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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13年海水养殖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

时间:2022-03-29 09:27:23 浏览次数:

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对唐山沿海8个主要入海河口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点位于曹妃甸区、丰南区、乐亭县和滦南县四个沿海县区,是全市1.02万hm2海水养殖池塘和95.2万m2海水工厂化养殖车间的公共水源地。采样站位的确定及采样频率的选择、采样设施、采样瓶的洗涤与保存、现场采样操作、样品的贮存与运输均按照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三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的要求进行。

监测项目主要包括盐度、温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活性磷、无机氮、非离子氮和石油类。

依据所取得的监测数据,我们采用水质单因子质量指数评价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对8个入海河口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程度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标准以GB 11607-89《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为主,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GB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第二类标准作为补充。由于养殖用水高峰期集中在4月-9月,所以取4月-9月监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各监测点的代表值。现将监测结果总结报告如下。

1监测点分布

监测点设在陡河河口、沙河河口、青龙河河口、小青河河口、溯河河口、南堡河口、咀东河口和王连兴闸。采用专用GPS定位设备定位,监测点位置和分布分别见表1和图1。

3结论

通过对污染分担率的分析,我们发现有四个监测点的首要污染物为活性磷酸盐,两个监测点的首要污染物为石油类,两个监测点的首要污染物为无机氮。通过单因子指数评价分析,我们发现石油类和无机氮分别造成75%的水源不符合养殖用水标准,活性磷酸盐造成87.5%的水源不符合养殖用水标准。单因子指数评价结果与综合污染指数评价结果相符。同时发现除了物理指标合格外,通过分析每一项单因子至少可以判定两个以上公共养殖水源地不符合养殖用水标准。由此可见,在养殖季节,大部分养殖用水公共水源难以保证水产健康养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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