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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局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10 14:00:02 浏览次数:

2016年司法局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一、切实领导,把综治维稳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在市委综治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切实加强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市局机关、

五县(区)司法局、昌宁监狱和劳教所均健全了机构,都由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组长,并把综治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议事日程。年初对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把综治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安排,并与五县(区)、劳教所、机关各科室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上级的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日常工作有督察、落实,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能够经常性专题分析综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综治工作出现的问题。

二、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一)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一是主动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之间、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易发性、多发性、常见性的民间纠纷;二是积极参与排查调处土地承包、林权改革、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民生关注的社会热

点、难点纠纷;三是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大力排查调处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16年共排查和受理纠纷近2000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8件。

我市与大理、临沧、德宏、怒江四州市签订了《五州、市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形成了地区间纠纷联调的新格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现此意见已以保政办发[2016]126号文件下发。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格局,着手调研、探索实行人民调解进交警(即: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进法院(民事纠纷先行人民调解制度)、调解进医院(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现人民调解进交警已全面启动,制定出台了《**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暂行规定》,成立了**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各县(区)均结合实际成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在乡镇调委会设立了69个调解室并开始工作。2016年共受理交通事故74起,调解74起,调解成功73起,调解成功率达99%。人民调解进医院开始启动,制定出台了**市司法局、卫生局《关于医

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市司法局设立人民调解室,现已挂牌办公。人民调解进交警、进医院是我市建立大调解格局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它的建立为贯彻“调解优先”原则,通过社会公认的“第三方”调处机制,使医疗矛盾纠纷和交通事故赔偿的调处实现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从源头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影响社会稳定。

(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衔接关、安置关作为刑释解教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对去向不明、处于脱管状态下的刑释解教人员加大查找力度,掌握其去向,及时落实重点管控和帮教措施;对有现实危害活动的人员,加强侦控、揭露和打击。2016年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XXX人。在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上,2016年开始,隆阳区司法局因地制宜开始探索依托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和重点帮教管控对象,自基地建设以来,共安置人员XXX人。为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因社会偏见和生活没有出路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我局召开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推进会。五县(区)司法局长、基层科长以及市司法局二级班子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实地参观学习了隆阳区司法局依托板桥镇青莲村鑫炎金属制品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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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过渡性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基地经验;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认真学习青莲经验,制定和落实各项措施。年内每个县要依托企业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基地,并将此纳入工作考核内容。2016年30%的乡镇均要依托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会后各县(区)均开始行动,腾冲县及时与企业协商,建立了腾冲县安置帮扶基地1个。

加强宣传,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2016年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XX人,解除矫正XXX人。自社区矫正交由司法行政系统后,全市累计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XX人,累计解除XXX人(其中:正常死亡XXX人、因吸毒收入戒毒所强制戒毒XXX人),现在册XXX人。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经常开展走访帮教和送温暖活动。通过对刑释解教及社区矫正人员慰问走访座谈,既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关心,又体现了社会的温暖,更坚定了刑释解教及社区矫正人员重回社会的生活信心。由于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的发生,减少了重新犯罪人员。

(三)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努力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资源,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

力点,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2016年,全市18个律师事务所共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10家;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351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704件,民事和经济诉讼代理业务615件,行政诉讼代理业务32件。办理非诉法律事务40件。接待来访4862人次,义务法律咨询3921人次。根据省司法厅要求,全市组织开展了律师事务所与部分乡镇(街道)司法所一对一、一对二或者一对三的结对帮扶活动。全市18个律师事务所共与1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利用乡镇赶集、节假日等特殊时段深入结对帮扶乡镇(街道),就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业务培训、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开展帮扶活动10多次,惠及群众数千人次。全市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3804件,其中民事类公证事项1403件,经济公证事项2230件,涉外公证事项138件,涉台港澳公证事项33件。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重点,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申请、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2016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58件;对法院指定的256件刑事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及涉农民工、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和死刑二审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百分之百的援助办理;接待法律咨询6117人次,对来电、来人、来访热情接待、细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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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法律法律咨询、接待的满意率双双达到百分之百,无一投诉。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63家,办理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纠纷调解、土地承包、解答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近9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5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全市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866件。司法考试办公室圆满完成了249名考生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监考等工作,参考人数创历史新高。

(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和措施,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抓了有关惩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反邪教和禁毒、禁赌、防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有关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归侨侨眷及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生产安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

传教育,把《侵权责任法》、《统计法》、等十五部新颁布及修改的法律、法规编写成“五五”读物《法制宣传资料》一书共证订3万多册。

坚持三项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和单位”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教育。鼓励和引导公务员在管理和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是与市审计局、统计局、地震局、**日报社共同组织开展《侵权责任法》、《统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共收回答题卡3万余份;二是2016年6月25日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同举办了**市领导干部《侵权责任法》讲座,6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7月2日,全市19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78名律师,9名公证员,80名司法鉴定工作者参加了考试。此次考试无一人缺考,成绩全部合格。四是2016年10月11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发出了《关于举行全市干部职工2016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全市9万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学法考试考核。坚持“普法并重”,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法治氛围。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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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社区”活动,加强基层群众的法制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区公益法制宣传。结合城市发展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开展“民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面。坚持“多措并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一是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切实推进“法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发挥法制教育、禁毒教育两个基地的作用,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三是把法制副校长制度建设与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进一步规范以基层司法所长、公安派出所长、基层法庭庭长、交警中队长法官、检察官、警官等为主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全市中小学共聘请法制副校长956人。四是利用展板继续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知识巡回展。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2016年11月与市工商联联合举办全市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第一批培训隆阳区和施甸县,增强了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为推进企业发展改革、依法治企奠定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发挥职能,创新载体,把禁毒防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始终。一是切实抓好劳教所、**监狱两个禁毒防艾教育基地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

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是组织好全市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禁毒防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高重点对象的知晓率、参与率,继续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知识巡回展;三是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在禁毒防艾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做到全系统动员、全体人员参与,构建起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立体工作网络,为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取得更大成效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禁毒防艾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工作的始终。使禁毒防艾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利用农村数字电影平台从2016年10月至2016年3月在全市五县区914个村(社区)播放防艾禁毒宣传片,确保禁毒宣传工作向农村、边疆民族地区、毒品危害严重地区深化,使禁毒宣传教育受众规模、教育效果最大化。认真开展“”、“”、“”主题日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期间,全市各县区组织县区范围内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分别在街道开设了“禁毒(防艾)法制宣传一条街”,设立了法律宣传咨询点;派出流动法制宣传车,滚动播放禁毒防艾知识宣传光碟;向群众发放《禁毒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资料15万份;

(五)保持监狱劳教所持续安全稳定,不断提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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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改造质量。加强监狱劳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监狱、劳教所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经常开展安全稳定大检查,深入开展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认真做好生活卫生工作,严防重大疫情,努力实现“四无”目标,确保安全稳定。加强监所内部正规管理,牢固树立管理意识,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干警队伍和领导班子管理,努力构建“思想防线牢固、人防部署严密、物防设施完善、技防手段先进、联防协调统一、应急处置高效”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做好了教育改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大力加强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法制教育,完善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手段,继续深化心理矫治工作,大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完成新入所人员的收容工作,并积极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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