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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汇报提纲(精)

时间:2022-01-06 00:25:00 浏览次数:

汇报提纲

首先, 我代表九原区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 对各位领导来我局调研指导工作, 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 我将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

九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兴起的促进下, 取得了显著成绩;代表自治区接受国家奖励扶助试点工作验收,顺利过关。被包头市评为“十五”时期成效突出奖,连续十五年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奖。

近年来, 九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 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统筹考虑, 建立完善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人口

再生产类型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取得了新的发展; 低生育水平保持长期稳定, 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 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初具规模; 利益导向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进一步健全; 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稳步推进; 以创建文明计生新镇村、建

立科学婚育新家庭, 争作少生快富新农民为载体, 分阶段实施了“小康家庭推进计划” ;以人口计生信息网络为依据,打造了高标准的“数字计生”平台;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 促进了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生育文化的形成, 多措并举, 管理服务并重, 提升了工作水平, 为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二、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及运行情况

目前, 全区计生服务机构已成为融宣传教育、药具发放、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五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我区利用现有设备广泛开展了创建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 重点抓好了“五项工程”将工作做实做好。

一是开展了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对患有先天性遗传病家族史、习惯性流产等影响正常生育的高危人群和家庭进行跟踪监护,杜绝痴呆傻人怀孕生育;对孕期妇女推广服用利安(叶酸营养素, 预防胎儿脑畸形的产生, 同时开展了对一胎病残儿家庭生育二胎的优生监护服务。

二是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工程。为全区 73793名育龄妇女建立了生殖健康服务卡,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普查, 对查出有病的妇女给予及时治疗, 并建立详细病历。到目前为止, 全区已有 51234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普查普治。

三是开展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程。区镇村三级计生干部都实行“定责任、定对象、定时间、定内容、定方法、定质量”的岗

位责任制, 确保广大育龄妇女享受到计生干部的电话或上门随访服务,全区随访服务率已达到 100%。

四是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程。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 的服务理念, 使每位群众都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有效避孕措施,我区在加强常规节育技术规范化管理的同时, 对群众进行各类避孕方法知识的宣传指导, 并积极推广新型避孕技术。到目前为止,全区各苏木镇、办事处均开展了此项工程。五是开展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工程。从 2003年开始,我区所有镇计生服务站 (所均开设了男性生殖健康服务窗口, 先后为 2000多名男性提供了服务, 并为 38名男性生殖疾病患者进行了治疗及推荐治疗。同时开展了一系列男性生殖健康及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截止目前,共印发性病、艾滋病宣传单 10万余份,生殖健康知识手册 6万余份。

区划后, 我区由原来的 5个镇级技术服务站 (所变成现在的 4个, 4个服务站面积均在 150—— 320平方米之间,镇级技术服务人员由 15人减少到 10人。今年 8

月底, 我区新建的 5个计生服务站 (室也将投入使用, 分别是沙河办事处井坪社区和华荣社区服务站; 兴胜镇的三道沙河村、麻池镇的古城村、哈业胡同镇的乌兰计七村服务室。并为这 5个服务站 (室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同时, 为了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入户工程, 我区还专门配备了 30台臭氧治疗仪,用于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并为 3个苏木镇、办事处配备了流动服务车。这样, 以区服务站

为龙头、镇服务(站所为骨干、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生优质服务网络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内蒙古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 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办理程序、公开办理结果。以深入开展“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为载体, 不断完善“奖励、扶持、优先、优惠、保障、补助、关怀”政策,努力建设人口计生工作新型机制,把改革发展的成果优先惠及到计划生育家庭。一是积极推行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在享受集体福利、划拨宅基地、承包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007年共为79名奖励扶助对象以“直通车”方式发放奖励扶助金 4.74万元, 建立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 按标准以直通车形式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66.3万元, 为1780个双女户家庭办理了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二是积极推行生育平安保险,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 100%。三是积极实施幸福工程,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救助贫困母亲 32人,关爱贫困女童 212人次; 在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等方面也向计生家庭倾斜;在扶贫开发过程中,每年都有 15%以上的扶贫款用于帮扶计生贫困家庭,累计投入近 200万元,使2000多户农牧民受益。四是落实“提标降龄”工程,提高对计划

生育家庭的奖励救助力度。从今年开始, 享受国家奖励扶助的 60岁以上计生家庭, 奖励扶助标准统一提高到 1200元, 享受年龄从 60周岁降到 58周岁; 对政策内二孩结扎和双女结扎家庭实行一次性奖励 3000元的长效节育措施奖励; 对农村牧

