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6房产过户承诺书范文
2 016房产过户承诺书范文
房产
过户承诺书范文
甲方
(卖方):身份证号码:电
话:
地址:乙方
(买
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
商一
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号院(小区)
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使
用性
质:)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米出卖
给乙
方;并将该房产相关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
佰
拾元整)。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
整)作为购房定金。
三、
甲、乙双方议定,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上述房屋价款分次付给甲方,购
房定
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款。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乙方交万元
整
(小写:元)给甲方。乙方在拿到甲方房产证和甲方提供过户相关材料,
在办
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后,乙方再交余款。
四、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甲
方在
交接前对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
权纠
纷或债权债务,造成产权不能过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
方造
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
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电话费、暖气费、水电气费、网费、
物业
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
需费用由______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2 日内将
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违约,应在
2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2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八、附加条款:
九、本协议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签定日期:年月__ _日
签定地点:
房屋过户协议书
甲方:xx-x
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xx-x
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甲方xx-x现xx-x全款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位于房,建筑面积平方。经过甲乙
双方协商,甲方暂时性将上述房产过户至乙方 ,在此期间乙方未经过甲方意不允许
该房屋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领取房屋产权证及他项权证和注销抵押的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注销抵押登记,解除他项权证、领取房屋产权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产权交易过户的签约、签字、交件、退件、立契、收取房款、领取国土证及办理国土证过户,办理维修基金过户、物业交割、修改产权交易密码、产权内档错误的更改、查阅、调取、打印内档资料、打印住房登记信息等一切相关手续。乙方在此期间内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都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在此期限内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上述房产出售出租的所有事宜。
注明:上述房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甲
方:乙方:
篇二:二手房过户承诺书
手房过户承诺书
本人
为世界名园,现将于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瓦窑头村东南侧(望田路8号)号楼单元/女士),
自年月日起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 /女士)开始缴纳。
关于
该室的水、电、燃气、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事项均由过户双方自行商定,如因过户双方未商定
清楚而造成新房住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均由新房主自行承担责任,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世界名园管理处无关。
原房
主、新房主在确认此过户承诺书属实、无误的情况下签字,该承诺书在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房主:(签字确认)新房主:(签字确认)
年
月日年月日
篇三:2016房屋承诺书范文
2 016房屋承诺书范文
房屋
承诺书范文
卖
方:[身份证号]:地址:
中介
方:[身份证号]:地址:
一、
卖方承诺
卖方
是位于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简称卖方、房屋及其所有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地址以买卖合
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布置图为准,若有差异,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
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确认买方及中介方代理买方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
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
1、该
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
