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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运行规则

时间:2022-01-14 14:11:31 浏览次数:

ZG××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工作运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规范ZG××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ZG××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ZG××县委(以下简称县委)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的领导机构,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党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对退役军人事务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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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重要指示等,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需要向县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四)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五)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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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要求,坚持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第七条党组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权益、拥军优抚安置、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好县委决策和部署。

第八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应当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度至少向县委专题汇报1次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支持机关党支部履行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第九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ZZ纪律和××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和参加××生活×,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官僚××、享乐××和××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严×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带头捍卫法治,遵守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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