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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基础上的继续探索

时间:2022-04-05 10:12:59 浏览次数:

摘要邓小平通过对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长期思索与考察, 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了科学概括,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在论证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贡献的基础上,阐述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另一种理解。

关键词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实践需要另一种理解

中图分类号:A849文献标识码:A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言简意赅,回答了许多问题同时又向人们提出了许多新问题。邓小平曾四次使用“社会主义本质”这一概念,即1980年、1985年8月、1990年12月和1992年初,其间陆续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等著名论断,说明邓小平始终围绕社会主义本质来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

马克思晚年提出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内在规定性的二重性理论,是社会主义本质论问题的第一个源头。“劳动二重性——资本二重性——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内在规定性的二重性”是马克思理论探索的主要思想轨迹,其基本思想是“保证社会生产力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列宁后期对新经济政策的探索是第二个源头。在新经济政策之前,列宁的基本观念是:社会主义=大工厂;转向新经济政策之后,列宁的新观念是:社会主义=大合作社。二者根本区别在于:有无商品形态,有无货币流通,有无市场体系中介,有无各个企业单位的独立产权和所有制,有无各个企业单位的独立自主权。毛泽东思想中的新民主主义建国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的思想萌芽是第三个源头。可见,社会主义本质的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没有,列宁、斯大林那里没有,毛泽东那里也没有。虽然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中的思想在他们那里都可以找到,但他们都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概念,而主要讲的是社会主义特征。“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从认识社会主义特征开始,逐渐深入到本质:在十二大,我们党第一次科学地概括了社会主义的六条基本特征;十三大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产生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一个质的飞跃,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特征和任务在报告中概括为五条,指导方针为六条,其主要内容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摆脱贫穷,坚持全面改革和发展。国内学者一般将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形成分为三个时间段,但在时间划分上有所不同。曾丽雅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为重新阐明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阶段;十二大到十三为本质逐步形成的轮廓阶段;十三大到十四大以邓小平视察南方和十四大为标志,对本质论作出全新阐释的阶段。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并具有重大突破意义。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的辩证统一、物质基础和社会关系的辩正统一、根本手段和终极目的辩证统一、发展过程和最后结果辩证统一,还体现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的辩证统一、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理想与现实的辩证统一、既定性与过程性的辩证统一、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辩证统一、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辩证统一、普遍原理与具体实践的辩证统一,具有完整性、系统性、不可分割性、动态性、唯物史观与辩证法的统一性。

笔者认为,要正确理解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就必须正确认识到社会主义本质对社会主义实践的依赖关系。事物的本质是由事物自身的特殊矛盾决定的。由于事物包含的内在矛盾往往是多样的,因而其质也就呈现出多样性。人们认识事物的质不仅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全面地认识事物,而且必须分清哪些是根本的质,哪些是非根本的质。由此也就决定了必须把实践需要作为事物根本性质的实际确定者。“社会主义特征论”是革命导师们当时实践的产物。在马、恩时代,社会主义尚未进入实质性的革命和建设实践,因而马、恩的根据并不是社会主义的革命与建设实践,而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性认识过程,由此也就决定了马、恩的“社会主义特征论”是相对资本主义制度而言的。在马、恩看来,社会主义是高于并扬弃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因此社会主义不仅保留了资本主义的合理因素,而且克服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缺陷和弊端,并把它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优势。所以,马、恩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描述,很多都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缺陷和罪恶根源相对应的,“社会主义特征论”也是属于这种情形。比如,针对资产阶级凭借私有制不仅在经济上剥削工人阶级,而且在政治上利用资产阶级专政残酷压榨工人阶级,工人阶级由于没有生产资料而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忍受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奴役,因此工人阶级要生存、要解放,就必须拥有自己的专政工具,必须废除私有制;同样,针对当时资本主义企业内部生产的有计划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计划状态不断造成的经济危机,认为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以后,要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有计划生产;同理,针对资本家利用私有制迫使劳动力成为商品,并在商品与货币流通过程中贪婪地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因而设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应存在商品和货币关系。马、恩这种基于实践并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缺陷和罪恶根源来思考和构想未来社会主义的特征是非常明显而突出的,我们今天分析研究社会主义本质,如果忘记把实践需要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实际确定者,那就必然会走向荒谬。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之所以被公认为是正确的、科学的,也正在于它植根于实践,满足了实践的需要,指出了实践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发展方向。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急需大力发展生产力,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但由于种种原因而被延误了。现实表明,一方面需要解放思想,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框框和界限,另一方面,需要满足民众要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愿望。这种国情和民愿的客观现实,决定了今天中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因此“社会主义本质论”不仅是邓小平同志对现实的正确反映,也是邓小平把现实与理想、手段与目的有机统一起来的杰作。“社会主义本质论”之所以没有重述“社会主义特征论”中的一些内容,原因只能在实践中,而不可能在别的地方。“社会主义特征论”满足的是社会主义革命与制度建立的实践需要,“社会主义本质论”满足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需要,两种不同实践需要侧重解决的主要问题不同。

