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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货运票据电子化收入相关信息共享和开发利用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2-04-11 10:15:42 浏览次数:

摘要:为提升铁路货物运输工作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2017年年底以来,在总公司和集团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集团公司货票电子化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开展。货票电子化的实施,给收入审核、票据管理、稽查、收入信息化等工作带来了巨大变化,文章本着主动服务参与的思想,积极适应铁路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货票电子化后收入管理工作实际入手,对货票电子化工作进行浅显的思考,旨在对货票电子化工作的整体及深入推进有所裨益。

关键词:货运票据电子化;收入管理;主要问题;信息共享;开发利用

一、铁路货运票据电子化的主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着力推进铁路货运应用技术创新,规范铁路运输信息采集、简化作业环节,降低铁路成本,适应国内物流“一单制”运输需求,中国铁路总公司自2017年12月1日起推动实施货票电子化。铁路货运票据电子化的主要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 适应市场需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效率等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的实施,给铁路运输提出了更高要求,铁路运输只有提高对客户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才能更好地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因此铁路总公司结合运输管理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反复验证的基础上,实施货运票据电子化,用以提高货运信息化程度,更好地服务客户、服务社会、提高市场竞争力。

2. 提高运输效率。经过近几年高质量的发展和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的深入推进,铁路运输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铁路运输效率得到了持续优化,但距离现代化物流企业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铁路货票电子化的另一个主要意义就是减少作业结合部和作业差错,加快车辆周转,优化劳动组织,全方位提高运输效率。

3. 節约运输成本。铁路货票电子化实施前,为防止票据丢失、被盗、被抢劫、灭失等风险,票据的供应、请领、传递、保管、使用、缴销等环节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货运票据电子化的一个目的就是减少票据印刷,减少票据传递人员和设备,降低运输成本。

4. 推动融合发展。互联网+以及多式联运是铁路发展的大趋势,多式联运具有其他运输组织形式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多式联运的前提是电子化、信息化、共享化,因此实施货票电子化的另一个目的是实现与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信息的共享,实现与国外铁路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二、铁路货票电子化带来的主要变化

(一)货运票据的主要变化

1. 数据采集方式的转变

将物品清单、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货车装载清单、货物运输变更要求书、货车篷布交接单等13种货运票据以及证明文件信息,由手工采集转变为电子采集。

2. 原始数据的整合

将现行货物运单、货票、快运货票整合为运单。将现行的货车装载清单、集装箱货车装载清单、零散货物装载清单、1.5吨小型箱货物装车清单整合为货车装载清单。

3. 数据格式的修改

修改了物品清单、货运记录、普通记录、货车调送单、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货车装载清单、超限超重运输记录等单据格式。

(二)货票信息各系统的变化

电商、货运站、货票、箱管、零散平台、货检、保价、危险品、计量、物流配送、现车、确报、车辆HMIS和集成平台系统等14个货运相关信息系统,从适应货运票据电子化角度出发,进行功能完善和数据共享。

(三)作业流程的变化

内勤岗位由审核纸质运单改为在电商系统审核需求信息;由在纸质运单、货票上加盖的各类戳记,改为电子标识;增加电子领货方式,内勤需验证电子领货密码;增加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图像采集;由套打货票改为直接打印运单(运单、货票合一)。

外勤岗位由补充纸质运单、填制纸质回送清单、集装箱装载清单,改为补充电子信息,不用再填制纸质票据。

货运调度员岗位由核对纸质票据信息改为核对电子票据信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安排取送车。

