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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2-01-18 16:51: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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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

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和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年度变更调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三调”统一时点更新的主要目标是在“三调”初始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全面内外业补充调查,将“三调”成果反映的国土空间利用状况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统一时点上,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国土利用基础数据的

需要。

2019年年度变更调查主要目标是在“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比对近两年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和相关管理备案信息,掌握2019年度耕地和建设用地等重要地类的利用变化情况,满足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统一时点调查工作任务

“三调”统一时点更新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最新的正射影像图为基础,提取地类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三调”初始时点和统一时点间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

(一)开展遥感监测

在2019年年底(2019年11月-2020年1月为主,北纬42度以北等冬季冰雪覆盖区域适当提前至8月)时间段内,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调办”)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加工制作分县(市、区)正射影像图,内业提取“三调”初始影像时点以来的疑似建设变化遥感监测图斑,制作分县(市、区)的“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监测成果,下发各地开展调查。

(二)下发用地管理信息

全国三调办在“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监测成果上,套合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农转用勘测定界范围界线、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界线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建新区范围界线等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信息,套合近年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验收土地整治项目区范围界线、历年来增减挂钩备案系统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备案系统中新增耕地验收项目区范围界线,制作用地管理信息,下发地方辅助开展调查。

各地应根据本地区土地管理各类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报备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各类报备信息补充备案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

(三)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

各县级调查单元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通过比对“三调”统一时点与“三调”初始调查底图采用的正射影像图,内业提取“三调”初始时点以来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形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底图;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实地调查“三调”初始时点和统一时点间内每一块变化土地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按“三调”《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等明确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在县级“三调”初始数据库基础上,形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增量包。

县级“三调”初始数据库采用地方提交的复核数据库(即初始数据库各项差错率达到评价合格要求,并已按国家

内业核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经省级检查通过的数据库)。对全国三调办复核检查发现的错误图斑,“互联网+”和外业核查确认的错误图斑未修改到位的,以及其他方式发现的调查错误图斑(以下简称初始调查问题图斑),一并纳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进行整改,并随“三调”统一时点同步更新。

(四)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省级全面检查

县级人民政府对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做好本省区域调查成果的核查把关,并对本区域调查成果质量负责。省级三调办要对各县级调查单元的“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更新不及时、不彻底的情形,确保“三调”成果的现势性。

(五)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国家级内业核查

全国三调办组织专业队伍,依据“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监测成果,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内业核实“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的真实性,对内业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反馈地方整改;对全国三调办下发的疑似错误图斑,地方要实地核实修改或补充举证,并将整改成果上报全国三调办复核。

(六)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和外业核查

全国三调办对地方上报的整改成果再次开展国家级内业复核仍有疑似错误的图斑,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国家级互联

网+在线核查;对“互联网+”在线核查仍不能够确定结果的图斑,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国家级外业核查。

(七)更新“三调”数据库

全国三调办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统一时点增量数据质量检查和国家级数据库更新工作,将通过检查的各地“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成果入库,最终形成2019年12月31日统一时点的“三调”数据库现状部分成果。

(八)开展“三调”用地管理信息上图和数据汇总

全国三调办组织专业队伍,依据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备案等管理信息,制作建设用地审批备案的范围界线,以单独图层的方式存储在“三调”数据库中,并整合其他自然资源调查及相关管理数据,形成“三调”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汇总“三调”数据成果。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调查界线及技术指标

全国三调办根据相关部门最新资料制作“三调”统一时点更新省级调查界线,发各地作为控制界线。县级调查界线如果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必须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全国三调办批准后调整。

统一时点更新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初始调查一致。

(二)遥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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