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无忧公文网 >工作总结 > 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意见

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意见

时间:2022-01-12 16:20:47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贵溪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园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深刻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基层党建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挑战日益增多,难度不断加大,任务更加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园区部分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组织网络不够健全、队伍素质不够适应、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体制机制不够完物质保障不够有力,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实践证明,越是在关键时期、紧要关头和重大任务面前,越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越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核心任务,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为抓手,着力扩大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党员干部的生机活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园区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打造“世界铜都〃中国灯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3、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按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以抓经济工作的理念抓党建,将项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着力推进一批探索创新型项目,引导基层党组织在组织设置、活动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破解一些基层党建工作的共性难题;着力推进一批典型示范性项目,发挥典型辐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富有自身特色的党建品牌;着力推进一批制度推广型项目,及时把成效显著、经验成型的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探索一条贯彻中央、省委、鹰潭市委和贵溪市委要求,具有园区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

新路子。

4、全面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按照“党建工作项目化,项目推进标准化”的基本思路,制定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全面推行支部建设标准化、日常运行机制建设标准化,同时发展壮大党建队伍,为基层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提供保障,促使基层组织在形象建设上有新提升、为民服务上有新举措、制度建设上有新拓展、加快发展上有新成效。

5、开展创建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活动。按照“组织建设规范、办公设施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居住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富有特色”的目标要求,在园区各支部,选择一到两个支部作为综合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形成一批有特色的高标准的综合示范点。

6、推进城乡基层党建统筹发展。在驻村帮扶和定点扶贫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城市党组织和农村党组织以及各类党组织之间的互帮互助。继续开展联创共建活动,构建社区党建区域化建设格局。统筹推进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创新,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突出实践特色,推动创新争优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在基层的工作影响力。

7、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在非公企业中,要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组建党组织,实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并积极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把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工会、共青团、

妇联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8、加强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实施科学发展党员模式,加大在企业生产一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着力扩大一线工人党员的比例。依托党校落实基层党员分级轮训制度。推进城乡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将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向企业拓展,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实效。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量化党员日常管理、业绩评定和民主评议。

9、深化“党员亮相”服务工程。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向互动、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党员亮相”服务工程,积极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服务的积极性。凡组织关系在机关事业单位、居住在社区(村)的所有在职党员,都应主动到居住的社区(村)公开亮相,树立“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村)”的意识,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无职党员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要求,推行公开承诺,并结合党员的特长特点,广泛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引导他们在政策宣传、环境整治、治安防范、民事调解、帮困助残、民意反馈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0、健全党内关怀、帮扶和激励机制。健全党员谈心谈

话制度,为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党员创业扶持方式,从政策指导、资金支持、项目引进、信息咨询、科技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建立健全生活困难党员的关爱帮扶制度,设立党内关怀救助基金,用于对特困党员的救助及突出贡献党员的奖励。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定期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展示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11、统筹抓好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工作者队伍。通过内部培养、组织下派、外部聘请等多种方式,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人才难选、人才难留、作用难发挥等问题。重视党务工作者的岗位锻炼、培养使用,有计划地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进一步健全党务工作者保障和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进行表彰。

四、积极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12、落实党员民主权力。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通道,引导党员在党的事务与决策中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大力推行党员议事会等方式,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

13、加强和改进党内基层选举工作。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两推一选”制度,扩大公推直选范围,改进候选人

提名和介绍方式,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制度,优化代表组成结构,适当增加工作和生产一线代表的比重。规范选人用人程序,采取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保障和落实党员在用人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14、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按照《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健全代表提案、代表询问、代表提议、代表调研观察、代表联系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代表参加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重要事项征求代表意见、委员联系代表等制度。

15、全面推行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全面实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针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特点,依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等程序,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保障制度,确保基层党务公开规范有序推进。对经审核不能公开的,要做好回复解释工作。

五、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激励机制

16、加大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力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活动经费,可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列入所在单位财务计划,在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政机关等领域党组织的工作经费,要按照各系统指

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执行到位,并争取逐年有所增加。

17、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全面解决基层党支部无活动场所的问题,要求每个支部在所在单位至少要有一间办公室作为党员活动室,以方面开展组织生活,规范管理。

六、加强基层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18、围绕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切实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坚持和完善“各级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近百村、联千户、访万民”等活动载体,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民情家访”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到群众中去、拜人民为师,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期盼,听取群众意见,宣传政策法律,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拓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19、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健全基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制度,完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在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乱搭乱建、抢栽抢种等行为。

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的途径和方法。

七、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20、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基层党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解决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党工委至少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充分发挥党工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加强工作协调,整合党建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党工委书记要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党建工作,带头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21、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制订党工委履行抓基层党建责任考核评议办法,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党组织建设状况,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推荐访问: 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 实施意见 基层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