差异,卖方同意以本承诺书订明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
易之理由)。
2、卖
方同意承诺以人民币元(¥)出售该物业,卖方并同意按下述方式收款:
a)、
人
民
币
元
(
¥
)
于
签
署
本
承
诺
书
后
收
取
作
为
临
时
定
金
;
b)、
人
民
币
元
(
¥
)
于
时
或
年
月
日
或
之
前
收
取
作
为
加
收
定
金
;
c)、人民币元(¥)于时或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为首期余款;
d)、楼价余款人民币元(¥)于时或年月日或于该物业产权交易过户完成时或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时收取。
3、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买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卖方无条件提供买方办理产权手续过程中的一切证明文件。
4、卖方承诺该物业以【空置状态】/【连现状家具及电器】/【连现有租约】等一同交易。
5、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物业的产权纠
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需对上述事项负责。否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费用。
6、卖方承诺协助买方于办理产权手续时签署有关转让文件及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并于该物业产权登记完成前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产权瓜葛、债务、税项、抵押、银行按揭供款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
7、卖方同意,如卖方签署本承诺书后,买方在办理该物业产权登记手续时因卖方事前责任及其它未完善事项引起的产权在年月日前不能办理,则卖方除需双倍返还订金外,并须向中介方支护上述楼价6%之金额作为违约金,及赔偿买卖双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金额的总和及支付买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买方。
8、卖方同意卖方之税费由负责,买方之税费由负责,其它有关费用各自负责。
二、中介方权利与义务
1、监督卖方按上述承诺条款执行;
2、一旦双方发生合同纠纷,中价方公平、公正、公开的调解买卖方合同纠纷,各方协商未果,与守约方一同追诉违约方责任,如果一方提起诉讼,无条件的及时接受诉讼传证。
三、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买卖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具有
等法律效力。卖方同意如因本承诺书产生的纠纷由买卖方及中介方协商处理,协商未
果,另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四、备注:
五、卖方配偶及共有人签章(印):
卖方配偶及共有人对上述承诺认证意见:
卖方(签字):中介方(签字):
(盖章或手印)签字(盖章或手印)
房屋买卖承诺书
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一、卖方承诺:
卖方是位于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简称卖方、房屋及其所有
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地址以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布置图为准,若有差异,
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
确认买方及中介方代理买方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
1、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
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卖方同意以本承诺书订明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
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卖方同意承诺以人民币元(¥)出售该物业。
3、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
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买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卖方
无条件提供买方办理产权手续过程中的一切证明文件。
4、卖方承诺该物业以【空置状态】/【连现状家具及电器】/【连现有租约】等一同
交
易。
5、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提供
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物业的产权纠
纷、
债务、税项、租赁以及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需对上述事
项负责。否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于卖方原因,造
成该
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
偿一切费用。
6、卖方承诺协助买方于办理产权手续时签署有关转让文件及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并
于该
物业产权登记完成前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产权瓜葛、债务、税项、抵押、银行按
揭供
款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
用)
。
7、卖方同意,如卖方签署本承诺书后,卖方无条件协助买方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登
记手续。
8、卖方同意卖方之税费由负责,买方之税费由负责,其它有关费用各
自负责。
二、
卖方配偶及共有人签章(印):
卖方
配偶及共有人对上述承诺认证意见:
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日
期:2016年7月23日
房屋
使用承诺书
我司
因承建石柱县体育健身公园项目需要,现暂借石柱县体育场区
号房间用于项目部办公。我司承诺如下:
1.费
用
事
宜
: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电
费
据
实
缴
纳
,
水
费
按
1
元
/
月
进
行
支
付
。2.
3.使
用
期
