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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精简篇)

时间:2022-01-07 12:33:59 浏览次数:

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检查组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 6.26 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7月4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施秉县 7.1 通村便道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防范事故的发生,现就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 6.26 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6月26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县高度重视,及时于7月5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县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派出所所长、安监站站长和全县规模以上、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市 6.26 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施秉县 7.1 交通事故,并对年初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向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状、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责任状、社会消防目标任务安全责任状和水上交通安全目标任务责任状进行了调整,重新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同时我县为进一步强化县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排除工作责任,于7月1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XX县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包保制度的通知》(榕府办发8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榕府办发88号)和《县2016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榕安委办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安委办11号)等文件,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安排。同时为保证工作落实到实处,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以县政府办、安监、公安、消防、监察、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以相关部门、各乡镇长、群团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8个检查组,1个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认真对照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道路交通监管体系,确保农村群众出行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15号)《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府发8号)文件精神,我县从2016年以来,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首位,下大力抓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按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十大措施》要求,建立起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1、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体系。一是成立有 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县预防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2016年6月15日下发《关于调整县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通知》(榕府办发82号)文件,调整县委常委、副县长赖峙为组长,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

会议领导小组,定期于每季度未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开展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去冬以来,联席会议分别于月28日、3月30日和6月28日召开了3次。二是成立交通事故救援专业队伍。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县人民政府成立了XX县交通事故救援专业队,并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交通事故救援专业队的通知》(榕府办发85号)文件明确了专业队的职责、任务和组成人员。三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教育活动,县交警大队利用各乡镇每个赶集天开展交通事故警示展活动;县安委办制定了XX县群众安全生产知识手册3000册和道路交通6不准责任书10000余份,分发张贴到全县农村每个村每一户,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按照横到边,纵到底要求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全县19年乡镇、268个行政村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每个组、每一户也分别向村、组签订了责任状。五是加大警力上路查处违法车辆,劝阻村民不要乘座违法车辆,并作好查车日志。全县19个乡镇将乡镇政法委、社综办、维稳办、司法调处、派出所、安监站、农机站等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利用现有管理资源,实行五位一体的公共

安全管理中心,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宣传法律法规、事故预防、教育引导、事故调处等全方位工作。六是各乡镇实行以村为单位安排包村干部协助村干部对辖区内所有车辆和驾驶员进行逐村、逐户、逐车摸底登记,然后交公安派出所建立车辆台帐,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及时更新变化情况。目前全县19个乡镇均对本辖区内机动车辆实行了户籍化管理。 2、落实村组道路交通协管员和信息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通知要求,下文明确了辖区各行政村的村主任为村级交通协管员和信息员,加强日常管理。目前我县已有村级交通协管员共268人,并明确要求协管员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是建立本村客运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台帐,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相关手续。二是认真落实对本村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的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红白喜事、传统节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及时制止农村群众集体搭乘农用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随时制止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及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发现本村所辖路段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限时治理。五是随时对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宣传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利用群众身边的案例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 3、认真开展薄弱环节道路安全管理,消除监管盲区。我县针对城郊结合部、边远结合部、县际、市际之间路段和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学校、企业车辆行驶安全等道路交通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工作。对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学校、企业车辆行驶安全要求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车辆安全,必须对本单位的车辆及持有加强执照职工的安全行车情况进行建档管理,做到不留死角死面,不留事故隐患。 4、建立完善源头管控制度,实行好机动车销售备案管理制度。一是监督客运企业落实营运客车设专兼职安全监督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二是监督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道路行驶、跟车距离、驾驶人身体状况条件等做出具体规定,并监督落实。强化对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全程的动态安全监管。三是协助客运企业落实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提高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建立交通事故通报制度,把每月交通事故情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报给客运企业,结合辖区事故情况对客运企业职工及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四是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违法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抓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交通运输、交警大队、县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客运企业、场站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客运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对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对记分周期内记满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客运驾驶人,要求客运企业必须调整驾驶人的岗位。对未参加年检、未消除交通违法记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严格执行客运企业停班整顿。五是从2016年起,我县工商、安监、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强了对全