(四)客户业务办理的变化

1. 需求提报。客户在电商系统中提报需求(可车站代报),整车装车(集装箱进货)后才打印运单。

2. 进货出货。客户进货凭运单需求联或电子信息,出货凭收货人存查联。

3. 领货方式。增加凭电子领货服务,解决客户传递纸质领货凭证的不便。

4. 专用线信息录入。通过电商系统或者APP软件录入专用线(专用铁路)的装卸车信息。

三、货票电子化后收入相关信息开发利用问题的迫切性分析

(一)总公司高度重视收入信息与生产信息的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

余总会计师在全路收入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进一步优化运输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的整合,加强信息的共享,加强业务系统与收入稽查、审计等系统的信息共享,收入审计等部门要开展业务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确实有效。”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运输收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财〔2017〕104号)中明确提出:“铁路局收入部门要与客货业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流程优化调整问题。收入部门要提前参与客货运输系统的设计、测试和开发过程,把收入管理内部控制的要求刚性地、程式化地固化在相关业务系统,坚决杜绝为了方便现场操作而留有过多后门产生收入管理的漏洞。保证合理授权,做到操作留有痕迹,可追溯检查。”

(二)货运票据电子化实施后,收入管理部门发现现场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风险问题

1. 手工制票现象仍少量存在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电商系统、货运站系统、货票3.0系统间信息部不匹配,造成制票系统接收不到相关数据,车站需要手工录入制票。另一方面客户在电商系统内填报需求时,增值税信息、保价金额、付款方式等录入不全,需要内勤人员手工补录。再一个就是发货人请车时运输方式选择错误造成手工制票。例如:某站2017年2月1日发董庄混煤,发货人请车时误勾选为“批量快运”,造成货运站系统无法将信息推送至制票系统,车站手工录入制票。

2. 提前制票现象未彻底杜绝

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列车空车到达晚,而车站按规须在24点前结账打包上传数据,造成提前制票现象的发生。例如:2017年12月9日,集团公司某站承运到北京局朝阳西站洗精煤50车,空车于17:22分到达车站,到达车需转入“现在车系统”,再通过“货运站系统”报货报一、货报二和集团公司调度所匹配装车数,形成当日装车,在装运环节中,空车实际于18:50分调到某矿专用线装车,22:30分装车完毕,如果按照“货运站系统”规定的装车完毕再制票,考虑到制票操作时间,24:00点前难以完成制票系统结账打包数据上传工作,导致在装车完成前,提前手工制票。

3. 制票系统车号和实际车号存在不一致现象

例如:检查某站时发现,该站2018年1月6日发往保定站末煤整列,车站正常制票,空车达到后发现有1辆坏车,需要变更车辆,但制票系统内已结账打包,造成制票系统内车号与实际车号不一致。

4. 个别整理报告与运单金额不一致

某站2017年12月2日运单号B000012,运单分项计费中显示保价费金额359.00元,运费合计中并未将此项费用计入,仅为全程运费和印花税的合计2572.00元,但当天结帐产生的“发送货物整理报告”总合计栏中将保价费计入合计;同时,运单的运费合计已包括到接取送达费,但在“发送货物整理报告”中又单独列示,运费合计也未减少此项费用,造成“发送货物整理报告”与运单的费目金额不一致。

5. 电子运单跳号现象存在

从某车站2017年12月4日结账后上报的发送运单整理报告(零散)看,出现跳号,经与车站了解,当日制票员录入零散货物快运基本信息后,提交时未成功,后需求单显示自动撤销,电子运单号自动跳为下一张运单号码,因此出现电子运单断号。

(三)运输生产系统的优化需要收入系统及时跟进

货票电子化后,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各生产相关系统的优化整合以及数据接口格式的变化,铁路运输收入管理系统从运输生产信息系统获得接口数据,形成铁路运输收入管理系统的票据流、资金流和数据流,因此运输生产系统信息质量的高低与收入信息质量密切相关,货票电子化后,加强收入相关信息的共享和开发利用,卡住原始信息质量是确保铁路运输收入完整核收、准确列报的前提。因此,以货票电子化为契机,在总公司指导下,初步探索推进收入信息系统和其他生产、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加强收入信息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思考审核后数据如何提供,按什么格式提供,各种分析因子的如何提取、计算,如何与各部门进行对接等,对收入相关信息进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收入信息大数据作用,通过收入信息系统的优化完善和数据共享,做到系统不留口子,操作没有空子,系统之间卡控严格,有效卡控进款风险成为我们的重中之重。

