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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及其防范

时间:2022-01-06 18:00:15 浏览次数:

浅议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及其防范

作者:梁芬莲;程安林

作者机构:西安财经学院,西安710061;西安交通大学,西安710061

来源:现代审计

ISSN:1006-3781

年:2004

卷:000

期:005

页码:12-13

页数:2

中图分类:D924.33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中介组织人员;证明文件;中国;刑法

摘要: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等职责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主要特征一是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如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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