限
:
1
月
1
5
日
起
至
项
目
竣
工
。
责
任
事
宜
: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如
造
成
房
屋
及
相
关
附属
设施的损坏,由我公司负责修复。
特此
承诺!
项目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日
期:
房屋买卖承诺书
(卖方)
致:
重庆--------------有限公司
本
(人/公司)(以下均简称本人)/营业执照)号码:是位于“该房屋”)的合法产权
人。
贵公司作为卖方的代理人,现本人确认同意按下述条件出售该房屋予贵公司推荐之
买
方。
一、
本人作为承诺方承诺出售该房屋的内容如下:
1、建筑面积: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预售合同为准);
2、出售楼价:人民币元(¥;
3、付款方式:于贵公司推荐之买方同意接纳有关条款时,须即时支付人民币(¥
4、交楼日期:于
5、交易状况:()【空置状态】/()【连现状家具及电器】/()【连现状有租约】交易;
6、交易税费:国家规定之买卖双方需付税费,由承担;
7、服务费用:人民币
二、承诺书自送达贵公司后,贵公司即作为卖方要约发出的代理人。
三、本人承诺按上述之条件出售该物业,并委托贵公司向购买方收取定金;本承诺书自
送达贵公司即视为送达购买方,承诺即告成立;贵公司收取购买方定金视同本人收取,
本人收取贵公司转交购买方之定金时须与贵公司签署《房屋买卖(转让)合同》,并将
房产证及相关手续交予贵公司代管。
四、当本人收取定金或贵公司代为收取定金后,若购买方悔约不买的,则本人有权与贵
公司均分定金,并另行出售该物业,若本人不及时履约则违约。
五、若本人违约不依承诺书约定将该物业出售予贵公司推荐之购买方或因该物业产权问
题导致不能达成交易时,本人须双倍返还定金,而本人亦须向贵公司支付相等于上述楼
价的百分之二金额作为违约金。
六、本人承诺贵公司最后促成的成交价能高于上述承诺价时,本人同意高出的房价本人
作为贵公司服务费及口头咨询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人承诺若与贵公司推荐的购买方私下交易的,则本人须向贵公司支付相等于上述
楼价的百分之二金额作为违约金。
八、本承诺书有效期为:月至或如果在承诺书有效期内结束时该物业未能成功售出,
本人又未提出终止本委托之书面申请,则本委托书委托期自动顺延并同样有效。
九、本承诺书经承诺方充分理解并认同的基础上签字确认。
、双方均同意如因本承诺书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均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备注:
承诺方签章:代理方:重庆--------------有限公司电话:
电话:
日期:日期:
房屋租借承诺书
我于_____年___月____日以承租床位的形式,入住“xx之家”,承租期间,我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不打架斗殴。
2、遵从社会道德准则,搞好邻里、同室关系,不骚扰居民。
3、入住期间不改变使用性质、房屋结构,不损坏房内的设施及用品。
4、入住期间不擅自调换床位或使用其他床位上配置的床上用品。
5、不饲养宠物、不容留异性留宿、不携带违禁物品、不从事非法活动、不转租他人使用。
6、退租时,同时退还租赁方提供的租赁用品,
7、如因租赁方所租赁的房屋到期,可以在就近区域内调换。
8、正确节约使用水、电、气,不浪费能源;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责任和损失与租赁方无关,均由我个人承担。
9、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事宜,则前期入住时交纳的押金,租赁方可不予退还
10、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租赁终止不属于双方责任。
提前5日按时预交下一期租金;如有拖欠,则拖欠期间按2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日租赁费。超过5日,我方可予以清退,且遗留、存放在出租房内的所有物品,可视为抛弃物,租赁方有权任意处置。
备注:承诺人个人身份有效证明复印件收为本《住户承诺书》附件
承诺人:
联系电话:
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
地点:成都
房屋
承诺书范文
爱涛
物业漪水园管理处:
兹有
漪水园xx幢xx室业主,因xx-xx原因,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半年以上不使
用此房屋,请物业公司能按相关文件规定,公共服务费按缴费标准的70%收取.本人承诺如在
上述时间内使用该房屋(装修、居住),将从初始日期补缴全额公共服务费。
特此
说明!
业
主:xx
日
期:xx
篇四:2016房地产买方承诺书范文
2 016房地产买方承诺书范文
房地
产买方承诺书范文
房地
产买卖合同
编
号:卖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号
码):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买
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
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本
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形式邮寄至买卖双方确认
之地
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
回的,
仍视为送达)
合同
双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一、买卖双方出售及购入位于深圳市区
花园/大厦栋/阁/座层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或相关法律文件上记载为准),房地产证号码
为
。二、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港币/人民币元
(小写:hkd/¥),定金为港币/人民币元(小写:hkd/
¥)。三、买方按下述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
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港币/人民币元(小写:hkd/
¥)。买方在签署本合同之日
起
日(含当日)内再向卖方支付定金港币/人民币元(小写:hkd/
¥)。本条所约定的的定金交
由买卖双方所指定的第三方监管,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监管方或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
方收讫定金,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卖方拒绝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的,不影响定金已交付的认定.
