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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共青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时间:2022-01-06 01:31: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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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共青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各市、县(区)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宁夏籍在校大学生在为我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生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团委决定在全区开展2019年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共青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区内外宁夏籍在校大学生开展政务实习,搭建大学生认知家乡、了解家乡、服务家乡的平台,鼓励大学生成为家乡建设和发展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同时,不断深化大学生实践育人工作,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素质、锤炼过硬本领,培养良好作风。

二、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双向选择、就近上岗

三、岗位设置

各市、县(区)团委结合属地工作实际开发实习岗位,引导广大学生投身到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具体岗位数量自行确定。

四、活动安排

1.报名遴选。各市、县(区)团委于7月20日前,根据属地实际确定具体实习岗位,结合岗位需求择优选拔属地大学生参与实习,并将《2019年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共青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少年部)邮箱。

2.实践锻炼。实习人员确定后开展实习工作,原则上到8月底结束。各市、县(区)团委要在实习工作开展前,对实习人员开展必要的岗位培训,确保顺利完成工作。

3.活动总结。实习工作结束后,实习人员要向所在实习团委提供工作总结。各市、县(区)团委要根据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实习鉴定,同时,要对本地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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