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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生产需从“求安全”向“求真实”过渡

时间:2022-05-04 19:45:04 浏览次数:

zoޛ)j馝}tOiiv]iii规范,而中酒协目前的3C计划,在这些方面就做出了一些成绩。

杨永华认为,相比食品行业其他门类,白酒行业相对粗放化,其工艺标准、酒体成分标准等方面都不够明确细致,这将是酒类产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努力方向。

微生物指标、添加剂指标

有待明确化

此次送审稿中,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业界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在白酒行业以往大肆宣传的微生物上,须做更明确化的规范;而食品添加剂的运用,也将会有更加细致化的规定。

按照诸多业界人士的说法,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白酒行业管控严格,例如绝不允许添加目录之外的产品。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专家认为,白酒类产品品类众多,香型众多,不同的酒品之间,也应该确立不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这才是标准化的做法。

据了解,目前包括茅台、泸州老窖等一线老牌名酒企业,均十分强调窖池中所含微生物种类的丰富性,而这也构成了白酒发酵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成为形成独特酒体风格的重要成分。但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这些以往不甚关心、留意的微生物种类、数量在酒体中所占几何,对人体有无影响,也应该成为下一步食品安全法关注的对象。

“比如有的名酒,号称已经在酒体中发现了3000多种微生物,但是目前叫的上来的仅仅只有其中的几分之一而已,那么剩下的大多数微生物呢?它们的名称是什么?作用如何?对人体是有益有害?消费者为什么没有知情权?”针对白酒行业在微生物标准方面的缺失,杨永华如是追问到。

杨永华认为,过去白酒行业将很多东西都模糊化,这样并不利于白酒文化的推广,也不利于其在消费者心目中塑造良好形象。而几次白酒安全风波,也与标准缺失,消费者对其缺乏信任有关。

与此相比,西方国家在葡萄酒的相应标准上,则做到了有法可依。政府、行业协会的推动,消费者的理性化对待,都是其成功的关键。

业界人士认为,本次的送审稿已经涉及到了这个问题,但并没有将其标准化,根据文中所提到的意思,下一步必将是在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一个标准。

但是,鉴于中国白酒品类丰富、各种不同的酿制工艺所造就的不同香型白酒,其在微生物的表现上可能都有所不同,这就意味着,在这方面标准的制定上,必将是一个复杂、循序渐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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