条件以及基本生活需求等的影响起着一定的限制和修正作用;文化因素中的宗教、文化、风土习惯、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等产生的影响占首要的地位,因此,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针对每一建筑,我们都必须重视建筑的文化社会环境,了解人们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同时对相应的自然气候、场地条件以及物质技术能力有深入的理解,使其在设计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地满足人们对建筑的多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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