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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时间:2022-11-28 09:20: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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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精选12篇)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账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乙方: 鉴证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鉴证时间: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年 月 日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鉴证员:(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运输货物之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并运输甲方的货物从中国到 ,并委托乙方办理货物在 的进口清关手续。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出口和运输代理,代理其自中国出口到 货物的出口、出口报关、运输、进口清关,送货等工作;

  2. 甲方保证货物符合进出口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有任何仿冒商标或原产地,或任何违反知识产权的现象;

  3.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由于包装问题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保证实际货物与其提供的货物清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净重、毛重等严格一致,如不一致,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允许乙方开包查看;

  5. 甲方同意进出口国家的海关、商检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货物开包检查或检验;

  6. 甲方同意按照中国和 海关的要求,协助乙方准备必要的文件以便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货物自中国出口到 货

  2. 乙方按照中国政府的要求,准备必要的出口文件,在货物出口时代理报

  3.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代理办货物的保险,保险费率为货值的 %;

  4. 乙方负责在 海关的要求,办理货物的清关手续,并得到货物的清关文件;

  5. 乙方负责在清完关后把货物送到甲方在 的指定地址。

  四、 货物的交接

  乙方将货物运抵莫斯科后,乙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在接到提货通知之日提货。甲方若不按时提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提货,乙方有权变卖货物以冲抵运费和清关费,如变卖货物之款项不够支付运费和清关费,甲方应将不足部分补交给乙方,如变卖货物之款项支付运费和清关费后还有余额,乙方应将剩余款项退还给甲方。

  五、 清关文件的交付

  如甲方以公司行为通过汇款方式把全部费用汇到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交货给甲方并提供如下清关文件:

  1. 海关申报单复印件

  2. 货物销售发票

  3. 货物运单

  4. 销售合同

  六、 赔偿

  1.货物超过7天后,每晚到一天每公斤赔偿 美元。

  2. 空运货物如果不保险,丢失1公斤赔偿 美元。如果货物投保,则按丢失货值进行赔偿。

  七、 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不可抗力情况引起合同难以继续执行时,则双方免除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责任。不可抗力情况包括:火灾、洪水、地震、罢工、国家机关对相关一方有强制力的决定,该决定的宣布不是因相关一方的过错,而是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了合同执行的过程。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一方应在上述情况出现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如果从不可抗力情况出现到连续不断持续3个星期以上的期间里,不可抗力妨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某种义务时,任何一方将获得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八、其他

  5.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 合同由中,俄文写成,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_________日内付款。

  第五条 货物灭损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六条 检验

  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担保

  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帐目,乙方应以人民币_________元或每张货运单_________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

  第八条 转让

  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_________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十条 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第十一条 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5

  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12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订舱专用章式样;

  附乙方领单印签章或是指定人员: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外贸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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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时间:

  年月日

  鉴证员:(签字盖章)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货物运输代理中的权利义务,维护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双方的权益,规范货物运输代理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运输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_________省_________市至全国的货物运输事项,乙方代理事项包括:

  1、代为委托符合条件的司机承运货物。

  2、代为安排司机提取运输的货物。

  3、代为安排司机交付运输货物给收货人。

  4、代为委托司机办理收货人签收运输单证并转交给甲方。

  5、根据甲方要求代为购买运输货物的_____。

  二、货物运输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货物运输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每一单运输前应将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转告司机。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的要求。

  3、甲方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告知司机采取相应的运输方式。如需要特殊加固车厢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如甲方需运输的货物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国家限运物品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林业手续的货物,交运前,甲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并使运输的货物及其包装适合公路运输的要求。

  5、甲方承担货物装上运输_____前及卸下运输_____后的全部责任。

  6、甲方应按照运输货物的实际价值委托乙方购买运输货物的_____,如贵司申报货值与货物实际价值不符时,货物出险后的货值的差额部分将无法获得赔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将由贵司承担。

