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无忧公文网 >工作总结 > 有关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情况报告

有关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情况报告

时间:2022-01-09 12:36:11 浏览次数:

XX市路政管理支队

关于我市整治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道路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的安排,为确保下一步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改装货车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支队对近几年我市路政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整理汇总,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治超工作的现状

(一)当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存在的原因

目前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三年道路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加强超限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一些长效机制,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这足以证明政府在治理超限运输方面所下的决心。超限车辆不仅造成运输市场秩序的紊乱,而且直接导致公路桥梁严重受损、交通事故高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威胁,同时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然而,超限运输由来已久,为何久治不绝?结合泸州城郊实际,分析原因如下:

1、大中型货运车辆迅速增多。自2009年税费改革和政府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的撤消, 321国道泸县境内,日交通流量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特别是4轴以上的货车增加最

多。尤其是自2013年全省开展道路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后,运输建材的大中型货运车辆迅速出现,从长江沿线砂矿场运往XX市、XX省等地区,这些货车主要以4轴车以上的自卸货车,车货总重通常在60-100吨,有的高达120吨,对路桥危害性最大。

2、超限超载车辆源头监管缺失。超限超载车辆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源头监管。据了解,通行XX县、.....境内的超限超载车辆主要是来自长江沿线的砂矿、采砂码头、砂石厂等货物集散地,这些车辆在站场装载时,企业、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基本未对其实施有效的源头监管。

3、利益驱动是根本原因。超限超载运输之所以屡治不绝,其核心问题即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目前我市运输市场运价增幅较慢,而车辆成倍增长,运力相对过剩致使运输市场竞争激烈,发展极不平衡,呈失控管理和无序竞争状态,随之带来的唯一结果是运费太低,特别是近几年,XX两省周边城市交通、城建工程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致使中间环节较多,承运者为争取揽货源,竞相降低运价,以牟取暴利。一些运河沙、石子的工程车辆因运费被层层“剥削”,为了弥补压价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极力采取“多拉快跑”办法获得补偿,使运力过剩的现象更加突出,无货源的车辆只得以更低的价格获得货源,再拼命多装,导致运输市场陷

入一个恶性竞争的怪圈。利益的驱动使运输者冒着被查扣、处罚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危险的风险,竞相超限超载运营。

(二)、当前我市公路货运“治超”状况分析

2004年6月全国七部委联合开展集中治理超限超载,2006年以后高速公路结合计重收费,逐步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加之,地方主要国省干线公路上增设了超限检测站(点),加强了超限治理工作力度,超限超载治理的效果显著。根据支队统计,目前我市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货物运输超限率已经控制在5%以内。经过两年多道路安全综合整治和超限超载治理,我们应该看到:一是大规模、普遍性、严重超限超载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政策、措施到位,治理程序操作规范,治超执法人员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逐步掌握了超限超载运输出现的地域及其规律性,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工作程序。三是超限超载运输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正在向隐蔽性、边缘化方向发展,如XX....县境内三级公路、乡村公路路网的发展很快,相互交汇,路面良好,大部分超限货超载车选择绕行,在公路沿途分载、合载、故意造成路堵,利用夜晚运输,采取各种办法超限超载运输。如XX区境内的华(阳)石(棚)路,XX县境内的万(顺)得(胜)路是超限超载车辆选择绕行的路线。

(三)当前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中的难点

1、暴力抗法升级,仅靠路面治超难以解决根本问题。目前,以逃避超限检查、短途卸驳载、强行冲岗和以强抢超限超载车辆、聚集社会闲散人员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等带有黑社会势力的多种反治超手段并存的严竣形势致使我市治超

工作严重受阻,恶劣的治超形势成为我市路政部门的工作难点。如2013年,XX检测站执法车辆在查处超限车辆中,被车主抗法撞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万元;对此事件,支队多次求助相关部门的支持,至未得到处理,让其车主抗法的气焰更嚣张,在两年内多次进行抗法。又如XX大队在G XX 线加明实施超限运输检查时,XX市的“超限超载黄牛党”,采取暗哨、跟踪、小车护航、纠集社会人员的方式,多次进行阻碍执法,强行取车逃避处罚。如不改变这些现状,仅靠路政部门路面治超,货运车辆肆意超限现象和治超人员面临恶劣的执法形势仍无法扭转。

