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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内蒙古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思考蔚治国

时间:2022-05-12 19:05:04 浏览次数:

众所周知,旅游业关联性强、带动作用大,是动力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低碳产业、朝阳产业,是“美丽内蒙古”的形象产业。我区旅游资源丰富,不仅有独特的草原文化和浓郁的民俗风情,还有大草原、大森林、大沙漠、大湖泊等壮美的自然风光,发展旅游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

加快发展旅游业,是推进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建设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的重要引擎;是实现草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草原文化旅游大区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设和谐内蒙古,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融、建设美丽内蒙古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区旅游业发展正面临千载难逢的良好发展机遇。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办发〔2013〕10号)等,不仅明确了旅游业的战略地位和发展目标,而且也制定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旅游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基础。更为重要的是,今年年初,自治区党委确定了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把内蒙古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战略定位,这一发展定位,准确地把握了自治区旅游业发展优势,突出了自治区旅游特色,明确了未来5-10年我区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方向与目标。这是既是自治区旅游业的重大机遇和发展方向,更是全区各级政府和旅游部门的历史使命和发展任务。

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内蒙古今后一个时期内推进建设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必须要有国际化的视野、超前的规划设计、全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多方位的对外宣传以及综合性的服务提升。

一、倾力打造特色旅游精品

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对旅游业发展的定位中,明确提出要体现草原文化,这就要求我们,大力促进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发挥自治区草原、森林、沙漠的独特自然风光,倾力打造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精品,提升我区的旅游核心竞争力。

一是重点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景区。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缺乏文化的旅游没有生命力,缺乏旅游的文化没有活力。应深入挖掘和提炼旅游的文化内涵,以文化视角审视旅游,以文化品位提升旅游,以文化传播带动旅游,以文化创意提升旅游。以推进内蒙古四大旅游区域、十二个核心旅游圈、若干精品旅游线路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为契机,凸显成吉思汗陵、世界文化遗产地—元上都遗址、辽文化遗址、鲜卑文化遗址—嘎仙洞、王昭君博物馆、居延文化遗址以及众多的喇嘛教寺庙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品牌优势,建成一批历史文化旅游的精品景区。

二是推动草原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在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十分重注将文化灵魂植入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让游客在内蒙古旅游全程感受到内蒙古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的魅力。重点规划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景区、文化旅游主题酒店、文化购物餐饮街区,扶持和培育特色民族旅游商品、民族演艺活动、民族节庆活动等能够深度体现内蒙古独特草原文化的旅游产品,用丰富多彩的历史和民族文化催生出内蒙古旅游新亮点。

三是推动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生态建设方面保护生态、优化环境、建设“美丽内蒙古”的驱动作用。重点在呼伦贝尔草原、锡林郭勒草原、大兴安岭林区、贺兰山林区、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阿拉善世界地质公园、鄂尔多斯库布其沙漠等重点生态区域推进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四是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充分利用自治区独特的森林、草原、沙漠等多种生态系统,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以休闲度假为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民俗旅游村、农村牧区林区家庭旅游)。在切实保护森林、草原、沙漠绿洲、湖泊和温泉资源的前提下,打造阿尔山—柴河,大兴安岭莫尔道嘎白鹿岛、牙克石凤凰山,库布其沙漠响沙湾、七星湖、恩格贝,凉城岱海温泉,克什克腾旗黄岗梁、达里诺尔、热水温泉,喀喇沁美林谷,敕勒川哈素海和黄河老牛湾大峡谷等休闲度假项目,培育自治区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二、积极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建设精品旅游项目是提升我区旅游业竞争力的关键,也是打造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基础。我区要积极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坚持市场导向,发挥自治区旅游特色,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着力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度高、市场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旅游景区。

一是创新旅游开发建设的思路和举措。“十二五”时期,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十二个核心旅游圈”,要坚持走政府规划引导、企业市场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开发建设路子。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旅游文化产业招商,优选有信誉、有实力、有责任感、有积极性的企业作为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主体,推动项目建设。按照“新理念、高起点、大手笔、重保护”的原则,做好规划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把旅游产业、城镇建设、生态建设结合起来,用市场化方式,实施大招商、招大商,拓宽开发途径。

二是重点建设一批大型旅游项目。按照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筛选一批特色突出、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大型旅游项目,作为自治区重点推进的旅游重大项目,在政策、规划、资金和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强化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调度和督查,确保项目的有序建设,形成旅游发展新引擎,带动自治区旅游业的稳步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重点旅游区提档升级。按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重点推进阿尔山—柴河旅游区、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恩格贝生态旅游区、库布齐沙漠公园七星湖、万通生态旅游区、康巴什旅游区、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阿斯哈图石林园区、敕勒川哈素海旅游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引领自治区旅游景区提档升级。

三、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

旅游业是窗口产业和形象产业,市场营销是架起旅游供给者和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要根据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方针,科学调整市场结构,继续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的方针不动摇。发挥多种营销主体的作用,实施政府主导、企业联手、媒体跟进的“三位一体”营销策略,形成营销合力。

一是建设旅游形象品牌体系。深入挖掘和提练自治区、各盟市和各旅游区的旅游产品特色,构建自治区、盟市和旅游区的品牌形象,形成自治区的三级旅游品牌形象体系。通过社会征集、媒体公示、专家评议等形式,设计和整理自治区、各盟市和重点旅游区的旅游形象品牌的主题词、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等,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进行宣传,提升内蒙古的旅游影响力和感染力。以培育内蒙古“休闲度假、生态美景、风情体验、康体养生”四大品牌形象为支撑的、统一的内蒙古旅游目的地形象体系。