区自愿放弃二胎生育的, 一次性给予 5000元的奖励金; 对独生子女伤残的不再生育和收养的家庭,每年发放 600元救助金,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和收养的每年发放800元抚恤金。二是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保证了惠民计生行动的顺利开展。除对义务教育阶段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外,从今年开始,我区还全部免除在九原区高中就读的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的书费和学杂费, 并降低分数线 5分, 录取独生子女就读高中; 全区实行免费婚检, 并为育龄群众提供医学指导; 参加生育保险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多报销一个月工资; 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生育平安保险及救助贫困母亲等社会救助行为, 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了更多优惠。

四、目前基层计划生育队伍现状

区划前 ,全区有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350名。其中:区级 30名;镇级 66名(包括分管领导 9名 ;村级 264名。

镇级在编人员 25名 (包括分管领导 7名 , 无编人员 41名, 只有少数统配生已上三险。村级助理员 264名中, 只有原哈业胡同镇、沙河办事处由镇级统一发放工资报酬, 其余助理员均为镇级给予一定补贴,村委会给予一定报酬。

镇级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 88%, 其余为高中和中专学历。平均年龄 39.8岁。村级助理员大专文化程度占 1.75%,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 57.2%,初中学历占39.3%,小学文化程度占 1.75%,村级助理员平均年龄 42.8岁。

镇级技术服务人员共有 15名。具有执业医师证 2名,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证 8名,无证人员 5名。

区划后 , 预计全区共有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219名。其中:区级 30名;镇级 49名(包括分管领导 7名 ;村级 140名。技术服务人员 10名,具有执业医师证 2名,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证 5名, 3个乡村医生。

村级助理员 140名, 月工资标准为 500元, 由区镇统一发放 250元,另 250元由市级解决。

今年, 为进一步提高计生队伍整体水平, 我区创新工作举措, 加大投入力度, 通过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奖励, 吸引和鼓励大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投入到人口计生工作中来。从 2008年开始, 区、镇两级工作人员凡满 15年以上的, 给予副科级待遇;嘎查村助理员月津贴不低于 500元,社区助理员月津贴不低于 700元,并探索津贴自然增长机制。对现从事计划生育工作连续 9年或累计 1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村(居工作人员每月增加津贴 50元, 连续任职满 12年或累计 15年以上的, 每月增发职务津贴 100元。对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 20年,年龄满 55周岁的村 (居助理员离职后, 每年发放养老金 1200元。开展“优

秀助理员标兵”评选活动,获“优秀助理员标兵”荣誉称号的, 从第二年起每月增发 200元津贴, 连续 5年获得此荣誉者可以参与考录苏木镇、办事处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计生队伍结构, 按要求配备苏木镇、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选派年轻有为的专业干部充实计生队伍,注重从计生队伍中培养选拔干部。区划结束后, 我们根据需要还将在全市率先公开招聘 25名技术服务人员, 全部充实到各苏木镇,使基层人口计生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五、存在问题

一是编制严重短缺。镇级 49名工作人员中 (除去分管领导只有 18名在编。

二是技术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严重短缺。区划后, 全区 4个镇级服务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仅 10名, 不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以及所开展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每个苏木镇、办事处及社区服务站、中心村服务室须配备 3名技术服务人员,我区至少还需要 25名技术服务人员; 其次, 服务设施已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有些地区三查只能在炕上进行。

三是队伍建设不稳定。计划生育工作面广, 内容杂, 且重点在农村, 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基层工作队伍是不行的。当前计划生育工作者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什么事都要计生干部来做; 同时,基层计生干部待遇低,全区计生助理员月平均工资不足300元,与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志相比做的工作多,待遇却很少,

明显不公平; 再者就是计生工作缺少激励机制, 作为“一票否决” 工作奖励不多, 处罚倒不少, 片面的处罚只能导致计生工作无人愿做, 就是迫于组织压力做了,

也是完成任务的态度, 没有任何工作积极性。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基层计生队伍时常处于变动之中,不便工作推进。

四是计生工作手段弱化。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律用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数量, 而是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依法行政。乡镇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 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政策解释, 做思想工作。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 就束手无策, 这些人以一带十, 从而造成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

五是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 流动人口既是难点, 又是重点, 其表现有二。一是未婚青年管理难, 近年来, 打工经济热俏城乡, 80%的青年辍学后便外出务工,在其间,很可能组织了“家庭” , 等他们回来时, 已有一个甚至几个小孩了, 加之这些人员流动性太强, 居无定所, 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二是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 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本地找不到人, 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且成本太大,取证仍然难,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六是政策执行难度大。当前,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内蒙古计划生育条例》均得到了全面贯彻与落实, 但在倡导以人为