2、逃避超限检测手段多样。当前,尽管路政部门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但众多运输车辆为逃避超限检查,和路政部门打起了“游击战”,致使超限超载现象出现了“四个转移”,即从普通车型向超大车型转移,行驶路线从有检测站路段向无检测站路段转移,通行时间从白天分散通行向夜间集中通行转移,运输路线从高速公路向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转移。一些熟悉路线和治超工作规律的运输业主、驾

驶员,则采取绕开国省干线,改走等级低的“羊肠小道”农村公路行驶,对于绕行点多面广农村公路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公路治超人员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随着治超工作力度的加大,超限超载运输业主和车主根据路政部门治超规律,采取游击战术利用凌晨,通过利用他们车多人多的优势,各自分工跟踪执法人员、车辆,然后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执法动向,以便超限超载车辆及时逃脱。

3、用卸载治超实际操作难度大。为了避免以罚代管,交通部曾出台方案,要求对超限30%以上的车辆进行卸载,不处罚。但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卸载作为政府治超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难题。超限运输车被查处后,很多司机宁可选择罚款,也不愿意看到货物被强制卸载,因为货物卸载造成的损失,比罚款大得多。“卸货不当,只会变相增加司机负担。”据路政执法人员说:“我们最头疼的是卸货规定不好操作,因为车主总得把货运走,而路政人手短缺,不可能对一辆卸载车跟踪到底。车主出去又偷偷装上货,超限没治成,我们反而夹在中间挨骂。”行政手段是对超限车辆进行卸载和劝返。由于卸载的货物品种繁多,在强行卸载的情况下,路政部门必须考虑货物的堆放场所以及货物是否安全、是否腐烂变质等问题,同时卸载以及卸载货物的处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执法人员不仅要反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还需要有耐心去作思想工作,并且需要

驾驶人员密切配合,因此操作难度较大。另外,卸货中还可能产生腐败问题,因为车主的货肯定要运走,而如果由政府有关部门为司机提供卸货场地、工具,很可能会出现场地一些职权人员吃拿卡要、变着法子为难司机的现象,这些不仅会变相增加驾驶员的负担,也会损害政府治理超限超载的决心和形象。

二、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

(一)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近年来,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部分与超限超载有关。如2013年成自泸高速“9.12”交通事故,造成8

死26伤。车辆的严重超限超载,不仅使车辆自身技术状况大大降低,还加大车辆自身重量,使轮胎、发动机等负荷过大,惯性过分增大,导致车辆配臵性能难以承受,刹车性能、悬挂承荷能力明显降低,轮胎爆胎可能性加大。而且,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车辆的使用寿命也大大缩短,因而极容易出现爆胎、断轴、侧翻、制动失灵等现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据有关部门统计,车辆因超限超载肇事占交通事故的50%以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车辆超限运输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严重损害公路桥梁运行安全,给国家造成了巨额损失。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如我市的S XX线XX路、X XX线XX路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公路基础设施损坏严重,年年大中修,投资的财力、人力巨大。超限超载车辆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对公路、桥梁造成严重损害,大大缩短其使用年限。由于这种损害通常都是隐形的,不容易引起重视,日积月累,公路的损害状况就暴露出来。《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中曾这样计算过,当车辆轴载质量超过标准轴载质量一倍时,车辆行驶沥青路面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256次,可见,超限车辆对路面的损坏是成几何级增加的。一条设计为20年寿命的公路,如果经常有超限车辆通过,那么它的寿命最多至10年,甚至5、6年,国家因此每年需要花巨额资金用于公路维护、修缮等费用,因而超限运输是公路使用寿命大打折扣的头号杀手。目前据统计,全国在近5年时间发生的24起桥梁坍塌事故,由于超载而导致的事故有10起,占41.7%。

三、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车辆状况

经过几年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对查处的超限运输车辆中,非法改装货车主要是承运砂石车辆较大,这部分车辆在日常运输过程采取县、乡、村道,如华立公路的砂车,其砂

