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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时间:2022-01-13 14:11:56 浏览次数:

区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安全感,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相结合,为交通运输系统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加强线索摸排,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全县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点行为:

1、在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和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

违法行为,以及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闹事的涉黑涉恶势力;

2、在危货运输等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区域运输市场、资源分配的涉黑涉恶势力;

3、在道路客运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涉黑涉恶势力;

4、在公交、客运、出租车行业,拒不配合行政检查和执法,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甚至雇佣“打手”对检查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的涉黑涉恶势力;

5、在车站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组织,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中介服务,攫取利润,对正规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恐吓、威胁,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首要分子及骨干力量;

6、以假冒出租车从事客运经营,企图以假乱真,干扰正常营运秩序,且经营活动具有团伙性质,对抗执法保山检查,甚至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7、不通过正规途径合法合理反映诉求,而是通过缠访、闹访、罢工、停业、堵门、堵路,甚至围攻政府机关等非法途径、手段反映诉求的涉黑涉恶势力;

8、在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设施管养招投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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