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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西部地区妇女的女织劳动研究

时间:2022-05-08 08:00:14 浏览次数:

【摘 要】文章从性别角色入手,选择兼具生产性与再生产性的西部女织劳动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与女织劳动有关的生产类别与技术环节,并佐以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相关史料,展示性别理论的中国经验价值,特别是厘清了经典作家在妇女劳动属性上的认知分歧,从而推动学术界对妇女劳动问题的关注与重视。

【关键词】西部地区,妇女劳动,女织

【作 者】章立明,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昆明,650091

【中图分类号】D4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2 - 0154 - 011

妇女劳动是中国社会经济史中极为重要的研究内容,然而国内学界对此并未产生足够的兴趣① ;虽然在明清或者近代华北与江南农村研究中也有涉及妇女劳动的内容② ,然而专门性的成果还不多见③ ;零星的海外中国学研究虽然认为妇女劳动是性别分工的产物,然而囿于材料难以进行深入阐释④ 。由于妇女劳动具有极大的时空差异性,且女织概念尚存在学术争论⑤ ,因此本文选择古代西部地区妇女的女织劳动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西部妇女的女织劳动集采集、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与纺纱织布等手工业生产为一体,能够拓展我国小农经济研究的视野;第二,西部妇女生产的纺织品既是贡赋的土产,国家赋税的征缴品,也是市场交换的商品,中国古代赋税史料佐证了妇女的经济贡献,显示了性别理论的中国经验价值;第三,梳理女织劳动的生产性与再生产性,有利于厘清经典作家关于妇女劳动属性是社会劳动还是私人劳动的认知分歧,从而推动学术界对妇女劳动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与探讨。

一、古代西部妇女的女织劳动拓展了中国小农经济研究的视野

恰亚诺夫(А.В.Чаянов)在以革命前的俄国小农作为研究对象的《农民经济组织》一书中说:“工作乃是在整个家庭为满足其全年家计平衡的需要的驱使下进行的,而不是为了在市场上追求最大的利润”[1 ]29,而农民家庭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既是一个消费单位又是一个生产单位,以性别和年龄为基础的劳动分工是为了满足家庭生存的最低需求。由于小农经济在世界大多数地区都存在并发展着,但其发展路径以及表现形式却大不相同甚至完全相反。在马克思看来,中国等东方国家的社会特征是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统一或者结合,即“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因农业和手工制造业的直接结合而造成的巨大的节约和时间的节省”[2 ]372,这种“结合”和“统一”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夫耕妇织”。而我们之所以选择西部妇女的女织劳动入手,旨在说明女织劳动并非只是“纺纱织布”的手工业生产,因为通过采集、种植和养殖等农业劳动才能获得纺织原料,而且这些原料的生产也大都是由女性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西部地区的女织劳动本身就是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的产物。

(一)西部地区妇女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纺织原料

20世纪70年代,在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中出土了丝绸、麻布、织锦、纱帽等织物的残片,“同墓出土的木牍开列了缯、苎、布、紬、线、絮和丝等麻织和丝织品的名称”[3 ]60,由此可见,汉代西部地区女织劳动的原材料就至少包括了桑和麻等物,而要获得“缯、苎、布、紬”等衣用材料还需要进行采集、种植和养殖等农业生产,因为种桑、采桑和养蚕等都属于农业生产部门中的亚种。

1. 采集木本与草本植物

与黄河流域通过植桑养蚕来获取衣用纤维不同的是,西南地区妇女通过采集野生植物来生产桐华布(桐花布或者娑罗笼)一类的衣用材料,这一传统一直沿袭到了20世纪的50年代。桐华布的原材料就是野生的木棉(婆罗树子)。《后汉书·西南夷列传》中云:“(哀牢地区)有梧桐桦,续以为布,幅广五尺,絜白不受垢污”;“永昌出木棉树,高过屋,有十余年不换者,实大如杯,花中绵软白,可为縕絮,及毛布者,皆指似木之木棉也”等。北宋人李昉的《太平御览》卷八二○引《南州异物志》曰:“五色斑布,以丝布古贝木所作。此木熟时,状如鹅毛,中有核如珠珣,细过丝棉。人将用之,则治出其核,但纺不绩,任意小抽牵引,无有断绝,欲为斑布,则染之五色,织以为布”。而木棉“不受纺织”的特性,早在唐代就为刘禹锡所指出:“蛮衣斑斓布,是谓其耶?然幅窄而短,不堪作衣耳!”

即使到了明代,在明人谢肇淛的《滇略》中亦称:“布则以永昌所织为佳:有千扣者,其次有桐花布、竹布、井口布、火麻布、莎罗布、象眼布……阑干细布,文如绫锦”,除棉布之外,其中还涉及当时的多种衣用纤维。此外,构树、竹类、棕和火草等植物也都充当过西部妇女纺织的主要材料。如“贵州山区的仡佬族的传统制衣原料取自当地的一种叫水麻柳的灌木,把这种灌木的皮刮下来,泡在水里,直到把树皮外层的黑皮泡烂,再捞出,经不断捶揉,洗涤最后得到的纤维洁白柔软,把这些木质纤维捻成线,在织布机上就可以织成布了”[4 ]148。

2. 种植麻科植物

自《诗经》时代伊始,麻就成为西部地区最为普遍的一种衣服原料。《诗经》中有几十处提到了麻,“雌雄粗细,各有专门名称”①,可见当时的麻种植已经相当普遍,如《王风·丘中有麻》中有“丘中有麦”和“丘中有麻”;《齐风·南山》中有“艺麻之如何?衡从其亩”等。而在战国和汉代墓葬中也出土了大量的麻织物。也就是说,除了采集葛、藤、菅和蒯等野生植物外,西部地区还通过人工种植麻类植物来满足衣着需求。

由于麻类植物种类繁多,整个西部地区都是麻的主产地,如大麻产于新疆、宁夏和内蒙古等地,其他的麻主要分布在广西、贵州、云南以及湘西、鄂西的山区,其中尤以贵州的产量最多。在唐人李吉甫撰写的《元和郡县志》中记载,当时全国十道中除河北道和黔中道外,其余八道的州府均向长安进贡“枲麻”、“弓弦麻”和“麻、布”等物 [5 ]。宋代西南地区的麻布生产,不仅产量高,而且质地也好,是当地重要的大宗出产物。如绍兴二年(1132),诸路贡纺织品,全国麻织品产量居第一位的是成都府路,“第三位是广南西路,产量达179791匹”[3 ]27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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