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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4_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

时间:2022-01-14 14:48:59 浏览次数:

**有限公司

“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倡导各级管理者、员工发扬积极发现、勤于思考的精神,鼓励员工主动向公司提出节能降耗、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开展争先创优和“金点子”活动,以有效地推动公司稳健快速发展、达到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施办法

一、员工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是挖掘员工的智力潜能,提高生产力的重大措施,也是依靠员工推动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鼓励员工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应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等方面开展,在提高产品质量,搞好安全生产,发挥管理效能,节能降耗,增效节支,改进服务等工作中,充分发掘员工的聪明才智。

三、员工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是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要将该活动作为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补充。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合理化建议的奖励范围:

一、工作流程的改进;

二、生产技术及设备的改进;

三、节约各类主辅材料、能源、油耗等成本的措施和办法;

四、产品质量的提高;

五、技术推广应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六、企业现代管理方法的创新和应用;

七、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

八、其它有建设性并有推广价值、能够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建议。

第五条组织机构:为保证员工合理化建议奖励机制的公平、公正开展,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另设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合理化建议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工厂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推荐小组。

一、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

由各系统总监以上人员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负责对各公司推荐

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并分别从各职能系统评选出优秀合理化建议。

二、各生产工厂合理化建议评审及推荐小组:

由各生产工厂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组成评审领导小组,生产工厂总经理任组长。负责本公司合理化建议的初审和推荐上报。

第六条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员工任何形式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事前由建议人填写《宇鑫-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申报与审批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必要时应附有数据支撑)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

二、部门负责人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报本单位综合部/人力资源部;

三、生产工厂综合部/办公室对各部门员工合理化建议进行整理、分类,于6月、12月5日前上报本单位评审推荐小组;

四、生产工厂评审推荐小组根据各部门职能,以部门为单位分别评选出本单位推荐至总公司的合理化建议(每个工厂不得低于5条),于6月、12月10日前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将生产公司推荐的合理化建议分类汇总后,分别发送总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并组织召开合理化建议评审会议,由各主管领导介绍所主管职能领域的生产公司合理化建议,经总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讨论,评选出每个系统的优秀合理化建议,及一个合理化建议先进单位,并于6月、12月20日前通报各生产公司。

第七条奖励办法

(一)生产公司奖励办法

1、合理化建议先进个人:即各公司评选出的优秀合理化建议的建议人,被选中的建议每条奖励100元,并在公司予以表彰;

2、对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达10万元/年以上的,当年按1%比例提取奖金。

(二)总公司奖励办法

1、合理化建议先进个人:即总公司评选出的各系统优秀合理化建议的建议人,每人分别奖励500元,并在公司予以表彰;

2、合理化建议先进单位:根据各生产公司合理化建议的评选结果进行奖励,其中:被总公司评选为优秀合理化建议达五项或五项以上的奖励2500元,被总公司评选为优秀合理化建议达四项的奖励2000元,被总公司评选为优秀合理化建议达三项的奖励1500元;

3、合理化建议贡献奖:对各生产公司推荐至总公司,但未被评选为总公司优秀合理化建议的建议人,在公司予以表彰。

4、对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达10万元/年以上的,当年按1%比例提取奖金。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总公司对员工合理化建议的评审与奖励,每半年开展一次,生产公司每月开展一次,奖励费用均由工会统一支付;

二、员工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可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召开基层沟通会等方式开展。

第九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申报与审批表》1份。

**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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