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24号)和《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精神,不断完善村(社区)干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式,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一批公务员。
一、招录职位
本次招录公务员共150名,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乡镇管理1)100名,从不设街道区县(自治县)的优秀社区干部招录公务员(乡镇管理2)9名,设街道区县(自治县)的优秀社区干部招录公务员(街道管理)41名(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
(二)招录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截至2010年8月29日,担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4.报名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少数民族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3)的少数民族报名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已经学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