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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创新的思路及措施

时间:2022-04-04 08:54:27 浏览次数:

zoޛ)j馟iiMvMx㮼i?c?cuv~uO?iimv^?cםv?i?c^?iii馝ׯ5ioiwi_~?开放,国内金融环境为外国金融机构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外国金融机构将在我国得到发展。国外金融业普遍实行混业经营,而我国分业监管的模式,使得外国金融机构容易钻制度的漏洞进行投机行为,影响我国金融秩序。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不能忽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差别,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平台,不能照搬过去传统金融监管的方式。要充分吸取金融监管过程取得的经验教训,创新监管模式,与时俱进。英美等国不断修改并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它们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认清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之处,如表3-1所示。

4 创新金融监管模式的思路和具体措施

经济新常态给金融业带来了许多变化,金融监管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促进金融秩序规范化合理化。

4.1 创新金融监管理念,实行综合性监管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以分业经营的机构监管模式为主,划分标准是各金融机构的性质。经济新常态下金融业务综合性较强,面对这种趋势,机构监管显然有效性不强,无法全面充分地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现行金融监管模式下,各监管机构之间有时需要相互沟通、相互协调,但其成本较高,并且若沟通不善易造成监管混乱的情况。我们将功能性监管和机构性监管协调统一,使功能性监管面对不同种类的综合性金融业务,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创新金融监管的理念。

业务性监管在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监管过程中也十分重要。目前统一金融监管格局尚未形成,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司其职,发挥分业监管的功能。这种监管体系阻碍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造成监管格局协调成本高、金融风险较大,需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根据不同金融业务,分别进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监管机构创新应当以功能性监管为主,辅之以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并且区分不同功能的模块,包括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风险管理、综合支持等,明确区分不同模块的责任,尽可能降低各模块之前联系的成本,提高监管有效性。例如,温州市县两级联合多部门开展统一金融监管活动,采用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消除风险隐患,为地方金融监管提供成功经验。

4.2 补充相关法律制度,健全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国务院各部委、人民银行都有权制定有关金融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若从自身角度出发,缺乏沟通与联系,将会造成法律法规与规章之前的矛盾,进而影响整体秩序。这种情况影响了实际工作中相应机关的效率。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速度较快,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对其健康有序发展不利。针对上述问题,可分三步完善现行金融法律法规:

第一,继续实施现有的金融法律和金融政策,同时对涉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按照监管制度逐步调整,与改革进度同步,各部门严格执行。

第二,针对综合经营的实际考虑,不断健全和完善原有法律法规,对于不适用现有金融环境的法律法规需要及时剔除,制定《金融监督管理法》等法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一定要适应现在的金融环境,尽可能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使每一条法律法规都能发挥内涵作用,具有实用性。

第三,根据综合经营进程的需要,完善相关法规需要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只讲求改革速度而忽略了改革内容的质量。在适当的时候对原有的法律框架作彻底改革,制定并颁布符合综合经营的法律、法规,并且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调整更新,全面、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考虑综合经营的实际情况。

4.3 改进金融监管体制,建立统一监管的组织体系

随着监管制度、监管法律的完善,金融监管的步伐显得较为缓慢,因此金融监管体制的改进十分迫切。建立由国务院设立的中国金融监管委员统一体系,取消原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各自监管的功能,建立具有自身特色并且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体制。

将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的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在过程中尤其要注意避免机构繁杂,人浮于事的现象,做到每一个职务都能各尽其职,发挥监管的有效性,降低监管成本。金融监管政策的统一制定和执行需要避免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情况,另外,尽量避免多层次监管、重复监管、机构性监管不利影响,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实力,降低金融风险,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或者减少金融危机发生后的危害。

国外金融监管模式较我国有很大不同,其综合监管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例如,按照监管分离的原则设置部门分工,建立高效的金融监管组织架构,克服过去银行、证券、保险三家并驾齐驱,但又各自为政的局面。

4.4 加强统一的金融信息系统建设,防范系统性风险

金融信息系统的建设对于金融业监管起到重要作用。经济新常态下,信息技术对于金融业尤其是网络金融来说,可谓至关重要,缺其不可,可以说没有金融信息系统的支持,就没有现代金融的长足发展。综合经营的一大问题就是加大了风险。加快金融信息系统建设有利于增强信息透明度,从而降低金融风险。

在金融业发展过程中,信息披露对于资产管理、风险提示都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没有完全统一,还处于一种分散、低效率、低真实度的状态,导致各金融监管部门重复提取金融信息数据,造成金融信息系统管理混乱,资源重复浪费等现象。统一监管有利于增强金融系统风险防范,更有征对性地评价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和水平,有助于金融业的决策,同时加快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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