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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脱贫攻坚特色亮点典型材料

时间:2022-01-18 17:14:17 浏览次数:

民政局脱贫攻坚特色亮点典型材料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脱贫攻坚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着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和安幼养老等重要工作任务,X年以来,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县摘帽、村出列、户脱贫”总目标,围绕精准扶贫“六个一批”、“六大工程”、“四+三”重点工作等内容,按照“兜底保障、不落一人”的要求,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职责,编密织牢社会救助托底网、社会帮扶幸福网、社会福利保障网“三张网”,为全县脱贫摘帽作出应有贡献。

兜底保障织密社会救助“托底网”。我局全面落实《X县精准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专项行动方案》(X-X年),认真执行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进一步细化兜底保障政策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一是五保供养实现“应养尽养”。集中和分散五保保养标准从X年的X元/人﹒年和X元/人﹒年提高至X年的X元/人·月和X元/人·月,保障对象约X人,年发放供养资金X余万元。精准识别农村五保对象,凡属X县农村户籍,同时具备“三无”条件的对象均纳入农村五保,切实做到“应兜尽兜”。全面实施乡镇幸福院改扩建工程。抢抓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政策机遇,按照散居五保、准五保对象每人X万元的标准整合精准扶贫异地搬迁资金X亿余元,对全县X所农村幸福院进行全

面新建或改扩建,引导该县所有五保供养对象入住幸福院养老,该县新增养老建筑面积X万余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X 张,五保供养水平大大提升。

二是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X年的X元/人·年提高到X年的X元/人·年,有效保障了全县X万余户、X万余人的基本生活,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X余万元。加强两项制度衔接。我局定期与扶贫部门交换全县农村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对出列贫困村的低保家庭收入进行再核实、再测算,对尚未达到脱贫标准的,增发低保金予以保障,实现了低保政策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无缝衔接。实施重点救助。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不低于该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X%比例增发补助资金,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三是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面落实“救急难”制度,根据救助对象实际困难程度,按照不超过城市低保标准X-X倍不等的标准进行分类救助。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县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年均救助各类困难群众X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X万元,人均救助水平X余元。

四是医疗救助实现“应救尽救”。按照“四位一体”健康扶贫

政策,全市统一医疗救助政策,按照民政医疗救助自付费用X%—X%不等的标准予以救助,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X万元提升为X万元。确保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住院时实行“一站式”结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年均救助各类困难群众X万余人次,年均发放救助资金X余万元。

安幼养老织密社会福利“保障网”。X年以来,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不断提高广大农村老人、儿童的养老和教育水平,全县大力实施“安幼养老”工程,努力为农村适龄幼儿就近提供教育和关爱,为老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条件,实现幼有所育所教、老有所养所乐的目标。

X年,我局选取交通便利、人员集中、经济条件稍好的X个村作为试点,在每个村按照“三中心一广场”模式建设村“安幼养老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和休闲广场),按照新建一个试点村X 万元、改扩建一个试点村X万元的标准,共配套建设经费X 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每个中心聘请X-X名服务人员,积极引导乡贤、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志愿者等群体积极投身到留守儿童陪伴、农村养老服务等社会工作中;按照每个中心每年X万元标准配套工作经费,保证每个日间照料中心都能正常开展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农村老年人、儿童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X年,我局在总结试点运行的基础上,拟在全县国道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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