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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比注意问题

时间:2022-01-13 14:41:04 浏览次数:

1、奖学金的评选依据主要根据学生手册中的《学生综合考评办法》所统计出来的综合成绩,各院系在评选奖学金时应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执行,可以有细则,但是不能违背学校的规定原则;

2、校学生会社团干部、红帆、木香网站等干部的加分标准,要求院系参照院系学生干部加分标准予以加分;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3、评选以当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为主。

4、优秀学生干部按照标准要求评选,不能有不及格现象,同时成绩不能太过靠后;

5、根据教务处的毕业生获取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分数线为355分,外语成绩要求必须达到355分才可以参评;

6、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放到原来的院系参评,细则由院系自行掌握;

7、缓考、留级、重修、休学、延长学制等学生原则上不参评。特殊情况院系自

行掌握;

8、经管、化学等几个理科基地班的奖学金的比例和金额。获奖比例为70%,学生每人拨款为标准为430*1.47=630元,基地班的人数(生命、文博、经管、物理、化学、地质各90人)

9、没有资格参评奖学金的学生(挂科)参与综合排名,没有资格参评奖学金而综合排名靠前的学生可以参评单项奖学金,后面同学排名递增;

10、单项奖原则上不限制成绩,鼓励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但是成绩不能为最后几名;

11、院系校对总人数、参评人数以及预拨金额,如有误差,请及时反馈,目前所拨金额为院系上报人数;

12、要求院系结余尽量严格控制,原则上不能超过校内奖学金金额预拨款的5%。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结余另行计算不宜动用评奖。

13、体育成绩已经作为10分计算,原则上不在单独作为一门课程作为资格问题参与,院系自行把握。

14、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格(校内、校外)和各类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在学校主页公告板和红帆网站均有下载。

15、获奖学生名单要求上报

(1)上报顺序为:先进集体、优秀学生标兵(附个人申请材料)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社会奖学金

(2)、要求4号宋体、每行6人、间隔3个空格

(3)、要求准确统计各类奖项获奖人数;先进集体写法为某某年级、某某专业,宿舍直接写明宿舍号就可以。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在上报时候获奖名单时候需要黑体字加括号注明(国)、(励)。

16院系推荐王耀东奖学金人选时先与体育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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