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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意见 .doc

时间:2022-01-12 16:23:08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级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加强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以推进“七个”规范化建设为内容,实现“五个提升”为目标,(即:组织基础规范化、组织制度规范化、党员学习教育规范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党员发展规范化、工作台帐规范化、考核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机关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机关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基础水平,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制度化水平),重点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思想重视程度不高、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活动不经常、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真正使机关党支部建设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运行。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基础规范化

1.组织设置合理。支委设置科学合理,按照《条例》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应设立支

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按时换届,每三年换届一次,委员缺额及时补选。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应根据需要合理划分党小组。

2.支委分工明确。落实支部委员党建工作分工负责制度,各委员根据分工职责负责抓好本支部的各项工作。支部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宣传委员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纪检委员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委员负责党支部的统战和群众工作,青年委员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

3.工作推进有序。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讨论、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到平时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向党员大会作一次党建工作述职。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本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组织制度规范化

1.“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检查总结上月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本月工作;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分析支部党员状况并制定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等。

(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汇报交流党员思想、

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围绕支部近期工作提出贯彻措施等。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听取讨论支委会工作总结和计划;讨论通过党员表彰处分、发展党员等重要问题。

(4)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根据当前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党课内容,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理论教育、形势教育等。

(5)“三会一课”应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质量效果。严格考勤制度,健全会议记录,提高“三会一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党支部书记应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党组书记每年为全局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局领导干部每年为支部上党课或作辅导报告不少于2次,支部书记不少于4次。

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时间一般在年底,结合年终总结、组织生活会进行。

(2)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组织党员互评,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4)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式,组织党员测评;可邀请

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

(5)支委会综合党内外评议意见,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报上级机关党组织审核后,向本人反馈。

(6)对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或表彰;对合格党员,予以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3.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增加。一般安排在年底,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须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同意。

(2)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着重解决1—2个突出问题,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前,抓好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组织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4)会上,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位党员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会后,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后15天内,向上级机关党组织报送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等。

4.统一活动日制度

(1)每月开展一次,一般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遇法定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周的星期三。

(2)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年度统一活动日计划,报上级机关党组织备案。

(3)严格落实计划安排,提前3天预告当月活动主要内容和要求。

(4)指定专人记录每次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以及党员出勤等情况,并在《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5)围绕学习教育、服务群众、民主议事、结对共建等内容,探索完善活动形式,推动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5.党员记实管理制度

(1)党员记实管理工作面向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实行“一人一证、一事一记”。

(2)《党员手册》和党员活动记录本作为记实的主要载体,由党支部负责登记、填写、发放,党员负责日常保管。

(3)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情况即时记录,对党员奖惩、发挥作用情况每年至少记录一次,有重大突出表现的及时记录,记录应经党员核实确认。

(4)为全体党员同步建立记实档案,作为重要工作资料保存备查。

(5)记实情况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作为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途径。

(6)重视运用记实管理情况,采取谈心谈话、警示提醒、结对帮扶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

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2)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擅自留存。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3)按照规定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4)对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组织活动经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好经费的作用。

(三)党员学习教育规范化

1.学习教育内容丰富。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法律法规知识、党风党纪规定以及各项业务知识等方面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制订并严格执行党员学习制度,开展争创学习型党支部,争做服务型党员活动;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讨论题目、有专门学习记录本,每月至少安排二次集中学习,党员全年参加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32个学时,支委委员不少于56个学时。

2.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创新学习教育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脱产培训、自主选学、网络互动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活动,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

力和感染力;完善述学、考学、评学机制,严格学习教育培训考勤纪律,确保学习教育培训效果。

(四)党员管理规范化

1.建立健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根据党员工作岗位特点设岗定责,对党员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的重要依据。

2.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对所属党员开展1次谈心谈话,了解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主动关心和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3.建立党员服务承诺制度。党员每年必须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进行服务承诺,并将承诺内容以岗位牌的形式予以公开;窗口行业党员应建立党员示范岗,实行挂牌服务。

4.坚持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着眼推动党员在本职岗位外更好发挥作用,广泛开展机关党员干部“走千企入万户、助发展促富民”大走访、在职党员进社区、“万名党员干部帮万户” 等活动,组织引导党员走基层、察实情、理思路、办实事、促落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党员发展规范化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有计划、科学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实行民主推优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团组织、党员和部分党外群众民主推荐。

2.实行入党积极分子政审制度。在组织接收发展对象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主要关系和直系亲属情况进行政审,党组织最后对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历史表现和政审情况进行汇总成为该同志本人的政审材料。

3.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均要进行公示。

4.实行票决制度。支部在吸收预备党员时,要采取全体党员票决方式通过,票决结果要随同入党材料一并机关党委。

5.实行发展党员材料送审制度。支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吸收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前,材料送机关党委。

(六)工作台帐规范化

1.计划和总结台账。各支部要有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方案、计划和总结;党建特色工作实施方案、活动情况、总结汇报等;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计划和总结。

2.会议记录台账。各支部要规范党员大会(党课)记录、支委会记录、党小组活动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记录。

3.党员教育管理台账。各党支部要有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网络图表,支委委员基本情况,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姓名、职务、分工等;党员名册、党费基数、党费收缴、党员档案、党员活动经费管理等基础资料;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目标和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评议材料、评议工作总结、重点对象处置情况

等资料;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证明信、来信来访接待等其它工作资料。

(七)考核工作规范化

1.坚持机关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每年年底组织“党员向党支部述职,党支部对党员考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考评”。党员述职评议一般以支部大会形式进行,述职评议后,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评议情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一般在党组指导下,以机关党委扩大会形式进行,可邀请部分机关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述职后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测评。

2.严格落实党支部规范化考核细则。根据局党支部规范化考核细则,对照考核目标要求,组织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开展经常性活动、确保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示范作用好。机关党委每年对各支部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支部书记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支部规范化要求,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立足业务职责和党建实际,将各项党建活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每名党员要严格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内容,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

支部建设不断取得实效。

(二)认真筹划。各支部要认真筹划支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各项组织活动,始终把业务工作难点和党建工作薄弱环节作为支部工作的切入点,定期召开问题分析会,制定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支部党员在思想、能力、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三)严格落实。各支部要严格各项组织制度,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开展好每次活动,不断总结探索支部工作法,做到责任有清单、工作有品牌、不断提高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有效性。

附件:局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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