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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缘校长”走了,留下的尴尬怎么解?

时间:2022-03-13 10:02:35 浏览次数:

莫振高校长走了,留给亲人、朋友、同事、学生的,是无限感伤、无限怀念。30多年来,他用微薄的工资资助近300名贫困生,使他们得以进入大学深造;又先后筹集3000多万元善款,资助1.8万名贫困生圆了大学梦……他一心为教育、为学生的精神令人敬佩,他感人的事迹也值得所有关心教育的人传扬。

然而,究竟该如何学习莫校长的精神,如何传扬他的事迹呢?目前,一些媒体仍然选择渲染莫校长被称为“乞讨校长”、“化缘校长”经历中的悲情色彩,这显然需要仔细斟酌:校长“化缘”到底是因为政府对教育的保障力度不够,还是这只是学校拓宽办学资源的一种行为?如果原因是前者,那么应当大力敦促政府依法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政府职能部门失职的则该问责问责、该查处查处。如果原因是后者,则需要整个社会重新理解为学校办学募集更多资金,是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职责之一,而不仅仅从道德角度看待募集办学资金的行为。

一所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经费,应该由举办者(公办学校举办者为政府部门)保障,办学者在举办者保障基本办学经费的同时,还可以从学校更好地发展、学生更好地成长角度出发,拓宽学校办学资源,寻求与社会机构合作,荻得社会机构、社会人士、校友的捐赠。比如公办高中和大学,在国家设立国家助学贷款、政府助学金的同时,可以争取企业、企业家、社会人士、校友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奖学、助学渠道;可以与企业和社会机构合作,在学校建图书馆、实验室、生活中心,改善学校办学环境。

简单地说,就是在财政拨款保障教育投入的同时,学校必须拓宽办学资源,不能完全依赖财政拨款。在国外,财政拨款也只占一些公立大学办学总经费的50%左右。其余的,则由学生学费、校友捐赠、社会募捐、学校经营所得。公办高中也类似。

针对学校向社会募捐,整个社会也应建立起规范的教育慈善制度,形成良好的教育慈善风气,社会机构、个人向学校办学进行捐赠,是十分正常的,这不是学校在“化缘”、捐赠者在“施舍”。

一些学校为获得更多的社会捐赠,还会组建专业的团队,联系社会机构、企业家、校友。在这方面,我国的大学近年来刚起步,离专业化、规范化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的一些高中也开始重视社会募捐,可很大程度上仍然取决于校长的认识。另外,我国的学校向社会募捐在人们印象中似乎总与缺乏资金、贫困联系在一起,仿佛学校办学资金充足就不需要社会募捐。可在国外,一些办学资金充足的世界一流大学,照样十分重视募捐,从学校获得社会募捐额看,哈佛大学的校长可谓最大的“化缘校长”。

综合来看,政府保障投入和学校拓宽资源是不矛盾的——政府部门不能因学校拓宽资源,就不履行投入、保障责任,非义务教育学校也不必全部依靠财政拨款。寻求社会合作和社会募捐,是学校办学的常态,也应该是职业化校长的職责之一。如果这两方面贵任清晰,也就不存在“化缘校长”一说。

当前,正因为上述两方面贵任不清,既没有明确政府的保障责任,以及职业化、专业化校长的职责,也没有形成重视教育慈善的环境,才让“化缘校长”充满悲情的道德色彩。

(作者系中国教育报刊杜签约评论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张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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