县辖区内各经营户的安全生产管理,并针对我县目前机动车主要以摩托车为主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县摩托车销售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

各经营户建立经营销售台帐,与购车人签订销售安全协议书,实现每辆车从购车到营运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管。三、加强督查,督促各职

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1、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双降工作目标,我县各部门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栗战书、省长XX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

按照孙国强副省长4月14日提出的一个目标、四个不要、六个强化和6月26日张仕福副市长提出的五个重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核心,以三深化、三推进为抓手,以工作保目标,以目标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实际,县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加

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针对事故预防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牢牢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因此我县特别针对季节性、每天中

午13时前后、晚间20时前后等重点时段和酒店集中路段、学校周边、交通繁忙路段(如大十字、大桥头、古市路、环城路等)的管理,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做到逢车必查,查必登记,违法必纠,纠必严惩。 3、严格管理,文明执勤执法。全县交通民警、协管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执勤执法工作。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依法处罚,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又热情服务,防止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4、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考勤。为确保集中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勤务考核机制,县公安局和交警大队领导经常深入路面交通管理一线,局纪委还组织督察队专门对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不好、路面失控漏管的乡镇派出所和责任心不强的民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扣勤务分,确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2016年以来,我县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不好、造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XX乡派出所所长做出了行政警告处分1次。四、强化路面管控,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整治取得成效,特别加强了我县县乡道路及通村公路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认真按照XX市五局两院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精神,严厉打击无证、酒后、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超载行驶、无牌无证行驶,以及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瓶三轮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通知》(XX府发30号)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精神的安排部署, 1、严格贯彻执行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

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榕府办发151号)和市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严厉打击无证、酒后、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超载行驶、无牌无证行驶、以及摩托车、拖拉机及变形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电瓶三轮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小型客车等自用车辆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强化管理,抓好路面管控。按照以巡为主的动态管理勤务机制和以快为主的接处警处置机制,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查纠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在路面巡逻过程中,认真结合本县实际,合理安排勤务,做好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加大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在查处无牌、无证、假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科学安排,合理布局,对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尽量多安排警力,对驾驶人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等恶劣行为,坚决从重处理,形成严管的交通整治氛围,从源头上大大减少了事故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3、进一步完善逢场必赶制度。充分利用农村赶集明确专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检查。紧紧盯住开场前与散场时的车辆,特别是小型客车、拖拉机(变形拖拉机)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和电瓶三轮车的载人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立即查处。今年以来,交警大队、县农机管理站与各乡镇派出所联动,共出动警力、执法干部2708人次,警车和执法车辆1048辆次,共检查各类车辆15931辆,检查运输企业9次,查处超员、超速、酒后驾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90起,拘留8人,有效地打击了道路违法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五、认真开展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营运行为打击力度。 1、按照县人民政府《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榕府办发〔2016〕88号)文件要求,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认真协作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同构筑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认真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继续组织开展好对危险路段的整治和检查工作。二是继续开展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道路交通事