料需求方就在XX线旁的混凝土拌合厂。货运车主、企业为了经济利益,认为只有拉得多才能挣得多,加之油料、人工费用高,他们便普遍对车辆私自改装,如车厢栏板加高,车架大梁加固定、加厚钢板等,增加车辆装载量。曾经有位车主说,只有加高栏板、钢板和换加厚轮胎,才能多拉货;如车辆进行技术状况年检时,我们又恢复原状。路政部门在治超工作中,对于非法改装车辆的鉴定只能从其行驶证上记载的参数区分,但是也有部分车主将提供假证逃避检查。因此,路政部门是无法鉴定超限车辆是否存非法改装,况且路政部门是无权(无法律依据)实施对非法改装车辆检查和鉴定,很多时候是凭肉眼和简单测量工具进行识别,认为其是非法改装车辆。不准确统计,近三年来,路政部门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共4295辆(次),超限运输车辆中有嫌疑存在非法改装车辆有1879辆(次),主要体现在加高栏板,加长车架(如散货、商品汽车运输车辆),比例达43.7%。

四、工作措施建议

(一)大力宣传治超法规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中,公安、路政、运政等相关职能应当主动出击,打好宣传主动杖,经常开展“法规宣传日”活动,发放大量治超宣传资料,与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主动联系,大力宣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政府对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整治力度,提高社会对治

超工作的认识度,提高司机的守法意识。

(二)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超限运输检查作为公路执法战线的第一线,个个代表“公路执法形象”,因此我们从抓“窗口”服务入手,在检查站点设立超限咨询台,召开驾驶员座谈会,征求驾驶员和车主对治超的意见,搞好窗口服务。同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以告诫、卸载,消除违法运输行为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同时,向广大车主、司机宣传超限的危害。

(三)加强超限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了加强路政超限管理队伍的思想建设,超限执法人员分批参加省法制办和国家交通运输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了路政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治理超限工作的要求。

(四)全面启动各县级政府治超工作职能,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治理超限超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路政部门或设臵固定的检查点治理是不够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应由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将治超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政府年度目标工作考核,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涉及方面广、环节多,依靠交通部门一家治理难以取得成效,必须紧紧依靠各级政府,以政府为主导,组织由公安交警、

运管、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治超专职队伍,建立综合治理联动机制,使治超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才能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展开。

(五)加强源头治理力度。

治标不治本,是目前治超工作存在的一个通病,源头管不好,所有的压力都集中在了个别部门。因此要明确各部门的治理工作责任,履行各自承担的任务。强化对地方政府、各部门的考核,用科学的方法、治超的效果综合评价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治理工作的成绩,实行治超工作责任制倒查办法,对领导治理工作得力,有突出成绩的市县区和治理不得力的,要运用以奖代补的奖惩激励机制给予支持和督促。政府各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顾全大局,通力合作,共同保证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六)开展打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工作。

坚决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充分发挥公安、运政、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职能,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开展非法改装货运车辆治理联合执法和经常化执法检查,特别是公安、运政部门要入驻检测站(点),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公安交警、交通运政部门应当加强路面执法和日常查处力度,对擅自加高栏板等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车辆,应由公安、运政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百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

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职能部门要履行依法严格处罚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1、有关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的精神,对治超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明确了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含经贸部门、物价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法制部门、宣传部门、监察机关(纠风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并明确了路面执法机构公安、交通。

2、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处罚法律依据。

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交通违章扣分标准,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性扣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交通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加大治超经费和人员的专项投入,保障治超检测的正常运行。

目前,全市路政部门经费基本有了保障。但人员方面,严重缺少。名级路政管理公路线长、面广,工作量大,均是以招聘协助人员开展工作。加之检测站点的增加,人手更加不够,甚至有些检测站(点)无一名正式执法人员,严重违背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治超工作正常开展,政府应当增加其编制,解决执法力量的问题。因此,加大经费、人员、装备的投入,才能为治超工作走上法制化、正规化和常态化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推荐访问: 运输企业车辆超限整改报告 超限 改装 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