二是加强网络旅游营销,发展智慧旅游。充分发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旅游信息网络功能,不断完善内蒙古旅游电子政务、旅游咨询、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强网络化的旅游形象宣传、旅游线路推广、旅游费用支付,满足旅游者的个性化、便简化和信息化的需求。加强与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合作,启动和推广手机客户端旅游信息工程,选择在呼包鄂地区、呼伦贝尔启动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城市试点。

三是加强自治区整体旅游营销。打破地区、部门和企业的界限,整合自治区各地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把自治区作为一个整体旅游目的地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内蒙古旅游的整体形象。积极加强与国内外重要旅行商、主流新闻媒体和知名旅游会展节庆组织机构的合作,实施“联合推介、捆绑营销”战略,形成行业、媒体、会展等多种媒介为一体的立体营销网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营销,扩大宣传营销的覆盖面。

四、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抓管理优化环境,抓管理产生效益,是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如果缺乏科学的管理,市场秩序混乱,不仅危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更影响自治区旅游业的形象。

一是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转变旅游管理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精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市场和中介组织能够自主的事项,行政管理部门坚决不参与、不干扰、不越位,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积极支持旅游行业组织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和转型升级。

二是加大贯彻落实《旅游法》。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努力构建安全、便捷、规范的旅游市场环境。要认真组织《旅游法》配套制度的细化、深化和落地,推进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旅游安全综合管理机制。提高旅游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能,创新旅游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加大已制定出台标准的贯彻力度,细化和推广各门类的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根据我区旅游业发展实际,认真组织好温泉度假、滑雪旅游、乡村旅游、旅游汽车、社会餐馆、旅游商品购物等旅游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通过推行旅游标准化提升旅游业的发展水平。要研究出台和推广违反标准的投诉与处理办法,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五、创新旅游体制机制

制度是根本,关系到旅游产业的长远发展。长期以来,我区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旅游管理分散而难以整合,基层旅游管理比较强调政府的力量,存在“管办不分”的问题,市场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要深化旅游业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旅游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应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放宽市场准入,减少行政审批,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种所有制企业投资旅游业。有序组建内蒙古旅游发展委员会,加快旅游工作由单一部门推动向综合联动转变。深化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推进旅游景区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催生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是建立健全旅游综合管理机制、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安全综合管理机制,确立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高风险旅游保障制度、景区价格和流量管理制度、城乡居民经营旅游业务管理制度、“一日游”管理制度等,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旅游体制机制体系。

三要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内蒙古与周边省市、东部省市的合作,与多省市建立“共塑市场、互送客源、共同发展”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使内蒙古深度融入中国旅游经济联合体的销售网络。

四是建立和完善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继续推进中蒙、中俄区域旅游合作,推进建设跨境旅游协作区,形成中蒙、中俄跨境无障碍旅游。引进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水准的投资企业和开发商,开发适应国际客源市场需要的产品,尤其是要实现旅游产品在创意、内容、功能、业态、文化品位和管理上的国际化,明显提升内蒙古旅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六、强化旅游综合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建设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要求,以打造高标准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加快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和配套设施建设,建立旅游散客中心、特色街区、自驾车租赁体系,完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和重要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完善景区、道路、城市旅游标识系统,加快饭店、餐厅、商场等旅游重点场所按照国际标准提升服务的能力。

二是推进旅游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旅游业。对现有重点旅游景区和主要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包装,组建旅游企业集团或旅游投资公司。要搭建引进外资、社会融资的平台,实现重点旅游资源与市场的良好对接,不断提高自治区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和质量。

三是完善旅游投融资体系。内蒙古不管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还是预算内统筹资金较其他旅游大省都有很大差距。因此,当前应重点加快旅游企业改革,打破条块分割体制,培育和壮大旅游业发展的企业主体,加快组建内蒙古旅游集团,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

七、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人才是兴业之本、发展之基。旅游业主要是通过人来提供服务形成的产业,因此人的素质是旅游业发展的核心。长期以来,我区旅游业整体素质不高,在很大程度上是人才缺乏造成的。打造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必须下大力气改变这种状况,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科教兴旅战略,发展旅游院校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批包括旅游开发、营销、策划、管理、导游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和实用人才。适应国际化的需要,积极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有针对性地培养旅游国际化人才。

二是要抓好旅游人才的引进。进一步完善旅游人才引进、使用、培养的激励机制,加强旅游职业资格考核、管理和奖励表彰制度,营造爱才、惜才、重才的良好氛围。对旅游业发展急需、但短时间内难以培养的紧缺专业人才,建立激励政策,引进一批策划创意、规划设计、项目运作、科技信息、国际营销、高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型人才。

三是要抓好旅游人才培养。整合旅游部门、培训机构、旅游院校、行业协会、旅游企业等教育培训资源。加强职业培训,依托内蒙古旅游学院的培训基地,分层次抓好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导游服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现有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实用型的旅游人才。

四是要按照《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旅游从业人员管理体制,健全全区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标准,建立旅游用工合同和报酬机制,切实保障全区旅游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责任编辑:杨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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