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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2-01-04 18:38:57 浏览次数:

紫轩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密切与驻辖区单位的党建联系,坚持共驻共建,推进社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紫轩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一、社区联席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驻辖区单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联动、共同发展”为原则,打破行业、系统界限,加强驻辖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的横向联系,共同营造社区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领导优势,为推进城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联席会由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驻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三、全面了解本辖区党组织和党员状况,坚持驻辖区单位共驻共建、优势互补、共同推进社区党建工作

四、联席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重大议题可以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协商社区党建、社区建设重大问题;开展与驻辖区单位共驻共建活动;探讨如何加强对在职党员的八小时以外的教育和监督,充分调动社区在职党员和驻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全面提升社区党建工作和其他工作的管理水平。

五、每次召开联席会议前,社区党委要与驻辖区单位协

商确定联席会议议题,并在会前5天将议题通知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党组织。

六、社区党委要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七、社区党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驻辖区单位征求党建和社区共建意见,归纳整理后,提交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

八、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的会议内容事先要经过社区党委会通过。

九、驻辖区单位党组织不得无故缺席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因故不能参加联席会的要事先向社区党建联席会请假,并将有关问题的意见提交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

十、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会议通过的决议,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各驻辖区单位,同时通报前期社区党建和社区共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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