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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逻辑定义理论新探

时间:2022-05-09 19:25:03 浏览次数:

[摘要]传统逻辑定义理论有以下欠缺:只涵盖内涵定义,没有包括外延定义;无法科学的解释语-词定义;有的论著将定义的对象扩展至命题。以上观点值得商榷。笔者认为,定义的对象是概念或者语词。所谓定义是用简短的语句对概念的内涵或外延的揭示,或者对语词的意义给以解释的逻辑方法。

[关键词]传统逻辑 定义理论 探讨

[中图分类号]B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9-0104-02

概念(语词)是思维的起点,也可称之为思维的细胞或元素,由概念组成命题(句子)进而构成推理、论证,从而证明(反驳)或表达思想。可见,概念(语词)在逻辑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准确使用概念(语词)是进行逻辑思维的前提,很多逻辑错误都源于此。要准确使用概念必须明确概念,即明确概念的涵义和所指。要准确使用语词,必须清楚语词的词源、意义、用法等,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定义这种逻辑方法获得的。传统逻辑中的定义理论(有些教科书)有缺陷,值得商榷。本文对定义理论作了一番探讨。

一、传统逻辑定义理论的主要缺陷

其一,只涵盖内涵定义,没有包括外延定义。如:吴家国主编的《普通逻辑原理》一书认为:“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它的特点是用简短的语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3月版46页,以下简称《吴本》)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编写的《逻辑学》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他通常是用简短的语句来表达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5月版26页,以下简称《人大本》)

其二,无法科学地解释语词定义。传统逻辑定义理论一般是这样阐释的,先介绍什么是定义,上述二例具有普遍性,然后介绍定义方法,主要是属加种差法。在这之后,又介绍另一种定义:语词定义。《吴本》认为:“此外,还有语词定义。这种定义只对语词的意义给以解释,而不一定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揭示。语词定义有两种:规定的语词定义和说明的语词定义。”(49页)《人大本》也有同样的观点:“此外,还有语词定义,这种定义只对语词的意义给以解释。语词定义可分为规定的语词定义和说明语词定义。”(29页)

其三,《逻辑学导论》一书对定义理论阐述得比较全面,也有诸多独到见解。但作者对什么是定义的观点值得商榷。他说:“定义的对象就是词项或概念,当然也包括句子或命题。所谓定义,就是从简短的形式揭示词项(概念)、句子(命题)的内涵和外延,使人们明确他们的意义及其使用范围的逻辑方法。”(《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277页)

二、对这些缺陷的评析

(一)概念有两个重要方面:内涵和外延。给概念下定义就是要明确内涵和外延。传统逻辑定义理论定义的对象只是内涵,不包括外延,失之偏颇。定义既有内涵定义又有外延定义。下定义时,往往列举一个概念的外延,从而明确概念的意义和适用范围,这就是外延定义。如:有理数和无理数总称实数。在这里,“实数”是被定义项,“有理数和无理数总称”为定义项,不是通过揭示内涵(本质属性)来明确“实数”这个概念的,而是通过揭示“实数”外延来达到明确概念的目的。

(二)语词定义是定义的一种。既然语词定义被叫做定义,它就应该具有定义的一般属性。按照逻辑关系,定义与语词定义之间是属种关系,定义是属概念,语词定义是种概念。这里面要搞清楚的是定义的对象到底是什么?显然,以上二本教材都认为是概念,这并不错,概念确是定义的对象,并且可以说是主要的对象,这还不够,还应该包括语词。语词与概念虽然联系,但二者是不同的,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位,它的语言表达形式是语词,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因此,概念是定义的对象,语词也是定义的对象。

(三)《逻辑学导论》将定义的对象由概念扩展到命题,似对原有观点的创新,修正原有的定义对象只是概念的观点。他关于定义的观点可以这样拆开理解:

1.定义是用简短的形式揭示词项(概念)的意义及其使用范围的逻辑方法。

2.定义是用简短的形式揭示句子(命题)的内涵,使人们明确其意义及其使用范围的逻辑方法。

第1种理解可以认可,第2种理解就令人费解了,因为概念(词项)有内涵、外延,换句话说,内涵,外延是概念(词项)的两个基本特征。而命题(句子)并没有内涵和外延。陈波教授在书中谈到:“词项都有内涵和外延,亦称含义和所指。词项的内涵就是该词项所表达的概念,也就是该词项所指称的那个或那些对象所具有的、并且被人们认识到的本质属性或区别特征。”“词项的外延就是该词项所指的某个对象或某个对象的集合或者类别。”(276页)。从上述关于内涵、外延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内涵与外延是词项(概念)所具有的,它的主体应该是词项(概念)。我们并无法得出内涵、外延还有句子(命题)是主体这一结论。既然如此,那么关于命题(句子)也是定义对象的说法就站不住脚了。

三、定义理论的重新阐释

笔者认为,传统逻辑的定义理论应按如下轮廓阐释:

(一)什么是定义

定义的对象是概念或者语词。所谓定义是用简短的语句对概念的内涵或外延的揭示,或者对语词的意义给以解释的逻辑方法。

(二)定义种类

1.内涵定义。内涵定义是占定义比重较大的一种定义。这种定义就是揭示概念的本质属性以明确概念内涵,属加种差是最常见的内涵定义形式。

例(1)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2)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及其规律的科学。

接下来再详细的介绍属加种差定义发生定义、关系定义、功用定义等及定义规则。在此,不赘述了。

2.外延定义:通过列举一个概念的外延,从而明确概念的意义和适用范围。这种定义就是外延定义。

例(1)有理数和无理数总称实数。

(2)什么是自然语言?例如汉语、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韩语都是自然语言。

3.语词定义

语词定义的对象是语词。对语词的意义给以解释定义叫语词定义。语词定义可分为规定语词定义和说明语词定义。

(1)规定语词定义。当提出一个新词语或者在某种特殊意义上使用某些词语时,我们就应对他们作出规定性解释。

例(1)三个代表:指“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由中国共产党前任总书记江泽民所提出的一种建党学说的简称。

例(2)双百方针是我党的文艺工作指导方针,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2)说明词语定义。不了解某一个语词的意义时,我们就要对己有确定含义的语词给以说明。

例(1)驹即小马。

例(2)因特网,英语词“Internet”的音译加意译,指通过软传程序把世界各地的计算机连接起来,以便于信息资源的共享。

[参考文献]

[1]昊家国.普通逻辑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3.

[2]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编,逻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5.

[3]陈 波.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

[4]黄顺基.逻辑与知识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杨金武.逻辑和批判性思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6]谷振诣.论证与分析——逻辑的应用,人民出版社,2000.

[7]昊家麟.法律逻辑学.群众出版社,1988.

[8]扬冬艳.逻辑学教程,群众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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