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部分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太大。比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 上半年, 我区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66.7万元,实征收 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被执行人因违法生育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总的趋势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有的连最低生活保障都达不到,致使案件执行难。二是法律规定征收决定书生效时间长,被执行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到生效申请执行时,往往最少三个月时间,致使有执行能力的当事人转移财产或下落不明,造成案件无法执行。三是被执行人之间相互攀比。在执行中,许多超生对象往往互相打听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造成有履行能力的也在等待观望,认为其他对象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或缴纳不全,自己就不交,造成实际执结率低。

七是在“关注民生” 的大背景下, 越来越多的惠民政策如不能与计生奖励政策相结合, 势必会发生逆导向的作用。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 在此大背景下, 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普惠性质的惠民政策, 这些政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但是应当看到,惠民政策有不少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落实的依据的。如:土地补偿和拆迁补偿, 资金量是很大的。多生育一个孩子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成本与获得的补偿收益是不可比的。又如国家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政策,多子女家庭孩子读书,其受益是远远大于独生子女家庭的。这些政策如不能很好地与计划生育利益

导向相结合, 生育子女多、人口规模大的家庭获得的收益就会大; 实行计划生育, 生育子女少的家庭得到的实惠便会少。这势必会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甚至发生逆导向的作用。

八是目前计生奖励政策尚处于低层次水平, 还不足以弥补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付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权利意识、诉求意识不断觉醒, 他们迫切希望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但是现在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还是初级的、低水平的, 还不能满足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需要。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 独生子女奖励费每月仅有 10元,对农村独生女一次性奖励也只有 600元。这既与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社会发展和民族振兴所做出的奉献和牺牲不相称, 也与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高增长的财政收入和日益丰富的国家财富不匹配。

九是计划生育工作软件业务太多太杂。几十年来, “天下第一难” 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全体计生人的共同努力, 取得了巨大成就。现如今, 繁杂的软件业务占去了计生人员一半甚至更多的精力。出生一个小孩,帐、表、卡、册、单等一大堆,这对本来素质就不是很高的村干部来说要求就很高了, 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阻碍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是部门配合协调差。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不是哪一个部门, 哪一个人能完成的, 它必须由各部门的密切配合, 相

互协调来完成。比如说:公安部门只凭出生证明就给小孩上户,不管是否是违法生育,这就助长了违法生育的气焰。因为违法生育者最担心的就是小孩户口问题,这一问题落实了,他就万事大吉。再比如:在医院也要凭证生育,凭生育证开具出生证明。但许多医疗机构没有执行这些政策,只要你生了就开出生证明,更有甚者没有在医疗机构出生,我们的卫生工作人员只要有关系就不按上级要求操作,甚至出具假证明。这些问题的出现,也间接支持了农村计划外生育。

六、几点建议(一)提高奖励标准,建立覆盖社会全体成员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首先应从实际出发,根据资金的承受能力尽可能的提高各项计划生育奖励的标准,使其对广大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补偿性。其二要适应形势的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淡化单位的主体作用,不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不管是单位人还是社会人,使其人人都能共享计划生育的奖励政策。(二)政府应成为落实计生奖励政策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理应成为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主体,这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中央《决定》的明确要求。以政府为主体,就是要靠财政资金落实计划生 11

育奖励政策。因此,各级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观念,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财政由建设投资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确保提供包括计划生育奖励的各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三)关注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积极出台相应的救助政策。应当看到,独生子女家庭的确存在一定风险,根据人口学者的测算,有近10%的独生子女活不到 50 岁。这次汶川大地震,不少伤残死亡的就是独生子女,这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若,尤其是其父母已不能再生育的。落实避孕绝育措施也有一定风险,因计划生育手术导致的病患,同样会给家庭和个人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这些有着特殊困难或特殊需求的计划生育家庭,其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不仅会使他们“寒心”,更会使广大群众失去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甚至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尽快建立以财政资金为支付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机制已是当务之急。(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机制。由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依靠子女养老仍是农村多

数家庭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农村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政策冲突的主要原因,就是农村老有所养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如果不建立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彻底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人口计生工作永远将是天下第一难事。 12

(五)整合社会资源,把惠民政策与计生利益导向结合起来。在落实惠民政策中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它涉及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关系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必须研究政策,把握条件,坚持原则,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下,整合各项惠民政策,区分不同计生对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最大限度地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六)随着经济发展、人口总量的增加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优质服务的更高标准的需求,应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增加计生工作事业编制,以解决目前人员短缺的问题。(七)公开招聘技术服务人员,给予政策优惠,办理全额事业编制,以满足广大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九原区人口计生局二 00 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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