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恩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所说的社会主义本质是指整个社会主义,包括初级阶段和发达阶段本质,而不是指其中的某一个阶段。邓小平讲的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容正是从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社会主义的目标努力进行的动态过程。邓小平曾在不同场合,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谈到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除1992年南方谈话外,自80年代以来讲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不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不下十几次,在文字表述上有所不同,在意义上也是所不同的。我们应当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去理解、领会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深刻内涵和根本意图,不能望文生义,更不能做文字游戏,因为这关系到正确解答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主义,不仅与空想社会主义有别,与资本主义有别,而且与马克思原来设想的发达社会主义也有很大区别。正是在深刻理解意图和把握区别的基础上,结合实践需要,社会主义本质可更好地表述和理解为“劳动者在公有制和民主制的完善过程中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一、社会主义制度基本是由经济上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政治上的民主制构成。公有制和民主制并不是两种独立或并行的制度,而是同一制度的两个层面,它们是相互渗透并制约的内在统一的制度。

当提及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主制时,不应该将其各自的权利分别对待,而应该内在地统一起来。也就是说,民主制中的各项权利,都是以公有制中的劳动者对其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为基础的,都是个人所有权派生的,并且只有作用于公有制中的各种经济权利,才是真正的政治权利;公有制中的所有权及其派生的其他权利只有在民主权利的保证和制约下,才能得以规定和实现,并解决其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可见,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有了民主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社会主义民主制因为有了公有制,才能存在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公有制和民主制相辅相成,二者的内在统一是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保证,更是劳动者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据。

二、社会主义从理论到运动到制度化,所论证、变革、建立、完善的基本内容,就是公有制和民主制对劳动者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促进。当然,其内容无疑也包括消灭经济上的剥削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如果只在这个层面定义,忽视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及其自由发展,那这样的社会主义还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是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中产生的,也就成为变革私有制的理论基础,由此而形成的社会运动,只能以民主的方式发动和组织劳动者。民主是社会主义运动从一开始就必须具备的政治形式。因此,当社会主义运动达到制度化的程度,所建立的只能是内在统一的公有制和民主制。但是,公有制和民主制的建立,只是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个阶段性成果,也是对曾指导社会主义运动的理论的证明,绝非社会主义运动的终结,更不是社会主义理论的完成。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初,旧文化、旧势力还大量残存并产生一定的干扰和破坏力量,这是人性中动物一般性的野蛮(自然)成分在新条件下的表现,如果不加以必要的、有效的抑制,依然会企图恢复对劳动者的统治、欺诈和巧取豪夺公共财物。除了那些抢劫、盗窃等行为,最为重要也是最危险的,就是以各种方式控制行使公有经济占有权、经营权、管理权,乃至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的机构,从而以公权来谋取私利,对劳动者整体利益造成侵害,阻碍劳动者人性的升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主制,从根本上说,就是对人性中动物一般性的野蛮成分的抑制和克服,通过保证劳动者的自由来发扬人本质的核心要素——劳动,在激发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中升华人性。

三、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主制建立后,也要在不断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得到逐步改革和完善,这不仅是抑制和克服人性中动物一般性的野蛮成分即人性升华的体现和制度保证,更是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和自由发展的根本保证。

人类文明演化的进程中,从一开始就包含与人本质和人性升华相悖的成分,如战争、暴力镇压、骗术控制、奢侈性消费、毒品等等,刘永佶将其称为“负文明”或“破坏力”,以与文明和生产力相区别。人类的发展,就是不断抑制“负文明”、克服“破坏力”的过程。这种抑制和克服所需要的力量只能来自于人类自身,即来自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及其逐渐成为社会主体的趋势,而社会主义制度正为这种提高和趋势提供了根本性地保证。

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主制的内在统一,抑制了剥削阶级的动物一般性野蛮成分的畸形欲望,保证了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及其自由发展,这是克服“负文明”和“破坏力”的前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就不会出现“负文明”和“破坏力”。那股企图利用公有制和民主制的缺陷谋取私利,进而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势力,在大肆侵占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也在制造着新的“负文明”和“破坏力”,不断刺激和扩大着人性中动物一般性的野蛮成分和畸形欲望,对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及其自由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通过不断的改革来强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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