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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有关运石河金山新城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时间:2022-01-11 20:40:29 浏览次数: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运石河金山新城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

的批复

【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水务[2012]75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2.08.30

【实施日期】2012.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运石河金山新城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沪水务〔2012〕758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上报的《运石河金山新城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金水务〔2012〕63号)及补充设计报告收悉。经组织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同意运石河金山新城段河道整治工程确定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工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工建筑物。

同意按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9.6mm的除涝标准设计。

同意堤顶高程按不低于4.20m(上海吴淞零点,下同)设计。

同意工程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

二、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

同意运石河金山新城段河道整治工程整治范围为:运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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