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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机构编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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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机构编制信息

第22期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日前,省编办在济南召开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全国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试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省编办副主任孙书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和我省部署试点工作以来,有关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后,各地要正确把握改革的方向,把试点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放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上,放在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改善民生上,牢牢抓住改革的关键环节,力求在重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取得实效。要进一步理顺县镇层级关系,改进管理方式,调整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使试点镇真正做到有精力干事,有能力干事,干好自己份内的事,着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通过管理服务创新,使乡镇政府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群众,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要积极稳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解决发达镇“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同时,要研究具体的程序办法,注重做好权限下放与承接工作,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授权到位、帮扶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县镇财政关系,采取提高镇级财政留成比例,加大资金、项目扶持力度等措施,着力提高试点镇财力保障水平。要按照乡镇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优化乡镇组织结构,合理配备人员编制。在机构设臵上不能照搬县级组织机构模式,更不能把试点简单地搞成增设机构、提高规格、扩充编制、增加人员。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与指导,抓紧修改完善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把试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会议邀请安丘市编办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扩权强镇方面的经验做法。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有试点任务的市县编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县机构编制处)

日照市市长李同道对机构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日前,日照市召开市编委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

长、市编委会主任李同道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市编委办公室担负全市机构编制的规划、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责任非常重大,任务非常艰巨。前期,机构编制部门的同志们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机构编制管理的很不错。机构编制工作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对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希望市编委办公室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注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搞好调查研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开展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多熟悉、了解情况,超前参与,科学论证,统筹考虑机构编制等事宜。二要强化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发扬优良作风,苦练内功,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三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批评、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日照市编办管华)

泰安市规范事业机构编制管理

今年以来,泰安市编办为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的准备工作,对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规范。年初,市编办对市直近400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逐一进行梳理分析,通过查找历史资料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理清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门制定下发通知,要求未核定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编办,由市编办按照审批权限

分别提交市编委会或市编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目前,已审核批复了40多个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10多个事业单位的内部机构,对职责任务已经消失的4个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泰安市编办)

淄博市规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日前,淄博市编办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是统一进驻事项。在对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督促各镇(街道办事处)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事项进入中心集中办理,设立民政、残联、合作医疗、计生、涉农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科技信息等窗口。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工作人员守则、事项办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完善办公设施。按照“因地制宜、超前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实行开放式办公。四是加强组织建设。按照“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正”的标准选配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通过规范化建设,将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平台和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淄博市编办)

历城区编办启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启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切实掌握和严格审查各事业单位具体情况,为下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学习政策、明确任务。召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学习中央、省市事业单位改革和清理规范工作精神,明确清理规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二是全面调查、摸清家底。印发《关于对全区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全面调查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历史沿革和隶属关系,核实领导职数、建制级别和经费形式等,摸清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实有人数。三是审查核实、严格把关。对机构名称、编制结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是否有管理不规范、布局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进行认定;对职能核定问题,分门别类地审查职责依据和主要内容,逐条、逐句、逐字进行审核,弄清每一个疑点,力争做到“零差错”,确保各项职能条款准确、科学、合理。(历城区编办)

昌乐县编办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

为严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近日,昌乐县编办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清理清退工作。为确保此次清理清退工作有序进行,编制、组织、人社等部门成立了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

织实施。清理工作首先由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摸清人员底数,研究和制定清理清退工作实施方案,并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清退;同时,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分层次多渠道做好清退方案中所涉及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确保清理清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清理清退工作的政策、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各行其是,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干扰或阻碍清理清退工作的正常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前清后进、边清边进等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清理清退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县直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已经基本完成清理清退任务;各镇街区由于涉及补偿和限额问题,待统一提交县里研究同意后执行。(昌乐县编办)

滕州市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日前,滕州市编办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制定出台了《滕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等,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对象包括全市各镇街、市直各部门。考核内容涉及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实名制管理等4个大项20余个小项。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重点抽查与全面考核、年度考核与

平时考核、书面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通过不定期专项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定性分析和定量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市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入单位年终考核成绩,并严格兑现奖惩。(滕州市编办)

芝罘区编办“严把三关”

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烟台市芝罘区编办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严把三关,全面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监管水平。一是严格审查公开内容。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按照“一必须、一不准”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二是严格规范公开程序。事业单位公开信息严格按“一审查、二公开、三备案”的程序进行,凡涉及设立、变更、年检等信息需公开的事业单位,须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审查合格后应当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事业单位在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报区编委办备案。三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采取实地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期公开、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的事业

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事业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广泛监督。(芝罘区编办王文)

报:中央编办,省编委成员; 发:各市、县(市、区)编办。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 2011年9月日印发

联系电话:0531—8690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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