  7、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保持通讯畅通,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准备接车收货。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运输货物在途情况。

  8、甲方在乙方_____出发后变更送货目的地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详细情况通知乙方及司机,并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9、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10、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条件运输的,不能有违禁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运输货物的实际情况,代为甲方委托符合运输条件的司机及_____。

  2、乙方应要求司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运输的货物,并对运输的货物的外包装进行适当的检查。如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明显不适合运输时,应暂停提货并告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告知乙方及司机处理结果。在甲方确认对货物进行运输及该货物外包装适合进行运输时,司机应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承运该货物。

  3、乙方应告知司机在装车时应与甲方人员核实所装货物的品名、件数及包装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司机办理装货事宜。装车完毕,甲方应将随货同行的有关票据,收货人姓名、电话及详细卸货地址等资料一并交与司机,以便运输途中备查和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交货、签收。

  4、乙方应要求司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的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司机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_____本身机械故障等),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对货物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_____完全失去运输能力,乙方应另行代为委托_____承运,将货物完整无损的送到收货地点,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运输代理费用及结算

  1、委托运输费用,另行商议。

  2、_____:甲方自行购买_____或委托乙方代购_____,_____费率另议。

  3、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核对确认上个月的费用,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转账支票或现金支付运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乙方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由于司机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司机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

  2、从货物装运上车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卸车交付完毕时止,司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损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向投保的_____公司对货物损失进行索赔。

  3、货物错运目的地,由司机无偿运到约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4、甲方错报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甲方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要求的,或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未提前告知乙方,因此造成货物灭失、损坏的,乙方及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给乙方、司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运费的,应承担迟延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8

  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 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 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双方应在当场确认。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 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 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 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 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 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

  (2)同城托收

  (3)备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对选择同城托收方式结算费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结算,选择同城托收或备用金方式结算费用的双方再签定有关结算协议

  4.3 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 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 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 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 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 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 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

  甲方:收货人、收帐款号及开户行       乙方:收货人、收货帐号及开户行

  九、协议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 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 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9

  合同编号: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有关代办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各自履行本合同之行为均为合法经营之所需,任何一方为非法目的而履行本协议的,由该方承担其非法经营的责任。

  第一条 承运内容

  1.1合同标的: 。

  1.2运输方式:集装箱整箱运输,公路水路联运。

  第二条 运价及运输期限

  ②以上运价按照 尺柜进行核算;

  ③以上运输周期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④如果确定费率所依赖的客观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例如市物价局、港务局、交通部、海关规定,或者船东、船代、码头及堆场费率、燃油价格上涨或过路过桥费用上涨_____%以上等,则乙方可以调整费率,但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货物的交运及验收

  3.1甲方在货物出运前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表明发货人、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地点、特殊运输要求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并提供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文件单证。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货物托运通知后,按照甲方的托运计划及时订舱,尽快备妥集装箱运输车辆,到甲方仓库或者指定场所,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3.3甲方按照委托书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并负责装箱、计数、封箱。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3.4若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或易变质物品的规定对危险品或易变质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或易变质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在交运前提交乙方。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5交货及验收工作的完毕以双方签署的托运单为标志。

  第四条 货物的承运

  4.1乙方应妥善运输甲方托运的货物,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货物无毁损、灭失,运输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义务。

  4.2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甲方应支付乙方由于执行该要求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及因此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赔。

  4.3甲方有权随时获知货物在承运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第五条 货物的交付及交货验收

  5.1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向托运单上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在乙方发出通知后应及时提货,甲方亦应与收货方协调交货事宜,及时督促收货人收货,逾期未提货的,乙方有权自行将货物卸下,由此产生的卸货费、仓储保管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和甲方指定收货方承担。【或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适用港口提货)】

  5.2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乙方验明收货人身份后办理交货手续。在铅封完好、集装箱表面状况良好的前提下,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若铅封损坏或箱体破漏,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损坏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索赔偿。

