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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选树先进典型党员通知

时间:2022-01-08 13:08:15 浏览次数:

关于选树先进典型党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各旗(县、区)农电局党委:为树立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立得住的先进典型,力争在供农电系统内形成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经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选树先进典型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树立初步典型。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通辽供农电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考评办法》,真正把那些思想进步、品格高尚、事迹突出的典型挑选、挖掘出来。经推荐、评议、审核把关、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对典型经验或事迹中涉及到的重要成果,通过各级审核验证后,初步确定1至2名优秀共产党员典型。

2.发掘先进典型。各基层党组织要抓住先进典型的精神实质和闪光点,深入挖掘动人故事和感人细节,并将本单位培树的典型人物事迹于8月26日报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707办公室)。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真正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宣传价值的先进典型作为动态考察和精心培养的对象。

3.举办先进典型交流会。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本单位典型党员准备5-7分钟的典型事迹材料(约1000至1500字),于9月中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举办的先进典型交流

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进一步通过生动鲜活的事例,提炼出最具代表性、最具推广意义的先进典型。

4.宣传先进典型。各基层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典型、赶典型、超典型”活动,增强典型辐射效果,突出典型示范性。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开辟专栏、专题,对先进事迹、典型做法、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并将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等活动,不断拓展典型宣传的途径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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