四、货运票据电子化后信息共享相关问题及实现途径

(一)电子货运票据管理系统共享问题

货票电子化后,在系统架构方面是以电子货运票据管理系统(货票3.0系统)为核心,电商、物流配送、保价、零散快运平台、现在车及确报、集装箱管理、货运站、货检等子系统,向货票3.0系统推送信息的方式进行。通过测试发现,退款(调剂卸车)等收入管理环节与现有的工作流程不匹配,结合收入管理实际现提出以下建议。

1. 针对货票电子化后出现的退款(调剂卸车)与目前工作流程不匹配问题,需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规范。

2. 退款(调剂卸车)货物运单信息变更后,是否需要对变更后的信息重新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明确。

3. 为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保障承运人和托运人权益,收入管理部门收到车站退款证明书后(调剂卸车),需在货票系统查询货物运输变更后的相关信息,为确保收入管理质量,建议货票系统向收入部门共享,并赋予信息查询权限。

(二)到达货票信息共享问题

按照《关于明确铁路货运票据电子化运输收入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财收便[2017]26号)第十条款:运输收入管理信息系统新增到站交付货物收费与到达票据信息的审核功能。为贯彻落实上述要求,信息部门需共享达到货票相关信息,收入货票审核系统进一步跟进。

(三)强化系统内部控制问题

1. 保证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办理的内控基本要求在信息系统建设里面得到体现、得到落实,保证对系统的操作都留有可以核查的痕迹。

2. 对关键岗位业务的操作,系统要建立自动监控功能,实现实时控制。

3. 加强系统密码管理,提高系统使用安全性。借鉴动车司机的监控功能,一定时间内不操作,系统强制锁屏,保证收入系统的安全,防止无关人员操作。

(四)收入应用平台的构建问题

加强制票系统、运输调度系统、AEI车号识别系统、计量监控系统以及95306等系统的信息共享,有效对接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运输收入系统与各生产系统间数据共享及关联审核,建立全局的多级联合监控机制,实现线上适时监控收入风险,线下深度调查问题原因,保证运输收入的完整正确、防止收入流失和错收漏收。

五、对货票电子化后数据开发利用问题的思考

(一)信息组日常信息开发利用问题

为适应货票电子化新形势,信息组将严格按照发送货票及杂费(含财收四)交换新格式,并结合2018年货运收入承运清算重大变革情况,适时采取技术手段对货票后台信息进行开发利用,并重点监控运输费用核收的正确性等关键环节,客观反映运输收入实现实际,服务运输生产。

(二)票据管理子系统开发利用问题

对接货票电子化后票据管理实际,建议总公司对票据管理流程進行统一规范并对“铁路运输收入管理系统”票据管理子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同时,建议将目前货物运单号按运输方式登记,变更为按照电子货物运单总账和明细账生成顺序登记,确保运单号衔接使用,保证运输费用正确核收,适应票据管理人员不发放运单号码,只使用运单号码的客观实际。

(三)运输收入综合信息系统开发利用问题

1. “电商系统”方面

重点研究装车兑现情况等收入相关信息;通过对“现在车、确报系统”和“集装箱管理系统”的研究,探索将取送车、货车占用、集装箱使用等信息导入运输收入综合信息系统,提高对货运杂费核收情况的监控力度。

2. 集团公司层面数据的日常开发方面

针对货运电子化后呈现的诸多变化,拓展“收入辅助查询分析软件”报表、货票信息查询分析功能,揭示不合规收费,揭露收入违纪行为;进一步开发“全局运输收入审核报表校验程序”,确保审核数据正确,提高收入信息质量。

3. 数据挖掘,服务经营管理方面

综合利用“太原铁路局运输收入综合信息系统”,运输收入后臺数据、报表等收入大数据信息,加强对运输收入完成情况、货物品类完成情况、货物运输方式完成情况、货物运输流向完成情况等生产经营信息的挖掘,着力提高收入信息品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六、结语

总之,以货运票据电子化为契机,加快运输生产信息与收入信息的共享,加大运输收入相关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程度,提升科技确保收入安全的能力,提高收入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便抓住了收入管理工作的关键,是收入管理部门在“交通强国,铁路先行”中做出更大贡献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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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收入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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