  5.3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负责卸货。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卸货不当造成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造成的任何第三方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承担责任。

  5.4货物送达后,联系不到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货物的,乙方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及时联系甲方,依甲方指示处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此过程中,货物的一切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运输保险

  6.1起运前,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是否代办货物运输保险,并确认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险种、保险费率、核定货物保额、免赔率等。费用凭保单向甲方收取。

  6.2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即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6.3为防患在途货物风险,甲方应自行负责货物的保险或委托乙方代买保险,否则,在甲方怠于履行义务并发生货损的情况下,属于保险事故责任范围内可理赔的货物毁损、灭失部分的,乙方不予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仅在其投保的承运货物责任险的限度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运费结算

  7.1运费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元。

  7.2运费的结算日为每月末(结算期限为每月一日至月末)。双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乙方于结算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或传真上月的运费催缴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签字或加盖有效印章回传乙方;逾期不确认的,视为默认,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催款数额支付。甲方应在每月十五日前将上月的应缴款项如数汇(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对于上述费用,甲方若需要以本协议外的第三方支付其费用给乙方的,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且得到乙方书面确认,如果第三方不付款或逾期未付款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催讨,甲方应保证在甲方催讨通知之日起 的15天内付清所有应付款项。

  收款人:

  开户行:

  帐 号:

  7.3甲方应及时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包括代收代投保险费)。如果甲方不支付或不按时交付约定的各种运杂费用,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补交。甲方收到乙方催款通知后仍不及时支付运杂费的,乙方有权停止运输或留置甲方任何有效单证或未支付的运费数额同等货值的货物直至甲方交付运杂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支付运费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单据或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8.1 若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适合甲方要求的集装箱车辆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待装,但甲方因货源、搬运等问题造成乙方无法在集装箱车辆到达后的 小时内装运完毕的,每延迟一天按单次运费的 %作为空车费/空箱费支付给乙方。

  因甲方原因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原因延迟卸货导致乙方无法在车辆到达后 小时内卸载完毕,由此造成的滞车费/滞箱费、仓储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此过程中,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责任。

  8.2由于甲方假报货名、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国家禁运物品、危险品,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8.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责任

  8.5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毁损、灭失的损失。属于保险事故的,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货物损失金额按甲方出厂价格赔偿。在符合法律和协议规定条件下的运输,乙方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下列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或者合理损耗; ③包装缺陷造成的货物受损;④包装体外表面完好而内装货物毁坏或灭失;⑤在运输开始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⑥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⑦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⑧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承运人可免责的其它事由。

  8.6 乙方逾期送达的,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为限。对于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遇塌方、桥梁中断、洪水、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导致车辆、船舶无法正常通行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免除该违约责任。

  8.7若乙方将货物错运送达地点或收货人,应当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送达地点或收货人,逾期送达的,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8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他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经双方商议,可视情况顺延履行期限或终止履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或者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以上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 附 则

  11.1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11.2 本合同所有附件、单据、传真、信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

  11.3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由双方决定是否续签。未经同意,双方中任意一方不得将此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乙方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注:以上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根据实际决定。)

  11.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10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11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 ,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 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 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

  或者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篇12

  托运方: ;(简称甲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

  承运方: ;(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国内陆地汽车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产品的发运和配送

  二、双方工作衔接流程:

  1、乙方根据发运需求和货品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发运;

  2、乙方对所发运的货品进行跟踪,并将跟踪结果反馈给甲方运输管理人员;

  3、乙方将当日的发运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调拨单据和与之相对应发运单据交与甲方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复核;

  三、甲方提供资源

  1、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负责提供客运发货地点、时间等信息,指导并协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所有发运货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

  3、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沟通;

  4、乙方驻场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财务结算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篷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捆绑车辆时,绳索与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报告给公司,并说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拉回货物及再运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9、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1.协议在执行中引起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协议书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书须附入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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