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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选派新疆管理干部到内地高等学校协助工作函

时间:2022-01-10 13:51:05 浏览次数:

教育部关于选派新疆管理干部到内地高等学校协助工作的函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民函[2007]4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7.10.11

【实施日期】2007.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选派新疆管理干部到内地高等学校协助工作的函

(教民函[2007]4号)

内地高等学校历来重视新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随着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等项工作的持续开展,目前在内地高等学校就读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共有14000多名,分布在22个省(区、市)、41个城市的160余所高校。内地高等学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增多,学生管理工作强度和难度日益加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内地高等学校对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决定于近期从新疆区内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到内地部分高等学校,配合学校做好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管理干部的目的和意义

新疆向内地有关高等学校选派管理干部,配合学校加强对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有利于促进新疆与内地之间的相互沟通与交流,同时,也是培养锻炼新疆管理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有效途径。

二、管理干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配合内地高等学校加强对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处理学生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协助内地高等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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