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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推行“双证书”制的思考

时间:2022-05-07 17:20:07 浏览次数:

摘要 高职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已逐渐成为共识,这必然会给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一些机遇与挑战。面对挑战,各高职院校如何应对是关键。本文分析了实行双证书制的形势与当前现状,对如何在高职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的措施与途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双证书 职业资格鉴定 教学改革

高等职业教育首要目标就是使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和行业的实际技能与知识,并能在生产实践中熟练运用和得到发展,成为适应生产一线需要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高职教育的这一目标,决定了高等职业教育必须打通教育和就业的通道,使学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还必须获得进人就业市场的通行证——职业资格证书。因此,高职教育必须把学历教育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衔接起来。

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并重,对于增强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双证书”并重,有助于真正培养既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同时又掌握职业操作的基本技能,熟悉本行业管理和运行过程,并具有一定的解决现场问题,综合能力较强的技能性、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那么,高职院校推行双证书制的现状怎样呢?笔者对广西各高职院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情况做了调查。调查显示,有的学校仅在部分专业实施,有的学校则全面铺开,还有的学校至今尚未实施。大部分学校仅在部分重点专业中实施,至今尚未能在所有专业全面铺开。

一、存在的问题

1 职业标准开发及证书类型落后于社会发展需要,许多专业无证可考

由于我国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时间比较短,与高职院校开设的专业相比较,所能鉴定发证的职业种类还远远不足,许多专业无相应的证书可考。目前,劳动部门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主要适应技能型、操作型工作岗位,而服务和管理类的专业大都属于行业管辖,目前尚未列入国家考核范围,造成众多第三产业专业的毕业生,处于无证可考的状态。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与现行划分过细的职业资格之间难以对应,也给高职院校组织教学活动和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带来了实际困难。高职院校反映最多的问题是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在现有职业资格证书中无法体现出来。对于高职学生来说,这种过细过窄的工种划分无法较全面地反映出他们的职业能力。

2 鉴定发证过程缺乏规范管理

鉴定发证过程缺乏规范管理的主要表现在:证出多门,缺乏统筹管理;鉴定机构缺少科学检测手段;考评员素质有待提高。一些机构或学校为了提高及格率,学生只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都能拿到证书。这种证书管理不严导致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不高,极大地损害了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3 认识观念不足,宣传不充分

学校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缺乏有机联系,重学历证书、轻职业资格证书的思想观念还普遍存在。多数高职院校在维持原来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为学生另外增开考职业资格证所需理论课程和技能培训,真正做到“将职业标准融入教学体系”的院校并不多。将学历教育考试看成“硬指标”,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看成“软指标”,没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

4 现有办学条件不能满足需要

因资金投入不足,一些学校无力购买先进的机器设备,更无力建设实验场所和实习基地。学校只好使用陈旧过时,甚至是一些企业淘汰的仪器仪表,这就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实际操作水平和动手能力的提高,使相当一部分学校无法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5 企业、社会对“双证书”教育的回应与支持不明显

企业选择学生更多地看重学校品牌和学生的实际能力,证书只是作为一种参考,面谈和测试是选人的主要依据。

当然企业对职业院校实行“双证制”是欢迎的,但是近几年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越来越多,级别越来越高,而证书含金量却有越来越低。究其原因在于,学校培养的人才多数还未能符合企业的需求,政府的鉴定考核标准与行业、企业的需求标准也有一定的距离,鉴定发证过程中门槛过低的现象普遍存在。

6 在法规、政策、制度层面上未形成配套体系,有关政策落实还不到位

在《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中,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一般性表述内容已经形成。近几年,教育、劳动、人事等部门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方面的相关文件和政策也出台不少,制度建设有了一个初步框架,但“双证制”在实行过程中仍遭遇很多无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与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三、对策

针对这些问题,高职院校应该如何实行双证书工作才能满足社会和学生就业的需要呢?首先,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应处理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关系;专业培养目标与国家职业培养标准的关系;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基础理论够用为度与适应新技术新工种和再学习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技能训练与职业能力培养的关系。其次,还需从五个方面加大力度:

1 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职业资格证书是就业的凭证和通行证,是应用型人才培养与适应社会需求的切入点,也是学生就业竞争力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制订教学计划时,将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鉴定标准、规范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实践环节,注重技能培养,以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由于职业资格证制度是以职业导向为基本特征的,具有明显的岗位方向性,因而学校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工作,具体考察职业资格考核的体系、类别、内容等,并与人才培养计划相衔接,制订出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具有特色的培训方案。同时也要考虑国家制定的学历教育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将职业技能标准的各项要求纳入到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之中,使专业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保证达到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

2 多方筹集资金改善教学条件

办学经费充足与否,直接影响到教学的质量和实验实习场所的数量。各高职院校要争取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确保经费的投入。学校也可以通过从社会多方筹集资金,广开渠道增加经费投入,保证学校经费来源。

3 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加大政策扶持和奖金投入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聘请企业的一些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技能训练。另一方面,选派一些教师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在现场实践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真正使学生接受“双师型”教育。设立“双师型”教师津贴,对理论教师

取得职业资格证后给予一定的奖励津贴;为教师参加各种技术职务考试提供便利,并为“双师型”教师实行两种职称评定创造条件。设立“双师型”教师特聘教学岗位,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的骨干带头作用,促使更多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

4 结合学分制度鼓励学生考证

为了引导并鼓励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结合学分制,可以采用证书与学分挂钩的方式,实行“证书折学分”的教学管理办法。对职业岗位课程采取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的方法,即在有关部门确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前,学生集中学完相应的职业资格考核大纲规定的应知应会知识点和技术点,然后参加对应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应的、经社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免试相关课程,并按照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经学校审核认定后将职业资格证书折算为相应的学分。要适当加大技能考核学分的权重,只要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便给予一定的学分,技能等级越高者,获得的学分也越多,修满规定的其他学分,可获得相应的文凭。

5 加强协调合作,成立各类鉴定站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注意发挥和利用职业学校的优势,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2002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指出:“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建站的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职业学校的优势,选择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各学校应抓住这一机遇,争取成为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以进一步密切职业学校与劳动力市场的联系,促进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面向市场的服务意识。

实施双证书教育,无疑对推动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改革的深入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及“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在高职院校推行职业资格鉴定,不仅是配合国家劳动准入制度的更好实施,而且能促进学生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他们的择业竞争力,缩短岗位适应期。作为双证书制度的执行者只有看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才能在行动中有的放矢。作为高职院校的领导和教师不仅要看清形势,同时还要大力宣传双证书制度的具体政策措施,让学生能够获得认识上的提高。只有这样,高职院校在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过程中才能取得主动地位。这也可以看成是高职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的思想基础

(责编 覃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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