2、港币/人民币元(小写:hkd/
¥
)为第二部分楼款。
(1)付款方式如下(买方只可选择一种):()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楼款
港币/人民币元(小写:hkd/¥),买方须在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含当日)内全部付清,买卖双方须于该期限届满日(若卖
方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日(含
当日)内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递件手续,且递件回执由买卖双
方指定的第三方或担保公司代为托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个工作日
(含当日)内,买卖双方须到国土局等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证并按约定交纳税费。
(
)银行按揭付款:
a、买方需办理银行按揭,则第二部分楼款中之部分款项可由买方负责向银行贷款支付
给卖方,银行按揭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买方自理,否则视为买方违约。
b、买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含当日)内付清首期房款港币/人民币元(不含已付定金)(上
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金额。前述房款为大概数目,在银行出具贷款承
诺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买方须按银行承诺
贷款的金额,多退或少补应付的首期房款,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买方应
于首期房款交付之日起三日(含当日)内办理完毕全部银行按揭申请手续,卖方须无
件配合买方提交并签署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双方均不得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c、
买卖双方须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之日(若卖方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则在卖方赎出房地
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三日(含当日)内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并办理过户递件手续,且递件回执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担保公司代为托管。在递
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含当日)内,买卖双方须到国土局等相关
部门领取房地产证并按约定交纳税费。领取房地产证当日(如评估报告需要送审的,则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时间为领取房地产证且送审报告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均
需配合办理送审手续,如因送审报告未获批准导致买方申请按揭银行无法贷出预先承诺
款项,则买方应在两
个工作日补足银行未能贷到的款项)买方须与第三方、担保公司及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
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
d、办理银行按揭所产生的按揭服务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公证费、评估费、抵押
登记费、贷款合同印花税等,买方应
于签署申请按揭文件前交纳,并应依时领取房地产证及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
视为买方违约。
(2)买卖双方同意,上述一次性付款买房的第二部分楼款(不含定金、交房保证金)
或银行按揭付款买房的首期款(不含定金、
交房保证金)指定银行监管,买方须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将需监管的资金存入监管帐户,买
卖双方须在该期限内与监管机构签署资金
监管协议,该款项按监管方之监管协议规定的程序操作。如因卖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则买方有权待卖方办理完监管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款。四、卖方的房地产
产权现状为:(),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的产权状况,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
合同义务。 1、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签
署本合同后日内(含当日)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替双方托管交房保证金的第三方处。
2、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同意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含当日)自行筹资还
清按揭银行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替双方托管交房保证
金的第三方处。 3、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
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含当日)出具公证委
托书给替双方托管交房保证金的第三方及(或)该第三方指定担保公司,同时买方须协
助卖方办理赎楼手续配合签署一切相关文件,卖方不得通知欠款银行停止赎楼,否则视
为根本违约。卖方撤销该公证委托又不在撤销之日起七日(含当日)内自行筹资还清
银行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的,视为根本违约;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担保赎楼仍不能获得赎
楼贷款的,须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四十日(含当日)内自行赎楼、注销抵押登记,
并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替双方托管交房保证金的第三方处。
五、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购房定金或一次性付款买房的第二部分楼款或银行按揭付款买
房的首期房款中预留港币/人民币元作为该物业之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完成产
权转移登记及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
托管。托管方在买卖双方办妥房地产交接手续、扣除卖方结欠杂费及擅自转移、损毁装
修、家私之市值后多退少补。六、放款时间、方式:
1、房地产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即买方领取买方名下的新房地产后,由监管银
行或监管方按监管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卖方。
2、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贷款承诺之金额由银行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予卖方。
七、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费用:⑴营业税;⑵城建维护税;⑶教育附加费;⑷个
人(企业)所得税;⑸土地增值税;⑹契税;⑺产权登记费及贴花;⑻印花税;⑼交易
续费;⑽土地使用费;⑾买卖合同公证费(交易双方一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
公证费(买方是境外人士按揭付款需);⑿委托公证费;⒀赎楼担保费和手续费;⒁赎楼
贷款短期利息;⒂过户、按揭服务费;⒃查证费;⒄因提前还贷卖方按揭银行征收的罚
息及相关费用;(18)其他;其中买方支付上述项,卖方支付上述
项。本合同签订后,因政府原因,发生税费或税率等的调整,如有新增,则新增部分
由买卖双方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如有减少,则减少部分由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相应减
付。买卖双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八、交易物业租赁现状为下述第项
(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1、交易物业现不附有租赁合同。
2、交易物业附有租赁合同,租赁期至年月日止。月租金元,押金
元。卖方保证承租人已放弃对该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舲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a、继续履行。
该物业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买方自物业交付其使用之
日起享有卖方在原租
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卖方须于物业交付买方使用之当日或之前协助买方与承租方签