故隐患。认真全面排查危险路段(点)安全隐患,并对不能立即排除的,设置或增加明显有效警示标识,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同时启动治理排除措施。全县共抽调干部40人,巡回检查道路2409.1公里,其中国、省道174.14公里,县道218公里,乡道134公里,村道1743.8公里;发现水毁缺口、坍方、标志标牌缺失等安全隐患路段1789处,目前已完成整改治理149处,即将治理完工1处,正在治理316处,安装和设立标志和警示牌1424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平松电站库区道路防护栏建设00余米。对尚未恢复治理的路段,我县正抓紧协调资金,抓紧时间,力争近期全面完成整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继续加大对营运车辆的行业管理力度,切实加强三关一监督工作,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督。一是汽车站及运输公司要建立健全进站车辆档案及台帐,并且及时更新档案内容,保持档案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汽车站与进站发班车都签订安全责任书,各运输公司也都与公司的驾驶员签订了责任书。二是对营运客车排班时要严格审查五证一单一牌,要求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必须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做好客运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把好出站关,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切实做到营运不超员、上路不超速,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隐患。三是要求汽车站做到严格按规定持原件报班,报班时做到认真审查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线路牌。四是要求运输公司做到每月一次召开安全例会,组织本企业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工作,每季度学习不少于8个学时。五是严格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合理安排客运班次,避免客运车辆夜间在22点后至次日6点前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客运班线。六是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按时报送有关安全资料和数据,并建立行车事故记录及台帐。通过认真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以预防群死群伤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为重点,严厉打击农用车、拖拉机和货运三轮车载客以及超速、超载、超限行驶,强化对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的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到目前为止,全县检查客运企业3家,上路检查营运车辆118天,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6辆(其中:货车5辆,面的车1辆);客运企业档案不健全、责任状未签隐

患3处,责令整改3处,无重大隐患。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黔府发3号)文件精神,我县一直以来结合我县实际,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大力扶持和发展路、站、运、管、安一体化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建设,统筹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难题。一是大力扶持符合客运通行乡村道路推行小客车营运,发展农村小面的,解决农村群众乘车难问题;二是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目前建成完工投入使用有9个乡镇客车站,村级候车亭18个;已开工建设的乡镇客车站2个,村级客车站1个,村级候车亭4个。六、强化宣传,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全面加强宣传教育,我们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营造行动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形成强烈的警示作用,提高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一是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减少因群众乘车出行的不安全行为带来安全隐患,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认真组织民警和干部深入到客运企业场站、高速公路及快速铁路施工标段,对企业负责人、客车驾驶人、乘客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宣传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对出租车及客运车驾驶员组织安全学习,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民警与驾驶人面对面的交流等,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打牢其安全行车的思想防线。同时,交警大队还多次深入到田间地头,将宣传资料、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图片等送到农民手中,使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守法意识增强。二是扎实做好各项集中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组织民警携带宣传材料和事故案例展板深入到农村、社区、工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大家自觉拒绝乘座超员车、超速车,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三是结合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轮流到辖区中小学校上交通安全课。目前全县各中小学校已形成每周安排一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形成了小手拉大手,小人教大人的宣教方式,促使广大中小学生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

礼让的良好习惯,使每一个学生都成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模范,都成为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成员的格局。四是悬挂横幅标语和设置固定宣传点,展出客运违法造成的典型事故宣传展牌、挂图;向驾驶员人、乘客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光盘,提醒驾驶人安全行驶,不开超员车、超速车,提醒乘客拒乘超员车、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同时利用客运车辆检查登记同时,对客车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提醒驾驶人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行为,做好车辆安全维修保养。五是利用电视游走字幕,举办专题栏目讲解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出行常识,曝光典型客运车辆超员、超速、人祸混装等违法行为,教育广大市民不乘超员车,不坐危险隐患车辆,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主动参与和配合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确保全县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今年以来全县各部门共制作发放农机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3800余份,制作永久性宣传16条,悬挂宣传标语0余幅,播放宣传影视资料56场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8次,其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43场次,为全县珍惜生命,安全出行营营造了深厚的安全氛围。七、我县道路交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交通安全隐患较多,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员的知法守法意识不强,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大量存在。 2、由于县级财力有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拥堵、三临路段防护、马路市场取缔等治理进展缓慢和治理不彻底,隐患比较突出。 3、可有警力少,队伍人力资源的利用与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路面巡查和控制未能实现全面监管。 4、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各通村公路建设等级低,路面狭窄,养护差,未能达到客运班线通行要求,致使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货车、家用车载人现象仍大量存在。总之,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县通过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各部门协调配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了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继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各职责部门的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安全执法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

执法力度,打击交通安全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努力为我县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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