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一、综合奖学金评定的等级、比例和金额:
(一)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单项奖学金:比例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每人每学年500元。
二、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申报一等奖学金: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15%。
三、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申报二等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25%。
四、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申报单项奖学金: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二)热爱集体,积极进取,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知识竞赛、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申报综合奖学金须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审核、评选、推荐,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后报学校备
案。
备注:1、一等、二等奖学金严格按照综合测评排名评选
2、申请单项的同学要写申请书,报到辅导员处评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习部
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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