订新的租赁合同,并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当日将其已收取的原租赁合同项下之租赁押金
交付买方。如之前的租约在租赁所已备案则卖方还需配合办理撤销备案的相关
手续。 b、解除合同。卖方须于物业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将物业按本合同
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擅自与承租方另行签署租赁合同延长租期损害买方利益的,或者
原租赁合同无法解除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赔偿。
九、买卖双方约定交楼日期为卖方收齐全部房款(不含交房保证金、赎楼余款)当天或
另约定为。
交付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有线或
数字电视、上网、管理费等费用),买方
收楼后代卖方缴纳的,有权向卖方追索。十、卖方须将该物业按下列第项(只能选
其中一项)之标准交付买方使用:
1、以空舲状态交付。卖方须于交付使用前将物业内家私电器搬出,但不得破坏或更换
该物业既有的门窗、壁橱、橱柜、洁具、水电、煤气、灯饰、通讯等装修及固定设施,
否则须赔偿买方之损失。 2、附带家私电器交付,家私电器详见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清
单。买方给付之楼款已涵盖家私电器,买方无须再另行付款。经双方验收书面确认收楼
后,该物业设施、装修产生问题与卖方无关,买方可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及设施安装。
十一、卖方在交房时将该物业内的电话、煤气、有线或数字电视、宽频网络等:()
无偿过户给买方;()买方办理过户后将相应的开户费、押金等退还给卖方,相关转
名费用由买方支付。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十二、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
而买方曾被邀检查或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物业,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十三、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
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深圳市
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
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四、如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
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
同,如买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七日,卖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买方支付转让成交价
百份之二十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没收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五、如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卖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七日,买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二十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十六、买卖双方此后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统称“两示范合同”)是基于行
政机关的要求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而为,双方签订两示范合同的性质属于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的过户登记义务之一部份。买卖双方签订两示范合同时,对于本合同已有约定的事项,两示范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为准;对于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两示范合同的约定视为本合同相应的补充。买卖双方均知悉房地产成交总价为本三方合同约定的价格,过户时签署的两示范合同约定的价格仅提供给登记机关登记使用。如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作为过户时的登记价格,则由提出该要求的一方来承担相关税费。十七、合同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口头承诺以及协议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保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九、如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本合同交易房产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十、备注(前述各条约定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卖方
买方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收据》:
兹收到上述规定之定金港币/人民币(大写)。(小写)hkd/
¥。收款人签字。收款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买卖代理费支付承诺书(买方)
广州z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贵公司代理购买位于广州市的房产。贵公司在此过程中为本人提供了详尽的房地产咨询,包括房地产市场行情,房屋卖买过户及抵押贷款的程序、手续、发生费用等等,并代表本人与卖方进行反复蹉商。鉴于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如贵公司成功促成卖方与本人达成交易(以签订《房地产卖买合同为准》),本人同意支付房地产咨询及买卖代理费共人民币元整。本人将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该款项。本人知悉贵公司向卖方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买卖代理费,对此并无异议。
本人同意就本承诺书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备注:
承诺人签署:
电话:
经纪方:广州z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经纪人:
电
话:
签署
日期:年月日
篇五:个人房屋转让协议书范本
房屋转让协议书
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
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
给乙
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
守:
第一
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区小区号楼层
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为
框架
结构、水、电、供暖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
条转让价格
双方
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人民
币) 。
第三
条付款方式
由乙
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万元后,由甲方将该房
屋购
房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支付甲方。
第四
条房屋交付
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当天,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
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
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
条房屋过户
房屋
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负责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
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交房日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大修基金、购房契税等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等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自己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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